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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夥協議書8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夥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合夥協議書8篇

公司合夥協議書 篇1

  一.總則

合夥企業名稱(字號)(簡稱企業)。

企業住所:

合夥宗旨: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二.合夥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1),(2), (3),(4),(5),

2.合夥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合夥企業出資本總額 萬元人民幣。

(1)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2)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3)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4)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5)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本合夥人承認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勞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的有效性。

  三.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為 (普通合夥/有限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 、 、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 , ,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3.本合夥推舉 為企業負責人,合夥負責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4.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5.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6.合夥存續期間,各合夥人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供共有併為合夥經營使用。

7.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夥人對合夥事務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9.合夥事務決定權由簡單多數法則決定,但以下事項須全體同意:

(1)修改合夥協議;

(2)申請貸款;

(3)接納新合夥人;

(4)處分合夥財產。

(5)解散合夥。

  四.利益分配

1.利潤他配按照 分享 , 分享 , 分享 的經例分配。

2.合夥人按其分享利潤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3.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合夥相同性質的業務,不得從事與合夥利益有衝突的活動。

4.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償還合夥責任超出自己應負數額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5.合夥人為合夥經費墊支的費用,以合夥財產償還,執行合夥業務,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五.入夥和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納他人加入合夥,並處於同等地位,對入夥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人可以退夥,應於兩個月前通知其他合夥人。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即退夥:

(1)合夥人死亡;

(2)合夥人解散;

(3)合夥人在合夥中權益全部被法院判令執行;

(4)合夥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合夥人被除名。

4.合夥人死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繼承之日取得合夥人資格。

5.退夥人的財產結算,以退夥時合夥財產狀況為準,對尚未了結的合夥業務,了結時分配損益;對合夥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6.退夥而引起的損失,應由退夥人賠償。

7.退夥可用現金或其他協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還。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經營期滿,合夥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夥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夥只剩一名合夥人;

(4)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5)其他各方認可的原因。

2.合夥解散時應進行清算。

(1)清償後的剩餘部分,按 , , , 比例分配給合夥人;

(2)清償後的債務,按 , , , , 比例,由合夥人個人財產清償。

  七.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夥變更字號、經營場所、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夥和退夥等均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公司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行銷網路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路。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體的開發專案。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專案。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程序中提供技術支援。

二、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專案,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專案,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三、合作宗旨: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四、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體,硬體的開發

2.it產品的市場行銷

3.網路工程

4.網路營運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後利益的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同開發專案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宣告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專案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階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專案,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公司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推動中國網際網路事業,促進合作雙方的企業發展,更好地為廣大金融界網際網路使用者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版權所屬網站:-----------------------與乙方版權所屬網站,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甲方以協議規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費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職業資訊,乙方完善頻道建設,充分保證雙方的權益。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職責

1.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職業相關的資訊內容,並積極開發金融界使用者所需的人才職業資訊,及時提供給乙方站點,人才職業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有關人才、人力資源、就業、培訓方面的新聞;

有關職業選擇、職業發展、人際關係、職業評測等方面的特寫等文章;

有關行業比較、企業文化、企業用人哲學、人事經理訪談等方面的文章;

有關出國發展方面的文章;有關培訓計劃、培訓須知方面的文章;

有關人才、職業方面的網友爭論及原創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僅可在本協議規定範疇內使用;

2.按協議附錄規定的方式為乙方提供上述文章,並根據金融界使用者以及乙方的反饋積極開發為金融界使用者所歡迎的人才職業資訊;

3.在其網站為乙方頻道設定檔案配置表,配置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乙方頻道 logo 或文字及 url 網址連結;乙方網站主頁的網路路 徑;以上內容由乙方根據協議附件規定提供,乙方擁有上述內容的版權與修改權,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網上修改上述內容的管理許可權;

4.甲方在首頁 " 合作伙伴 " 中加入 " " 的文字連結。

5.提供甲方的旗幟( banner )廣告,大小為 468×60 象素的圖象檔案,具體釋出事宜由雙方商定,按協議附件規定執行。

6.上述所有圖形 logo 均由乙方自行設計,版權歸乙方所有。

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內容的頁面下方標註版權說明,版權歸屬單位為甲、乙雙方。

第二條:乙方的職責

1.在乙方網站-------------------建立獨立目錄,存放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文章與資訊;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內容的頁面下方標註版權說明,版權歸屬單位為甲乙雙方。

