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

當前位置 /首頁/碩士學位/法律碩士/列表

2017法律碩士刑法學複習知識點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律”是指職業領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是培養高層次的法律實踐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下面是YJBYS小編搜尋整理的關於2017法律碩士刑法學複習知識點,歡迎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7法律碩士刑法學複習知識點

  一、刑法解釋

刑法的解釋是指對刑法規範蘊含的闡述。刑法條文所具有的一定程度上的抽象性和穩定性,決定了刑法解釋在正確領會立法意圖、準確適用法律上的必要性。

1、按照解釋的效力分類,刑法的解釋可以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和學理解釋。

(1)立法解釋: 是指立法機關對刑法的含義所作的解釋。立法機關具有立法權,當然也有權對法律加以解釋,這種解釋具有與立法相同的法律效力。刑事立法解釋對於彌補刑法規範中的漏洞,使刑法規範適應複雜多變的犯罪活動,維護刑法規範的穩定性,具有重要作用。

(2)司法解釋:是指司法機關對刑法的含義所作的多功能解釋。在刑法適用中,經常出現一些疑難問題,需要通過司法解釋加以明確。因此,司法解釋對於刑法的正確適用具有重要意義。

(3)學理解釋,是指國家宣傳機構、社會組織、教學科研單位或者專家學者從學術理論角度對刑法規範含義進行的闡明。相對於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學理解釋因缺乏法律上的授權,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因此又稱“無權解釋”。

2、按照解釋的方法分類,刑法解釋可以分為文理解釋和論理解釋。

(1)文理解釋:又稱為文義解釋或者平義解釋,是指對法律條文的`字義,包括單詞、概念、術語以及標點符號,從文理上所作的解釋。

(2)論理解釋:論理解釋是指按照立法精神,聯絡有關情況,對刑法條文從邏輯上所作的解釋。論理解釋又分為當然解釋、擴張解釋和限制解釋。

  二、刑法基本原則

刑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刑法明文規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動中應當遵循的準則。刑法規定的基本原則有三個,即罪刑法定原則、刑法適用平等原則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三大基本原則的《刑法》規定

第三條【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第四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對於一切人的合法權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護,不允許有任何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