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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企業轉讓合同3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轉讓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企業轉讓合同3篇

企業轉讓合同 篇1

簽訂地點

委託方:

居間方: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託方的委託居間交易本合同指定礦權,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委託方指定乙方為獨家居間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礦權。

二、居間期限:

本合同居間期限為自年 月 日起至礦權交易完成(不少於180個工作日)。

三、居間事項:

居間方為委託方提供媒介服務,撮合委託方與礦權賣方達成礦權交易。

四、本合同礦權委託交易底價為人民幣圓整(¥ 元)

五、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委託方的權利義務

1、提交全部與礦權交易的資證檔案;

2、居間方在接受委託期間,委託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託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約定的礦權;

3、委託方在合同生效後,為儘快促成交易成功,委託方應積極配合居間方的工作,對居間方活動不得任意干涉;

4、委託方如實提供有效的通訊地址、聯絡方式;如通訊地址、聯絡方式變更後,應及時通知居間方,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二)居間方的權利義務

1、居間方為委託方提供準確、真實的礦權媒介資訊;

2、居間方為委託方提供與賣方交易的撮合服務;

3、居間方不為委託方和賣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擔保。礦權交易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

4、居間合同期間,賣方確定後,居間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

六、居間事務完成及酬金結算、支付方式

1、居間方促成委託方與賣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時,即為居間行為完成;

2、居間酬金的計算方法:

酬金金額=礦權交易合同總金額×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託方與居間方簽訂《礦權交易居間合同》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須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人民幣 圓整(¥元),作為居間合同履約保證金。

b)自委託方與賣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之日起委託方須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總額的 80 %。

c)待礦權完成移交手續後 10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向居間方支付結餘的委託酬金。

4、通過居間方成功完成委託方委託專案交易的,履約保證金應包計在委託酬金內;如居間方未完成委託方委託,代理方在委託工作結束後 10 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扣除。

居間本合同委託礦權所產生的相應費用後,將剩餘款項返還委託方。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委託方與居間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八、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居間期間,委託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自行、委託第三方交易礦權的,應按照合同約定將礦權交易價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2、在居間期間內或居間期限屆滿後,委託方及其關係人(指包括但不僅限於委託方的直系或旁系親屬、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與第三方交易該礦權專案時,需經過居間方最終確認“此第三方(即真正的買受人)是否是居間方客戶”,若是,委託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將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3、在居間期間期限內,在居間方將委託礦權交易並代委託方支付賣方預付款或定金後,如委託方反悔,應按照合同約定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居間方;

4、委託方隱瞞委託方狀況,由此與賣方產生的法律糾紛,致礦權無法交易。由委託方承擔一切責任,與居間方無關。同時,委託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5、不按合同約定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況出現,委託方需按本條款之約定支付違約金,如拒付,居間方有權通過訴訟向委託人追償。此時,委託方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承擔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應自行承擔責任:

1、居間方超越居間許可權向賣方做出承諾的,因此導致的後果由

居間方自行承擔。

九、合同附件

委託方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所簽訂的《委託交易礦權資訊表》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影印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簽章) 居間人:(簽章)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企業轉讓合同 篇2

出讓方:x(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x(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位於x鎮x村的'x公司投資人甲方因另有事業發展,自願把其個人獨資企業慈溪市橫河鎮精益儀表配件廠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轉讓協議如下:

一、 轉讓標的:甲方所有的個人獨資企業x所有資產及經營權。

二、 轉讓金額及方式:甲、乙雙方對20x年2月10日為基準日的企業全部資產進行了盤存,確定轉讓金額為人民幣80萬元,由乙方以貨幣形式於20x年2月11日一次性付給甲方。

三、 經營權交接及債權債務的承擔:自20x年2月12日起x所有權及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經營權自動終止。在轉讓日前x在經營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轉讓後的企業延續承擔,甲方負連帶責任;在轉讓後乙方在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涉。

四、 甲方必須配合乙方依法向工商機關辦理x轉讓變更手續。如因甲方原因未能辦理變更的,甲方須將該企業轉讓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並支付違約金5萬元給乙方。

五、 本協議須經甲乙雙方簽字有效,並一經簽訂,就作為向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機關申請投資人變更的依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職務:

受讓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 年 月 日在XX市設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幣萬元,其中,甲方佔%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幣萬元,實際出資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的股權以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XX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

XX市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XX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受讓方: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