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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

  知識點:銷項稅額的計算

註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

銷項稅額是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或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收入與規定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

  其計算方法為: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一)一般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

銷售額:是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即價外收入,如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運輸裝卸費等)。

 1.銷售額中包括:價款和價外收入。

【特別提示】價外收入視為含增值稅的收入,必須換算為不含稅收入再併入銷售額。

  2.銷售額中不包括:

(1)受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費:①承運者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②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

(3)同時符合條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4)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費,代收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二)特殊銷售方式下銷售額的確定:

1.折扣折讓方式銷售:

2.以舊換新銷售:按新貨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收購價格(金銀首飾除外)。

3.還本銷售:銷售額就是貨物銷售價格,不得扣減還本支出。

4.以物易物銷售:雙方均作購銷處理,以各自發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並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貨物核算購貨額並計算進項稅額。

5.包裝物押金處理:

(1)銷售貨物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如果單獨記賬核算,時間在1年以內,又未過期的,不併入銷售額徵稅。

(2)因逾期(1年為限)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併入銷售額徵稅。

徵稅時注意兩點:一是逾期包裝物押金為含稅收入,需換算成不含稅價再併入銷售額;二是徵稅稅率為所包裝貨物適用稅率。

(3)酒類產品:

啤酒、黃酒:按是否逾期處理;

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收取的押金,無論是否逾期一律併入銷售額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