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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稅率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已經公佈,很多同學已經開始複習,下面是由小編為你精心編輯的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稅率,歡迎閱讀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稅率

 1.稅率

(1)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2)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3)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

(4)除上述情形外,納稅人發生的其他應稅行為,稅率為6%。

  2.徵收率

增值稅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解釋】除目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銷售及出租不動產適用5%的徵收率外,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一般為3%。

3.納稅人提供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應稅服務,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2017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練習題:單項選擇題

甲貿易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4月以不含稅價格為15萬元的玉米與乙公司不含稅價格為8萬元的罐頭進行交換,差價款由乙公司以支票支付,雙方均向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知玉米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罐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假定當月取得相關票據均符合稅法規定並在當月抵扣進項稅額。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甲貿易公司當月應繳納增值率( )萬元。

A.0.59

B.1.19

C.1.95

D.2.50

【解析】甲公司應繳納增值稅=15×13%-8×17%=0.5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