第三條:商業祕密

1.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協議規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複製對方的商標、標誌、商業資訊、技術及其他資料。

第四條:宣告

1.甲乙雙方之間結為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2.甲乙雙方資訊資源互享,各自保證其網站內資訊來源的真實性、準確性與時效性。

3.甲乙雙方在網站或頻道的推廣和宣傳過程中同行共勉、緊密合作。

4.甲乙雙方就各自的經營和提供的服務內容承擔責任,享有收益和版權。

5.如果由於網站版面更新或改動。原來的連結位置不再存在,雙方必須將新的連結擺放位置調整至保證與原本效果相當的位置。

6.本協議期限滿,雙方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雙方的合作關係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相互免費。

第五條:協議執行期限 本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第六條:協議的終止。 本協議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終止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如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條款範圍內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停電、政府行為等造成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雙方通過書而後形式通知對方,本協議即告中止。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及其相關附件具有同等法律。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 蓋章:

公司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遵照公平、自願、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合夥經營xxxxxxxxxx公司,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夥經營專案

1、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xxxxxxxxxx公司。

2、合夥期間,根據市場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改經營專案以及增加投資額。

第二條、出資形式及出資比例

1、甲乙雙方以現金形式出資,總投資為 萬元,甲方出資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

第三條、合夥經營期間的風險、負債負擔、利潤分配

1、甲乙雙方堅持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其中對於合夥經營的負債優先以合夥營業收入償還,不足部分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負擔,但是對外,甲乙雙方均具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清償的金額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則有權向其他應承擔清償義務的合夥人追償。

2、合夥經營的收入在應繳納的稅費、勞務報酬等經營費用之後的利潤應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資比例予以分配,即甲乙進行平均分配。

第四條、合夥工商登記、報稅

由甲方辦理工商、稅務等證照登記事宜。

第五條、合夥經營管理

1、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均需認真負責,用心經營。

2、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聘用勞務人員等資金使用事項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六條、合夥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重新調整合夥出資比例以及債務、利潤分配比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夥的合夥人對於入夥之前和入夥之後合夥經營的債務與其他合夥人對外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經營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法律政策調整),經合夥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夥業務,假如退夥導致只有一名合夥人繼續經營,則合夥組織解散,各合夥人(包括退夥人和繼續經營的合夥人)應共同進行合夥業務終止的清算,經清算的合夥資產應在償還合夥債務之後按各自出資比例進行盈餘分配,打算繼續經營的一名合夥人應出資收購合夥資產,其收購的出資資金作為合夥人財產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退夥人應對於退夥之前的合夥經營債務應按各自出資比例承擔清償責任,但是對外負擔連帶清償責任,清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比例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有權向其他應負清償義務的合夥人追償。退夥合夥人在按上述條款償還應承擔的.合夥債務之後其出資可以退回,出資不宜退回的可以從合夥財產中折價給於補償。

第七條、合夥期限

本合夥業務經營期限暫定為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特別約定

1、鑑於工商、稅務證照等均辦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雙方特別約定,對於合夥經營期間發生的行政處罰、勞務糾紛、債務糾紛或意外傷害等情況產生的經濟賠償(含罰款)均應由甲乙雙方以合夥財產共同負擔,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賠償(含罰款)的,應由各合夥人按各自出資比例分擔,一方負擔超出自己應負擔比例的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九條、合夥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情形則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的;

(三)合夥經營的業務重大虧損已難以繼續經營的;

(四)合夥人退夥,只剩一名合夥人繼續經營的;

(五)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條、合夥清算

合夥終止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組由全體合夥人組成,其職責包括:

(一)清理合夥財產,編制財產清單和負債表;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七)分配合夥財產、利潤。

上述清算事務完畢,則合夥組織自動解散,本合夥協議即失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本合夥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含增加的入夥人)應誠實守信、友好合作,共同處理合夥期間的問題,努力提高經營業績,嚴格按照本協議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嚴重損害對方合法利益,給合夥經營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

第十二條、其他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協議生效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約束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各執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遵照公平、自願、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合夥經營XXXXXXXXXX公司,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夥經營專案

1、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XXXXXXXX公司。

2、合夥期間,根據市場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改經營專案以及增加投資額。

第二條、出資形式及出資比例

1、甲乙雙方以現金形式出資,總投資為 萬元,甲方出資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第三條、合夥經營期間的風險、負債負擔、利潤分配

