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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夥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夥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

合夥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以下簡稱“乙方”)共同投資經營酒店,甲方先期投資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先期投資____元人民幣,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 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酒店合作經營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 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合股以及適當的經營中的管理,協助甲方提高酒店業務發展和贏利,實現雙方在利益方面的多贏局面。

二、 甲方和乙方的初期合作為,甲方投資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投資____萬 元人民幣,就其投資比例對酒店的贏利景象年終分紅以及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利(職務)。其所有投資都將用於酒店的原始投資(房租、裝修、經營類手續辦理、進貨、員工開支等),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和他借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投資款項。乙方可在甲方實施每筆資金開支時提出監督和審查的權利,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票據和開支證明。在次期間出現因資金開支不明而發生的糾紛,按照此協議判定有過錯一方,由過錯方向另一方賠償5%的股份,以解決糾紛。

三、 甲方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按照最初協議雙方的共同協商後的意願,投資____萬元用於酒店的開發和各類費用的支出,由於甲方為擁有股份最多一方所有人,在酒店的經營管理中應享有最高發言權和決定權,但不擁有財務管理權利和財務隱私權。應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

2、 甲方在酒店的發展和經營管理過程中,應在各類事項,如採購、僱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應積極地乙方協商爭得乙方的意見。不得擅自決定各類事項的最終決定。

3、 甲方擁有酒店發展和財務的知情權和決定權,可隨時就酒店經營發展中出現的情況召開管理層會議,決議。

4、 甲方擁有酒店在酒店經營發展中需要簽署各類合同的首席權和簽名權,但必須讓乙方知情和在場。

5、 股份分紅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甲方擁有的股份分紅比例的準確數額應透明,不得在財務上進行弄虛作假的行為以提高個人的分紅數額。

6、 甲方應想乙方提供適當的職位和管理權利,遵照友善和睦的原則,共同管理共同發展。

四、 乙方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按照最初協議雙方的共同協商後的意願,投資____萬元用於酒店的開發和各類費用的支出,乙方擁有酒店的管理資格,依據本協議乙方可自願擔任由甲方提供的酒店管理職務(職位),但不享有財務管理權和隱私權。應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

2、 乙方在酒店的發展和經營管理過程中,應在各類事項,如採購、僱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應積極地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不得擅自決定各類事項的最終決定。

3、 乙方擁有酒店發和財務管理的知情權,有權利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有權利參加酒店經營中的各類會議、決議,有權利在會議決議中發表個人意見和建議,但不具備決定權。

4、 乙方不具備酒店在經營發展中簽署其他各類合同的簽名權,但有權利知情和在場。

5、 股份分紅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乙方擁有的股份分紅比例的準確數額應透明,不得在財務上進行弄虛作假的行為以提高個人的分紅數額。

6、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繼續投資,在此協議期間內,應積極參與酒點的開發和投資。

五、按照本協議,甲方乙方應如實履行各自的義務,投資比例有一方不符或者投資數額要求分期支付應提供相應理由,如理由不充分,將視為自動退出本合作。分期支付時,每筆金額間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星期,超過則向另一方支付金額3000元。如已經按照本協議履行各自的義務和權利,在履行的過程中出現沒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執行的情況,違約者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股份分紅比例的5%。提前退出本合作,或未到本協議期滿,自動撕毀、退出,將不享受當年分紅,並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最初投資金額數目的50%。

六、協議期限: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經過甲方乙方雙方協商,因酒店的經營和發展的需要,本協議期限頂為____年,從____年 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滿。協議期滿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2

甲方: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乙方: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注:可續寫。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以上普通合夥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七條 合夥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夥人的合夥權益,使本合夥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夥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夥經營範圍用語不規範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範、核准登記的為準。合夥經營範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注: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夥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萬元,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夥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個月內繳足。(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五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夥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

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並按如下程式選擇產生:___________。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_(列出所委託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其中法人合夥人委派__________、其他組織合夥人委派___________。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夥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

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除名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更換程式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

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或“經全體合夥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 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有《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夥事務。

第七章 入夥與退夥

第二十一條 新合夥人入夥,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夥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

新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注: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注: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夥人違反《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普通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普通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

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普通合夥人退夥。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 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普通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有《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普通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

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 普通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該退夥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夥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八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 合夥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夥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持______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____份(注:此條供合夥人參考,設立合夥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夥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

(注:可選擇。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夥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經甲乙丙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專案

1、合夥公司名稱:

2、合夥公司經營專案和範圍:

3、合夥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夥企業的成立時間以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條、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甲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2、乙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3、丙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4、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合夥人的權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1)處理合夥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裝置的。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3)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4)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對合夥企業進行管理的。

(5)處理流動資金壹萬元以上的。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五條、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禁止行為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專案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專案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專案權益的活動。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合夥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稅款。合夥企業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_份,見證人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

身份證號碼:__

乙方:__

身份證號碼:__

就甲、乙雙方合作經營砂石場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夥經營的專案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設立__公司,並以公司名義在__經營砂石的生產、銷售及相關附屬業務。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至合夥專案完成並完成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清算之日或雙方共同確認之日止。

三、公司的出資金額、方式、持股比例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元。

2、協議各方的出資,應於公司預核名通過之日起__個工作日內注入公司驗資賬戶。

3、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不按出資比例持有公司股權。上述出資完成後,甲方持有公司__%的股權,乙方持有公司__%的股權。

