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函

當前位置 /首頁/範文/書信函/列表

創始合夥人開公司的協議書(精選9篇)

在當下社會,協議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創始合夥人開公司的協議書(精選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創始合夥人開公司的協議書(精選9篇)

創始合夥人開公司的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出資

1、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出資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2、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_______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擔任法人代表。

3、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二、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企業盈餘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五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三、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四、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五、甲乙雙方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六、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終止事由: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全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八、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合夥企業所在地的法院。

九、其他

1、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創始合夥人開公司的協議書2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自願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甲、乙雙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資金優勢,合夥成立、經營一家飯店,為顧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飯菜和溫馨、舒適的就餐環境,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和經營場所地點

1、合夥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範圍

甲、乙雙方的合夥經營範圍為:餐飲。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乙雙方以現金共同出資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20%;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80%。

2、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各自的出資存入以甲方名字開設的銀行存摺(開戶名稱: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存摺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權。一方逾期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繳付出資金額的萬分之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六條飯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為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品牌。

2、甲方保證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該品牌能由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該品牌主張權利,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品牌禁止

1、在合夥期間,甲方不得單獨或與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如違反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夥期間,如發現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就他人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條合夥財產

甲、乙雙方的出資、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為合夥財產,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

第九條財務收支

1、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一切款項的收支,必須如實記帳。

2、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夥財產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項,必須事前徵得對方同意或事後取得對方認可,否則,以私自侵佔論。

3、甲、乙雙方在每月的1-5日對上個月飯店的收支帳冊等財務資料共同進行核查,並就核查結果形成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由雙方共同簽名確認,雙方各自儲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財務人員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響正常財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飯店的收支帳冊進行核查。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盈餘,按甲方佔40%、乙方佔60%的.比例進行分配。如有合夥盈餘,甲、乙雙方每隔________個月進行一次分配。

2、虧損分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決定由甲方擔任合夥負責人,執行合夥事務,其許可權為:

1、辦理飯店成立的有關工商、稅務、衛生等證照手續。

2、對日常合夥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3、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訂立經營價格,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6、其他合夥事務。

乙方不執行合夥事務,但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並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報告一次合夥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入夥和退夥

新合夥人入夥: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需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或法律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對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重大事項

合夥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改變合夥名稱;

2、改變合夥的'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

7、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禁止行為

1、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賠償;

2、禁止甲方或乙方單獨或與他人在廣西南寧市城區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經營範圍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組織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解散和清算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1項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2項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按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處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資或未足額出資的,按退夥處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4、甲、乙雙方相互向對方出具身份證影印件一份,由對方收存。

5、本協議簽訂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創始合夥人開公司的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杭州xx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創始合夥人開公司的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資、共同受益、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江西美裕食品有限公司水北加工廠。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制定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的履行地點是___新餘市渝水區水北鎮____。雙方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元。雙方協商確定的出資情況如下:

1、a甲方負責提供建設本瓦廠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生產工廠所需廠房、道路、配電室、辦公室、宿舍等),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該項費用是甲方的出資,為人民幣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建設工廠所需場地租賃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b甲方負責提供工廠用電源、水源、協商協調當地各種社會關係,保證工廠能夠正常生產經營,不受外界非法干擾。該項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2、乙方負責提供工廠所需全部生產裝置和生產技術;負責工廠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負責提供建廠初期所需的原材料、週轉資金;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的冷飲食品生產裝置、低壓全部裝置(包括配電盤、電纜等);乙方該項投資摺合人民幣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

雙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條a項中的義務於___年___月__日履行完畢;乙方的義務於___年___月_日履行完畢。

雙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權無論協議期間或協議期滿,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權的行使需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經營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經營的虧損。

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權益及其孳生物為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在本工廠償還完建廠初期所借得週轉金、預備下足夠的生產資金(壹佰萬元人民幣左右)後,剩餘利潤一季度分配一次;當產生利潤較大時,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委託乙方代表投資人執行日常事務;

2.甲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提供財務會計一名、收貨人或發貨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納一名。賬目做到日清月結,並提供給投資人財務報表一份,做到賬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員由乙方負責安排。

4.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投資人承擔;

5.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可以對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投資人共同決定;

7.下列事務必須經甲方同意:

(1)轉讓投資於缸瓦廠權益;

(2)以上權益對外出質;

(3)更換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員;

8、在生產過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四條 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投資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本廠成立後,任一投資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資額;

2. 本廠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出資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懲罰性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雙方協商同意,雙方的合作期限為五年。合作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滿,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份,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創始合夥人開公司的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特色烤豬蹄商鋪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_____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主要為___,範圍包括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______以__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乙方______以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

2.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雙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 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叄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創始合夥人開公司的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縣______家電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勢經營一家家電,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第三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份。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

創始合夥人開公司的協議書7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就乙方與甲方的業務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概述

甲乙雙方各自作為獨立的合同一方。

甲方提供網路伺服器,從事提供域名註冊、虛擬主機、企業郵箱、線上推廣等服務,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援,乙方從甲方代理相應的服務提供給第三方,並支付給甲方由甲乙雙方商定的代理合作費用。