1、甲乙雙方堅持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其中對於合夥經營的負債優先以合夥營業收入償還,不足部分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負擔,但是對外,甲乙雙方均具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清償的金額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則有權向其他應承擔清償義務的合夥人追償。

2、合夥經營的收入在應繳納的稅費、勞務報酬等經營費用之後的利潤應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資比例予以分配,即甲乙進行平均分配。

第四條、合夥工商登記、報稅

由甲方辦理工商、稅務等證照登記事宜。

第五條、合夥經營管理

1、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均需認真負責,用心經營。

2、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聘用勞務人員等資金使用事項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六條、合夥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重新調整合夥出資比例以及債務、利潤分配比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夥的合夥人對於入夥之前和入夥之後合夥經營的債務與其他合夥人對外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經營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法律政策調整),經合夥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夥業務,假如退夥導致只有一名合夥人繼續經營,則合夥組織解散,各合夥人(包括退夥人和繼續經營的合夥人)應共同進行合夥業務終止的清算,經清算的合夥資產應在償還合夥債務之後按各自出資比例進行盈餘分配,打算繼續經營的一名合夥人應出資收購合夥資產,其收購的出資資金作為合夥人財產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退夥人應對於退夥之前的合夥經營債務應按各自出資比例承擔清償責任,但是對外負擔連帶清償責任,清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比例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有權向其他應負清償義務的合夥人追償。退夥合夥人在按上述條款償還應承擔的合夥債務之後其出資可以退回,出資不宜退回的可以從合夥財產中折價給於補償。

第七條、合夥期限

本合夥業務經營期限暫定為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特別約定

1、鑑於工商、稅務證照等均辦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雙方特別約定,對於合夥經營期間發生的行政處罰、勞務糾紛、債務糾紛或意外傷害等情況產生的經濟賠償(含罰款)均應由甲乙雙方以合夥財產共同負擔,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賠償(含罰款)的,應由各合夥人按各自出資比例分擔,一方負擔超出自己應負擔比例的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九條、合夥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情形則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的;

(三)合夥經營的業務重大虧損已難以繼續經營的;

(四)合夥人退夥,只剩一名合夥人繼續經營的;

(五)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條、合夥清算

合夥終止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組由全體合夥人組成,其職責包括:

(一)清理合夥財產,編制財產清單和負債表;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七)分配合夥財產、利潤。

上述清算事務完畢,則合夥組織自動解散,本合夥協議即失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本合夥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含增加的入夥人)應誠實守信、友好合作,共同處理合夥期間的問題,努力提高經營業績,嚴格按照本協議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嚴重損害對方合法利益,給合夥經營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

第十二條、其他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協議生效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約束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各執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夥協議書 篇6

本協議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兩方簽訂:

_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簽訂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立股份公司成立後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經濟往來的基本原則,使雙方關係有一個總的規範依據,也在於向社會公眾和廣大股東披露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情況,使股份公司的運作儘快規範化。

第二條由於集團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發起人,擁有生產、生活服務系統和設施;股份公司具有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優勢。本協議雙方一致認為,雙方仍有繼續維護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在歷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務關係的客觀需要。

第三條本協議所稱之交易和服務專案,指第二章中所列舉的專案和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歷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務關係的其他專案。

第四條雙方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所規定的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處理彼此間的關係。

第五條在本協議規定內容的基礎上,雙方可就同類交易或服務事項簽訂單項協議書,在必要時,也可就某一項交易或服務事項的某一次、某一筆或某一時期的具體事項簽訂具體的、內容較為詳細的一次性具體合同。具體合同以單項協議書和一攬子協議書為依據,單項協議書以一攬子協議書為依據。

單項協議書和具體合同的簽定不應違背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規定,需要由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批准後才生效。

第六條供方供應給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給需方的服務,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要符合雙方協議書或合同的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應按需方的要求,數量不足予以補足,質量不符應視不同情況予以修理、更換、重做、重新提供、退貨,造成需方損失的,供方應予以賠償。

第七條雙方交易和服務的質量標準:如雙方未明確予以規定,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如無國家規定標準的,應按行業一般標準執行;無行業標準的,按當地一般標準執行。

