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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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註冊會計師《稅法》考試真題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2006年註冊會計師《稅法》考試真題參考答案

1、答案:C  2、答案:B  3、答案:A  4、答案:C  5、答案:C

6、答案:B  7、答案:B  8、答案:A  9、答案:A  10、答案:B

11、答案:A  12、答案:C  13、答案:C  14、答案:A  15、答案:D

16、答案:A  17、答案:C  18、答案:C  19、答案:C  20、答案:D

  二、多項選擇題

21、答案:AD  22、答案:AD  23、答案:BD  24、答案:AD  25、答案:BD

26、答案:BCD  27、答案:CD  28、答案:AD  29、答案:BD  30、答案:ABCD

31、答案:BC  32、答案:AD  33、答案:ABD  34、答案:ABCD  35、答案:BC

  三、判斷題

36、答案:√  37、答案:√  38、答案:√  39、答案:×  40、答案:×

41、答案:√  42、答案:√  43、答案:×  44、答案:√  45、答案:√

46、答案:×  47、答案:×  48、答案:×  49、答案:√  50、答案:×

  四、計算題

1、答案:

(1)建築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稅=(3000-1000)×3%=60(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60×5%=3(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教育費附加=60×3%=1.8(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60+3+1.8=64.8(萬元)

(2)建築工程公司轉包工程應代扣代繳的營業稅=1000×3%=30(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轉包工程應代扣代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30×5%=1.5(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轉包工程應代扣代繳的教育費附加=30×3%=0.9(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轉包工程應代扣代繳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30+1.5+0.9=32.4(萬元)

(3)建築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4000÷(1+17%)×17%-236-30×7%=343.10(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343.10×5%=17.16(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教育費附加=343.10×3%=10.29(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343.10+17.16+10.29=370.55(萬元)

(4)建築工程公司簽訂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9000×0.3‰+3000×0.3‰=3.6(萬元)

(5)建築工程公司應納的賓館收入營業稅=80×5%+60×20%+12×5%=16.60(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應納的賓館收入的城建稅=16.60×5%=0.83(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應納的賓館收入的教育費附加=16.60×3%=0.50(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賓館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16.60+0.83+0.50=17.93(萬元)

2、答案:

(1)廣告費扣除限額=8000×8%=640(萬元)

家電行業廣告費比例為8%

准予扣除的銷售費用=1000-800+640=840(萬元)

(2)利息費用扣除限額=3000×50%×6%=90(萬元)

向關聯企業借款,本金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50%,利率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准予扣除的財務費用=200-160+90=130(萬元)

(3)2005年境內應納稅所得額=8000+240-5100-60-840-130-1100-70(2003年虧損)-40(2004年虧損)-200(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30(國債利息)=670(萬元)

研究開發費增長率=(400-200)/200×100%>10%,可以加扣50%。

(4)2005年境內、外所得的'應納所得稅額=〔670+(110-30)×8+50×8〕×33%=564.3(萬元)

提示:來自同一國的盈虧可以互相彌補。

(5)A國所得已納稅額=110×35%×8=308(萬元)

A國所得抵免限額=(110-30)×33%×8=211.2(萬元)

抵免限額小於已納稅額,應予抵免的稅額是抵免限額即211.2萬元。

(6)B國所得已納稅額=50×30%×8=120(萬元)

B國所得抵免限額=50×33%×8=132(萬元)

已納稅額小於抵免限額,應予抵免的稅額是已納稅額即120萬元。

(7)2005年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564.3-211.2-120=233.1(萬元)

3、答案:

(1)1999-2004年共計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15×15%+(130+120+80)×15%×50%=27(萬元)

外商投資企業下半年度開業,選擇下一年為獲利年度的,開業當年按正常稅率計算。該企業2000-2001年免稅,2002-2004年減半徵收,2005年正常徵收。

(2)1999-2004年共計應繳納的地方所得稅=(15+30+60+130+120+80)×3%=13.05(萬元)

提示:題目中註明地方所得稅不享受優惠政策,因此每年的稅率都是3%。

(3)2005年度銷項稅額=2800×17%+351÷(1+17%)×17%=527(萬元)

2005年度進項稅額=153+30×7%=155.1(萬元)

2005年度共計應繳納的增值稅=527-155.1=371.9(萬元)

提示:購買國產裝置作為固定資產管理,進項稅不能抵扣。

(4)2005年度共計應繳納的營業稅=110×5%+45×3%=6.85(萬元)

(5)交際應酬費扣除限額=[2800+351÷(1+17%)]×3‰+3+(110+45)×10‰=13.85(萬元)

2005年度所得稅前准予扣除的成本和期間費用=2000+300+620-25+13.85=2908.85(萬元)

(6)購買的國產裝置應抵免的所得稅額=(120+20.4)×40%=56.16(萬元)

(7)2005年應納稅所得額=2800+351÷(1+17%)+110+45-2908.85-6.85(營業稅)=339.3(萬元)

2005年抵免前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地方所得稅=339.3×(15%+3%)=61.07(萬元)

2004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地方所得稅=80×(15%×50%+3%)=8.4(萬元)

2005年比2004年新增企業所得稅和地方所得稅=61.07-8.4=52.67(萬元)

只能抵免52.67萬元

2005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地方所得稅=61.07-52.67=8.4(萬元)

提示:新增的企業所得稅和地方所得稅都用於國產裝置投資抵免。

4、答案:

(1)1~6月工資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000-1600)×10%-25〕×6=690(萬元)

(2)獎金適用稅率=48000÷12=4000(元),適用稅率是15%,速算扣除數是125元。

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8000×15%-125=7075(元)

提示:上年月工資超過1600元,獎金單獨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3)特許權使用費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0×(1-20%)×20%=8000(元)

(4)股息、紅利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000×50%×20%=2000(元)

提示: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5)1~6月租金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5000×3%×6=900(元)

提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營業稅減按3%徵收。

(6)1~6月租金收入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900×7%=63(元)

(7)1~6月租金收入應繳納的教育費附加=900×3%=27(元)

(8)1~6月租金收入應繳納的房產稅=5000×4%×6=1200(元)

(9)1~6月租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5000×3%×(1+7%+3%)-5000×4%]×(1-20%)×10%×6=222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