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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級經濟師考試准考證列印通知

為做好2016年度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8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6年浙江省級經濟師考試准考證列印通知

  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定於11月5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下午 2:00- 4:30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准考證列印

報名交費成功的新老考生可於10月31日至11月4日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列印准考證,按准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考點分別設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

  成績公佈

考試成績待人社部有關部門核准或下達合格線後予以公佈。屆時,考生可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並下載考試成績。

  有關要求

在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網上交費時,如屬報名人員報錯資訊,提交的報考審查材料不全、錯誤或虛假,以及未交費等,導致報考資格審查、資訊聯絡、參加考試、證書製作和使用等受影響的',須由報名人員承擔相應責任。只進行網上資訊填報但未參加資格審查,或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考試主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要認真組織好報考資格審查,堅持原則和把握準確,防止違規審查和錯審現象發生。同時,要加強與公安、無線電管理、學校等相關部門(單位)的協調溝通,採取切實措施,做好考試服務、考風考紀和考試安全管理。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和我省對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資訊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報考資格審查

報考資格審查人員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收下報名表並蓋章,同時收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和學歷(學位)證影印件各1份。另外,以符合中級條件第1條或第2條報考的考生,還應審查其相應的助理經濟師證書,並收下該證件影印件1份(現在國家機關工作和從國家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工作且未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除外)。最後,對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在“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後將其退回給報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