第八條雙方交易和服務的價格標準:雙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則基礎上,協商確定價格。如雙方未明確規定價格,應按國家規定的價格標準執行:如無國家價格標準,應按當時當地的市場價格標準執行。

第九條交易和服務費用的支付,視不同情況,一般應採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結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別的專案,也可以即時結清。

第十條雙方在交易和服務方面所形成關係的期限,原則上是長期的,至少為十年。

但在下列情況下,前款期限可以減少或提前終止:

1.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

2.因個別專案的社會公認的特殊性而必須減少或提前終止;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全部義務不能履行而予以終止;

4.由於一方的絕大部分的專案義務沒有履行;

5.其他法定的減少和提前終止合同期限的事由出現。

前款所規定的單方減少或提前終止整個協議

或部分條款,應由有權單方減少或提前終止的一方向對方提前三個月發出通知,否則因此造成對方的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本協議,應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以解釋。

第十二條本協議由雙方蓋章生效,一式____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其餘____份報送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章交易與服務專案

第十三條房屋租賃

1.房屋租賃指集團公司應股份公司所需,將辦公及其他用途的房屋租賃給股份公司使用。

2.集團公司應及時提供符合使用用途一般條件的房屋給股份公司,並負責維修

3.集團公司應保證提供房屋的水電供應。

4.股份公司應保證按房屋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對非正常的損壞應予賠償。

第十四條水、電供應

1.水、電供應是指集團公司的水電供應單位向股份公司提供工作、生產和生活的用水用電。

2.集團公司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供應水電,以保證股份公司的正常工作和生產需要以及股份公司職工的正常生活需要。

3.股份公司的用水用電應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和集團公司的要求,合理地使用水電。

4.集團公司應對與此項供水供電有關的水電設施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另行支付。

第十五條電話通訊服務

1.電話通訊服務指集團公司通訊工程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的電話、傳真、電傳、電訊裝置的安裝和維修等服務。

2.集團公司保證提供的電話、傳真、電傳、電訊裝置的安裝和維修等服務及時、準確,態度熱情周到。

3.股份公司保證在接受服務和使用電訊設施時,主動配合,合理使用。

第十六條交通運輸服務

1.交通運輸服務指集團公司以其汽車、船舶和其他運輸工具和股份公司提供服務,以滿足股份公司生產需要。

2.集團公司保證服務熱情、周到,優先安排並按時、按量提供有關運輸工具和司機人員。

3.股份公司保證將用車和運輸計劃提前通知集團公司,但臨時用車和特殊情況可隨時要求集團公司提供服務。

4.股份公司保證合理使用車輛等運輸工具,造成不合理的損害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醫療後勤服務

1.醫療服務指集團公司以其擁有的醫院、診所等醫療設施和醫護人員以及幼兒園、食堂向股份公司的職工和家屬提供醫療保健服務。

2.集團公司保證醫療服務質量。

3.集團公司保證根據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條件對股份公司的職工進行身體檢查。

第十八條科研服務

1.施工科研服務指股份公司以其擁有的施工科研裝置、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員,向集團公司的有關單位提供服務,以保證集團公司工作和生產的需要。

2.股份公司應按照集團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務並保證科研裝置和科研成果的先進性和實用性。

3.集團公司保證對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資訊和科研成果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傳和轉讓給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獲得代價而轉讓給集團公司者除外,集團公司保證合理使用且不轉讓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裝置,對不合理的損壞予以賠償。

第十九條生效

本協議經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夥協議書 篇7

本協議書由有限公司(乙方)與vip會員(甲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基本準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確立。本協議書各條款所確定之雙方的權利、義務,將覆蓋有限公司與vip會員今後簽定的每一份交易訂單,無論是原件、影印件或傳真件,均應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之規定。

一、當事人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開戶銀行:

銀行帳戶: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聯絡電話:028—

傳真:028—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從年月日開始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間內,甲乙雙方合作發展。

二、資信證明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以及法人委託書、負責人身份證等影印件。甲方須如實填寫《會員單位申請表》。

三、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穩定發展的需要,甲方以會員資格享受既定利潤空間;甲乙雙方日常結算以最低零售限價為標準,甲方必須嚴格執行乙方營銷體系以及價格體系,在不違規的前提下,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現金返利一次,返利空間以所購產品最低零售限價的10%進行結算。甲方的會員資格在乙方所有專賣店均視為有效。有關會員的解釋權歸乙方所有。

