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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通用10篇)

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1

一、為了保持黨政領導幹部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絡,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利,加強和規範我區信訪工作,根據《信訪條例》建立本制度。

二、領導幹部接待群眾來訪,是重視改善民生、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具體體現;是聽取群眾意見、不斷改進工作的有效方式;是聽取群眾意見、不斷改進工作的有效方式。黨政領導接待群眾來訪的主要方式方法有:

(一)公示。區信訪局具體負責區黨政領導幹部接待群眾來訪具體工作,通過《長沙晚報》對接訪領導幹部的姓名、職務、分管工作以及接訪的時間、地點進行公示,方便信訪群眾瞭解和參與。

(二)接訪。採取定點接訪、重點約訪和帶案下訪等多種方式進行。區黨政領導在區矛調中心二樓會議室接訪,面對面接待信訪人。對一些疑難、重點信訪問題,適當時間有針對性地約請信訪人協調解決。對一些解決難度大的信訪案件,有關領導或部門要帶案下訪,深入到矛盾突出、解決難度大的地方,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剖析問題癥結,研究解決辦法。

(三)包案。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實行領導包案制度,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並落實“五包一”責任制。對群眾反映的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疑難信訪事項,由區黨政主要領導親自包案。領導包案情況要以區聯席會議名義下發到各包案單位,明確責任。對涉及人數多、組織化傾向明顯的群體性問題,包案領導幹部要組織有關部門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提交區聯席會議集體研究。

(四)落實。把領導幹部接訪的'重點定位在“事要解決”上,努力在“案結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社會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對領導幹部接待的信訪事項,要建立包括信訪時間、信訪人、信訪事由、責任單位、接待處理意見、辦理結果等要素在內的工作臺賬,以便督辦落實和回覆來訪群眾。

三、黨政領導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的基本要求

(一)熱情負責地接待群眾。要帶著責任和感情耐心聽取來訪群眾的訴求,想方設法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耐心細緻地做好解疑釋惑和情緒疏導工作。要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不管訴求是否合理都要認真解答,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決不能推諉扯皮、敷衍塞責。

(二)認真解決突出問題。要抓住重點和關鍵,著重解決案情複雜、久拖未決的疑難問題,著重解決責任主體難落實、工作難度大的複雜問題,著重解決涉及政策層面、需要完善相關規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問題。

(三)嚴格按照政策法規辦事。對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要督促責任單位依法按政策解決到位;對群眾訴求合理或部分合理但法律法規和政策沒有明文規定的,要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對群眾訴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決的,要做好耐心細緻的解釋工作,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援,決不能為一時一事的解決而突破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引起新矛盾和問題;對特別困難的群眾,要採取個案幫扶等措施,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及時就地化解矛盾。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信訪工作原則,強化主體責任,落實首辦責任制,防止初信初訪轉為重信重訪。要夯實信訪工作基礎,推進信訪工作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

(五)強化思想疏導工作。要把接待群眾來訪作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傳的過程,積極引導群眾正確理解黨的方針政策,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區域性利益和全域性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正確行使公民權利、履行公民義務,理性合法地表達訴求,自覺維護信訪秩序。對無理纏訪鬧訪和有違法行為的,要加強法制教育;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法予以處理。

四、認真受理屬於我區職權範圍的信訪事項,傾聽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意見,幫助解決各種問題,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於我區職權範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關的單位提出。

五、當天接待領導受理的信訪問題由區信訪局負責做好登記,並轉交給責任單位,並及時將辦理結果形成書面報告交主要領導稽核後,由區信訪局反饋上級機關和上級領導。

六、接待群眾來訪的當天接訪領導與信訪事項或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七、嚴格執行信訪工作紀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

八、各接訪領導和工作人員,在信訪工作中要認真負責,依法辦事,若出現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失職、瀆職行為,將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信訪條例》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

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2

為暢通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推動黨政領導幹部接待群眾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及時、妥善、就地解決信訪問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努力營造領導幹部依法行政、齊抓共管、人民群眾依法有序上訪的良好環境,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區、市、縣關於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訪法制建設的部署要求,堅持以依法按政策解決信訪問題為核心,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一站式服務、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採取隨時接訪、形成公開透明、規範有序、方便群眾、解決問題的工作格局,努力把信訪事項特別是初信初訪解決在當地、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 接訪方式

(一)定點接訪,輪流坐班。自2016年X月XX日起,XX鎮信訪接待室正式啟用,黨政領導幹部在信訪接待室實施定點接訪。每日至少有一名領導幹部、一名工作人員按照接待室值班安排到崗坐班接待來訪群眾。工作人員負責信訪事項登記和信訪秩序維護,做到群眾依法有序上訪,領導幹部輪流坐班接訪,依法按政策解決答覆信訪問題。

(二)包案化解,帶案下訪。對反覆上訪的`疑難複雜、協調難度大,責任不明確或上級部門交辦的信訪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一崗雙責”的要求,有針對性進行約訪或者相關領導帶案下訪,形成準確的答覆意見,明確責任主體和解決時限,力爭接一件化解一件。化解情況建立臺賬,長期保管。

