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比賽新規則
導語:瞭解跆拳道比賽新規則,有利於比賽的順利開展。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跆拳道比賽新規則,歡迎各位閱讀。
一、有效得分
1、使用有效拳的技術擊打軀幹部位得1分
2、使用有效踢擊技術擊打軀幹部位得2分
3、使用有效旋轉踢技術擊打軀幹部位得3分
4、使用有效踢擊技術擊打頭部得3分
5、使用有效旋轉踢技術擊打頭部得4分
6、被判罰1個“扣分”則給對方加1分
二、計分與公佈
1、在未使用電子頭盔的情況下,邊裁判員使用手動計分裝置對擊打頭部技術予以確認
2、如果主裁判員認為一方運動員被踢擊技術擊中頭部而站立不穩或被擊倒,並開始讀秒,但電子頭盔未確認此次得分時,主裁判員應提出錄影審議申請進行裁決。
三、犯規行為與判罰
下列犯規行為判罰“扣分”
1、越出邊界線。
2、倒地。
3、迴避或拖延比賽。
4、抓或推對方運動員。
5、為阻礙對方運動員進攻而提膝阻擋或踢對方運動員腿部,或提膝控腿超過3秒並無任何攻擊技術以阻礙對方運動員的進攻,或有意圖踢擊對方腰部以下部位的行為。
6、踢擊對方腰部以下部位。
7、“分開”口令後攻擊對方運動員。
8、用手攻擊對方運動員頭部。
9、用膝部頂撞或攻擊對方運動員。
10、攻擊倒地的運動員。
11、運動員或教練員的不良言行;如:不服從主裁判員判罰;對技術官員的判罰進行不恰當的抗議行為;對比賽結果有不恰當的干擾、影響行為;挑釁或侮辱對方運動員或教練員;非註冊隊醫或其他運動隊官員坐在醫生席位;運動員或教練員有其它嚴重的不良行為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
四、犯規敗
當一名運動員被判罰10個“扣分”時,主裁判員判其“犯規敗”。
同樣,當一名運動員操縱計分系統或拒絕服從主裁判員口令時,主裁判員判其“犯規敗”。
五、加時賽和優勢判定
1、3局比賽結束後比分相同,進行第4局加時賽,時間為1分鐘。
2、先得分一方運動員或對方被判罰2個“扣分”時,得分一方獲勝。
3、加時賽結束時雙方均未得分,按照下列順序判定獲勝方:
3.1第4局加時賽中電子護具感應擊打次數多的一方獲勝;
3.2如果擊打次數相同,則前3局比賽中獲勝局數多的'一方獲勝;
3.2.1上述條件仍相同時,整場4局比賽中被判罰“扣分”少的一方獲勝;
3.2.2上述條件仍相同時,由臨場裁判員進行優勢判定。
六、分差勝
1、分差勝的分差值為20分。
2、成年組錦標賽的半決賽和決賽中不使用分差勝。
七、錄影審議
比賽時臨場教練員可對以下行為進行錄影審議
1針對對方運動員的犯規判罰:
1.1倒地;
1.2越出邊界線;
1.3“分開”口令後攻擊對方運動員;
1.4攻擊倒地後運動員。
2、旋轉踢技術未加分。
3、針對我方運動員的任何判罰。
4、護具故障或競賽時間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