四、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現款現貨原則"。

2、業務聯絡中憑傳真向乙方要貨,須每批要貨的貨款到乙方帳戶後,乙方再計劃安排供貨。

3、甲乙雙方日常交易實行最低零售限價結算制,即甲方所需產品單價一律按照《產品最低零售限價表》結算。

五、質量問題

乙方各類產品,應確保質量。凡在拆包後發現產品內在品質問題,由甲方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和法定時間十天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採取措施補救或退貨。其運輸費用概由乙方負責。如屬超過法定時間十天或甲方收貨後保管不善、超期儲存等所引起的質變,應由甲方負責。

任何非自然因素(運輸不當、搬運不當、使用不當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地震、洪水、戰爭等)不能退(換)產品。

六、安裝責任

甲方所購產品如由乙方負責安裝的,其安裝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但甲方須配合處理;若甲方所購乙方產品進行自行安裝的,其安裝責任概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安裝責任。

七、價格約束

1、零售標價:乙方所有產品實行全省統一零售標價。

2、價格控制:乙方所有產品零售賣價實行最低零售限價控制制度,即賣價不得低於最低零售限價。

3、價格監控:乙方對產品價格體系實施監控制度,一經發現違規行為立即處以相應罰款。

4、單一價格:乙方所有產品只實行零售價格制。

5、價格協議:甲方向客戶推薦產品時,不得違反零售價格體系,否則會員優惠無效;禁止甲方與客戶進行低於最低零售限價的私下交易,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對甲方作出該交易貨款1:1的罰款。

八、約束條款

1、甲方連續六個月未購買產品時,乙方有權取消其vip資格。

2、甲方出現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取消甲方vip資格;觸犯法律時,乙方將追究甲方相應法律責任:

2.1、故意毀損乙方聲譽形象的;

2.2、不執行乙方控制零售價格的;

2.3、違反乙方價格體系,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的;

2.4、對乙方有欺騙、欺詐行為的;

2.5、甲方信譽逐漸惡化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對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前終止協議,應提前15天通知對方,否則將視為違約;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

3、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並應賠償對方的其他經濟損失。

4、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按《經濟合同法》執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本協議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政編號: 郵政編號: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帳戶: 銀行帳戶: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公司合夥協議書 篇8

一.總則

合夥企業名稱(字號)(簡稱企業)。

企業住所:

合夥宗旨: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二.合夥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1),(2), (3),(4),(5),

2.合夥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合夥企業出資本總額 萬元人民幣。

(1)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2)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3)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4)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5)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本合夥人承認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勞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的有效性。

三.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為 (普通合夥/有限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xxx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3.本合夥推舉 為企業負責人,合夥負責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4.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5.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6.合夥存續期間,各合夥人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供共有併為合夥經營使用。

7.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夥人對合夥事務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9.合夥事務決定權由簡單多數法則決定,但以下事項須全體同意:

(1)修改合夥協議;

(2)申請貸款;

(3)接納新合夥人;

(4)處分合夥財產。

(5)解散合夥。

四.利益分配

1.利潤他配按照 分享 , 分享 , 分享 的經例分配。

2.合夥人按其分享利潤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3.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合夥相同性質的業務,不得從事與合夥利益有衝突的活動。

4.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償還合夥責任超出自己應負數額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5.合夥人為合夥經費墊支的費用,以合夥財產償還,執行合夥業務,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五.入夥和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納他人加入合夥,並處於同等地位,對入夥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人可以退夥,應於兩個月前通知其他合夥人。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即退夥:

(1)合夥人死亡;

(2)合夥人解散;

(3)合夥人在合夥中權益全部被法院判令執行;

(4)合夥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合夥人被除名。

4.合夥人死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繼承之日取取得合夥人資格。

5.退夥人的財產結算,以退夥時合夥財產狀況為準,對尚未了結的合夥業務,了結時分配損益;對合夥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6.退夥而引起的損失,應由退夥人賠償。

7.退夥可用現金或其他協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還。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經營期滿,合夥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夥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夥只剩一名合夥人;

(4)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5)其他各方認可的原因。

2.合夥解散時應進行清算。

(1)清償後的剩餘部分,按 ........... 比例分配給合夥人;

(2)清償後的債務,按.......比例,由合夥人個人財產清償。

七.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夥變更字號、經營場所、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夥和退夥等均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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