(三)越級陪訪,協調化解。認真貫徹落實依法逐級走訪有關規定,在信訪人進京非正常上訪、赴銀到市集體訪期間,鎮黨委、政府要指派專人或適時成立專案陪訪工作組全程陪同,並協調有關部門儘快解決,確保不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

三、規範接訪

(一)明確信訪事項受理範圍。 根據《信訪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受理職責範圍內的各類信訪事項,按規定期限和程式辦理,並及時錄入信訪資訊系統,做到應錄盡錄。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通過法定途徑分類受理,對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引導來訪人到有關政法機關反映訴求。

(二)規範答覆。 鎮主要領導是信訪事項辦理答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思想,及時調查掌握信訪件反映的問題,按照分流轉辦機制,將信訪件轉送相關站所調查處理後將處理意見書面報綜治服務中心,由專人負責,認真辦理,按照信訪督辦部門的要求和規定的文字格式答覆信訪人,上報信訪督辦並及時錄入信訪資訊系統。

四、規範執行

(一)實行首接首辦責任制和聯合會商制。值班領導幹部按照首接首辦制度接待來訪群眾,及時受理,跟蹤督辦,信訪事項處理全過程錄入信訪資訊系統,接受群眾評價,提高初信初訪辦理質量和效率,對涉及多部門的信訪問題,由責任站所或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相關責任站所參與會商,共同研究解決方案。

(二)建立健全教育疏導和社會力量參與機制。通過各種形式,加強經常性的法制宣傳教育,引導來訪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規範信訪行為。組織律師、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老幹部、老黨員、老教師、老模範等社會力量定期到信訪接待室參與接訪,輔助做好法律援助、政策法規宣傳、情緒疏導等工作,通過發揮社會力量的特殊作用,疏解來訪人情緒,有效化解信訪問題。

(三)實行責任追究制。制定信訪接待室工作制度,明確職責任務和崗位要求嚴格來訪登記,轉送交辦、資訊錄入等工作,做到規範有序,公開透明,便捷高效。對接訪過程中敷衍塞責、推諉扯皮,以及未按規定期限、程式受理答覆,引發群眾重複來訪、越級走訪的,將予以通報批評,重後果的,依照《XX縣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實施意見》(X黨發〔201X〕XX號)檔案,由相關部門進行追責。

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3

二、處理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實行“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各負其責,各盡其職。黨政主要負責人為處理來信來訪的第一負責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轄區中隊具體辦理。

三、對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要熱情接待,認真妥善處理。做到不拖、不壓、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具體辦法:

1、接待人員態度要誠懇,講解要細心,政策要透明,工作要耐心。

2、對來信來訪反映的'事,要認真對待。對領導和上級轉來的信訪件要認真及時調查,依法依規處理,及時回覆。

3、對群眾來信來訪要認真對待,值班人員在接到群眾來信來電來訪時應使用文明用語,熱情接待,並及時做好登記工作,並及時報送領導。

四、全體工作人員要加強本職業務學習,全面掌握有關政策規定,以便在解答和處理有關信訪時持之有故,言之有理。

五、在信訪接待及案件查處的過程中,相對人員應嚴格做好保密工作,否則視情節輕重,依照規定嚴肅處理。

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4

一、群眾來信

1、收到群眾來信,要當日拆封,拆封時要注意檢查信封封面、郵票是否完整,拆封後要將信封、信件裝訂,並註明收信時間。

2、認真閱讀信件,並填寫《群眾來信來訪登記表》。

3、對重要的信件要立即報送辦黨組書記、主任閱批,對一般的群眾來信按“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轉交有關分管領導。

4、對群眾來信在領導閱批後,要及時覆信,覆信要做到認真、熱情,向群眾講明道理、宣傳政策,告訴群眾處理結果或引導群眾逐級反映問題。

5、對已辦結的信件要立卷歸檔,統一保管。

二、群眾來訪

1、對群眾來訪要熱情接待,並填寫《群眾來信來訪登記表》。

2、認真閱讀來訪者攜帶的.有關材料,通過交談詳細瞭解和記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和要求,以及接待人員做出的答覆。

3、根據“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引導來訪人員與有關領導或負責人見面;有關領導或負責人不在單位的,應確定接待時間。

4、接待人員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儘可能減少群眾往返的次數。對同一問題多次上訪者,要做好耐心的說服教育工作,宣傳相關的方針、政策,引導上訪者走依法處理問題的渠道。

5、對少數聚眾鬧事擾亂機關辦公秩序的上訪者,要即時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6、對疑似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的上訪者要通知衛生、防疫、公安等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5

第一條:為了規範移民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保證正常信訪渠道暢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上訪人員應當遵守信訪秩序,不得影響移民局的正常工作,不得損害接待場所的公私財物,不得無禮糾纏,威脅辱罵和毆打信訪工作人員。