甲乙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援和客戶服務。甲乙雙方可與客戶簽訂合同並保證甲乙雙方利益,負責確保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如果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的客戶違反合約或違法,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服務。

二、甲方權益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單臺伺服器頻寬不低於______m接入標準,機房的主幹網接入頻寬不低於______g接入標準,甲方需確保伺服器的高速及安全的執行。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國際及國內域名註冊服務。

3、甲方有義務支援乙方為客戶提供有償技術支援與培訓,其中包括資訊管理員培訓,網頁製作設計員培訓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各項產品的售後服務由相應產品的服務合同規定,非特殊情況下,甲方的售後服務只對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戶。

5、甲方無權監督乙方對客戶的報價。

6、對於乙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乙方與客戶自行解決,甲方不介入乙方與其客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其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7、甲方應在帳戶到期前及時向乙方發出帳單及催款通知。

8、甲方可參照乙方提供網路應用軟體的報價運作,如果市場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雙方商議後定價。

三、乙方權益及責任

1、乙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個人提交身份證影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乙方向客戶提供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的利益和聲譽。

3、乙方可參照甲方的市場建議報價運作,如果市場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另行定價。

4、對客戶空間的內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預,如有糾紛可由甲方來協調。

5、乙方的虛擬主機和線上推廣業務從市場價與代理報價差額,直接取得合理利潤。

6、乙方應及時為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付款及續費,乙方未按時付款或未及時續費所造成的服務被停止或資料被刪除損失,皆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及時支付給甲方域名註冊及虛擬主機的租用費用,如對所需支付費用有疑問,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查實要求。

8、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乙方承諾不向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合作業務內容(合作價格見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

1、乙方成為甲方代理商的最低預付金額是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在向甲方委託首次業務之前,須將至少______元人民幣以有效方式匯到甲方的銀行賬號,之後發生的業務逐筆從其中扣除。

2、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項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乙方,並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乙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產品和服務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3、乙方向虛擬主機和線上推廣等使用者出據發票,甲方按乙方交付給甲方實際服務費向乙方出據發票。

4、如乙方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因抵扣代理費而不足______元時,乙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補足。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業務合作範圍內所提供的服務和裝置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上的條例執行。如果甲乙雙方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原價的雙倍賠償。

2、甲乙雙方在合作業務內容及價格發生改變,雙方應將提前15天通知並協商。否則在沒被通知期間的業務按原制定價格和內容執行。

3、乙方按虛擬主機合作報價交付給甲方服務費後,甲方必須按照協議規定,在當日內開通此項服務。如果違約按照1天付此項業務費用5%的違約金。

4、甲方在解決乙方虛擬主機和企業郵箱的問題時沒有按時完成,或遭到乙方虛擬主機和企業郵箱客戶投訴並造成客戶損失的每次甲方要向乙方付此項業務費用5%的違約金。

七、非擔保條款

甲乙雙方不擔保所有任何快速或有特殊商業目地的服務,如客戶有任何檔案丟失,傳輸錯誤,資料丟失及時間延誤的情況,甲乙雙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務條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電信網路問題、病毒的非法攻擊等等。

八、協議終止

本協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協議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3、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九、有關本協議及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協議代表雙方的共同利益,一切疑難糾紛以本協議為主,本協議高於其它相違的書面或口頭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同等效力。

除非雙方另有明確規定,本合同傳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創始合夥人開公司的協議書8

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甲、乙、丙)三方簽訂

甲: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____________專案,總投資為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專案,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三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全體合夥人。

第四條工程完成後,所有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淨利潤額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專案債務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每年專案產生的利潤按比列進行固定投入。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自三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夥專案經營期限為工程專案竣工交付建設單位,工程款項結算支付後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專案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三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創始合夥人開公司的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茲委任乙方為____________地區船舶修理及銷售之獨家代理商。

2、乙方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並轉告甲方;

(2)報導本地區綜合市場慨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船廠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助製造廠徵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業經商定的方式,向甲方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3、範圍

為了便於工作,甲方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甲方備查;

由於個別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甲方應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4、佣金

甲方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總結算價值2%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餘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後支付。

當需要由甲方付給業主(即船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佣金的時候,必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甲方決定是否支付。

5、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餘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對甲方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迅費用(長電傳,各種說明書等);

(3)甲方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6、甲方的職責

(1)向代理商提供產品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戶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船主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檔案之副本提供給代理商並要求代理商不得將商業祕密外洩。

7、職權範圍

就合同之價格條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商無權對甲方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之決定權屬甲方。

8、利害衝突

茲宣告,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甲方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籤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徵求甲方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有損於甲方商業利益的情報。

9、終止

不論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後,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10、洩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洩露甲方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11、仲裁

除第3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人進行仲裁,如對仲裁人達不成協議,則暫由船舶工程師協會會長臨時指定仲裁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TAG標籤:合夥人 協議書 精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