四、 公司的治理模式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執行董事由__方指派。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總經理由__方指派。

2、 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對於公司的重要經營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同意公司治理機制按《發起人協議》執行。

3、__元以下的支出由執行董事、總經理中任何一人決定並籤認,__元以上的支出須由__和__共同決定並籤認,__與__就財務籤認不能達成一致時,雙方友好協商。公司的財務由雙方共管,會計由__方委派,出納由__方委派。

4、雙方應根據本條約定內容,公司設立時簽署《發起人協議》和《公司章程》,本協議與《發起人協議》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5、公司設立完成後__方負責以公司名義辦理沙石場開採和經營手續。

6、手續辦理完畢,公司進行開採作業和加工銷售。

7、公司在後續開採經營過程中,資金不足的,由股東向公司提供股東借款。公司開採完成後經營所得,應先償還股東借款並支付借款利息後,再行分配利潤。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各方同意按照各方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以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甲、乙方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承擔。

六、特別約定

砂石的銷售一律執行現款現貨,任何人不得賒欠,雙方協商同意除外。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

乙方:__

簽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合夥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夥協議,並自願就合夥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 ,地址:____區龍祥花園330號 ,經營面積 平方米,經營範圍: 乾洗、皮革清洗保養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准的為準) 。

二、合夥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50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___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夥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並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皮革的清洗保養業務。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佔50%。雙方同意僅對合夥組織的淨利潤進行分配,淨利潤分配比例為1:1。在本協議簽訂後,該合夥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________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___元;

2、盈餘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於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夥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款等)的淨利潤為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事務執行人

1、合夥人會議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耿 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根據情況決定;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公佈當月收支情況,研究下月合夥事務的具體安排。

(3)一般事項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決定,重大事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方 執行。

(4)重大事項是指:更換合夥事務執行人;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2、合夥事務執行人

1、本合夥組織的事務執行人為耿 。

2、合夥事務執行人的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決定加盟事務,對外簽訂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合夥組織的用人權利、開除員工的權利及員工的薪酬;

(5)管理合夥組織的財務及帳目;

(6)出售合夥組織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等;

(7)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10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本合夥組織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連續長期不能有盈利運營達 個月以上的;

(3)合夥事務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被相關部門吊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人終止後的事項:

(1)經雙方協商推舉清算人,並邀請第雙方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支付員工工資、支付所欠稅款、合夥人收取債權、清償合夥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先後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組織共同財產清償合夥組織債務,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 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附件為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童裝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利用甲乙兩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兩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及合夥經營地點。

1、合夥組織名稱:

2、合夥經營專案:

3、合夥經營地點:

三、合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平等出資,投入店鋪的所有費用由兩人共同平等分擔。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五、盈餘分配:除去工資、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平均分配。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

1、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共同對外開展業務,提高店鋪的經營範圍和管理店鋪的日常行為工作。

2、甲乙雙方如對店鋪的經營收支情況有質疑,任何一方都可無條件要

八、合夥兩人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兩人人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合夥兩人終止後的事項:

1、由合夥兩人蔘與資金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按平均的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另一合夥人(以進貨價的7折賣給另一合夥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兩人共同承擔。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九、糾紛的解決:

合夥兩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兩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兩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雙方兩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7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啟動資金為 元,其中:

1、啟動資金(股權)分配:

(1)甲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股權)的 %;

(2)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股權)的 %;;

(3)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股權)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成立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成立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公司成立時需要繳納的註冊資金(本)屆時根據股權比例按照公司章程規定條例出繳,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成立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為甲、乙、丙三方,經選舉為董事長,為董事,任期均為兩年。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聘任為公司副總經理,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聘任為公司 副總經理 ,具體負責:負責公司錄音棚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工作;

5、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6、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由董事會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7、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其他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其他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其他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啟動資金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合同簽訂起年內,股東不得擅自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其他股東同意,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股權轉讓予其他股東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合同期內,若一方股東因犯重大錯誤,其他兩方股東一致認為其在公司經營期間不作為,未履行其基本義務,則其他兩方股東有權與其協商以原始價格購回其股份,稀釋其股權。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紹興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合夥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8

合夥人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以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年_月_日以前繳交至。逾期不交或未足額繳交的,對應交未交金額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條件:

①全體合夥人同意;

②認可本合同約定的條款;

③同意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條件:

①有正當理由;

②不得在合夥經營困難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月書面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出資的轉讓:轉讓合夥份額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其他合夥人同意,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其他。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組織,造成損失據實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已經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蔘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

地點:

合夥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自願協議一致,就合夥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名稱或專案:工程承包,主要經營地:_______

二、合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三方散夥時止,合夥協議書。

三、出資金額、方式、期限: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甲方與丙方的出資交到乙方保管。

四、出資總額及各方佔比: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佔_______%,乙方出資佔_______%,丙方出資佔___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五、盈虧分擔比例:本合夥產生的盈利及虧損均按各方出資比例分配及分擔。

六、經營管理:合夥事務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及丙方不參與日常管理,如遇合夥事務重大事項的決定應經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七、入夥及退夥:新合夥人入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簽訂本合夥協議約定權利義務。合夥人請求退夥的,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協議書《合夥協議書》。

八、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和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九、財務管理:本合夥每年至少結算一次盈虧,並實際分配,經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十、違約責任:各合夥人未經全體同意,不得擅自處理合夥的財產,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按交_______法院管轄訴訟。

十二、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適宜進行補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叄份,三方個持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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