第三條:信訪工作人員對來訪群眾要熱情接待,認真聽取所反映的問題,並詳細記錄登記,接待群眾來訪應不少於兩名工作人員。

第四條:群眾來信和上級轉辦的'信件,信訪工作人員登記後,呈局領導閱示,按照局領導批示進行辦理。

第五條:省辦(或上級機關)交辦的信件由局長或主管局長籤批後,傳至信訪科轉交有關科室(或縣級移民機構)辦理,形成調查報告。信訪科依據調查報告提出初步意見。經主管局長稽核、局長審批後,上報省辦(或上級機關)。

第六條:市信訪局交辦的信件,由信訪科提出初步意見,經主管局長籤批後科轉交有關科室(或縣級移民機構)辦理,形成調查報告,信訪科依據調查報告提出初步意見。經主管局長稽核、局長審批後,送市信訪局。

第七條:市局自立案件由信訪科根據案情提出初步意見,經主管局長籤批後轉交有關科室(或縣級移民機構)辦理,形成調查(複查)報告。信訪科依據調查(複查)報告製作《信訪事項處理(複查)意見書》,經主管局長稽核,局長審批後,答覆上訪(複查)人。

第八條:群眾上訪的信訪事項,信訪工作人員應詳細記錄,認真整理登記,呈局領導閱示後,按照局領導批示進行辦理。

第九條:實行局領導輪流坐班接待、預約接待和局長信訪接待日製度。

第十條:每週一上午,由局副處級以上領導,輪流值班接待移民群眾,地點在局信訪接待大廳,局長信訪接待日,每月一次,時間為每月最後一週的星期一上午。

第十一條:局長接待日由局長,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信訪科長和信訪工作人員參加,信訪工作人員應詳細記錄信訪事項,依照本制度第五條的規定辦理。局長接待日,局長可以委託副局長主持,涉及其他業務科室的,業務科長參加接待。

第十二條:信訪接待大廳接待的上訪事項,應當面給上訪群眾答覆,當面答覆不了的,應在30日內向群眾答覆,需要延期的最長不得超過60日。

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6

一、來信來訪工作是一項重要的經常性工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密切聯絡群眾、維護安定團結、調解社會矛盾的重要工作,嚴肅對待,認真辦理。

二、信訪工作由安全儲運處歸口管理,各處室分工協作,共同辦理。

三、嚴格按照信訪條例規定的時限批轉辦理信訪件。到期不能結案的,要在規定期限內向市社領導和交辦單位說明情況。處理完畢後,有關資料統一儲存,並做好結案登記。

四、對於信訪中反映的問題,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規定可辦理的應及時給予辦理。超出法律和現行政策規定的.問題,或因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向信訪者說明情況,解釋清楚。

五、接待來訪要熱情、耐心,答覆問題要細緻、準確、誠懇。

六、提高辦理效率,對來信來訪的數量、內容、結案情況要進行定期統計,並做好向有關部門上報信訪統計。

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7

為切實做好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根據我會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民群眾來信接待制度

(一)凡群眾來信均應登記編號,來信記錄應做到保密,不得遺失。

(二)對群眾來信應根據其內容的輕重緩急,做好擬辦、轉辦、催辦工作。

(三)需要存檔的群眾來信,應做好歸檔工作。

(四)除匿名信外,原則上應將群眾來信的處理情況及時告知本人,如一時難以處理,應向來信人員說明情況。

二、人民群眾來訪接待制度

(一)接訪人員應熱情接待來訪群眾,耐心聽取上訪人員的陳述,認真做好登記、記錄,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和有關政策規定,分別作出恰當處理。

(二)接待人員要耐心聽取來訪群眾的意見,力所能及地答覆和解決來訪群眾提出的事項。對不能當場作出答覆、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給來訪者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導;對不屬於管轄範圍的問題,要指明方向和程式,並熱情幫助聯絡有關單位給予妥善處理。

(三)對重大疑難來訪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穩定群眾情緒,並迅速擬出專報呈領導閱批。按領導批示抓好督辦落實。

(四)對來訪中帶有苗頭性、傾向性、政策性的問題,應及時進行綜合分析,提供給領導參考。

三、總體要求

(一)熱情接待來訪群眾,接待人員要衣著整齊,舉止端正,熱情大方,態度誠懇,說話和氣,以禮相待,文明用語,並講普通話

(二)接待室要保持整潔衛生,備有開水、茶杯、桌、椅等物品。

(三)接待人員在辦理群眾來信來訪時,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清事實,分清責任,正確疏導,及時、恰當、正確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拉。

(四)在接到群眾來信來訪後,要認真做好登記,根據來信來訪群眾所反映的`主要問題,提出初步處理建議,做到當日事當日結。

(五)對待來信來訪群眾提出的問題,在未經調查、弄清事實之前,不應輕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隨意許願或批評指責。

(六)對來信來訪群眾所反映的問題和內容,要保守祕密,不得將檢舉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送給被檢舉物件。

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制度相關

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8

為進一步規範群眾xx行為,準確、及時、快捷辦理xx事項,根據《xx條例》,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一、熱情接待群眾來訪,傾聽來訪群眾的意見、建議,接受群眾監督,妥善處理群眾來訪問題,做好思想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對群眾來訪要文明禮貌,規範接待用語,如“您好、請坐、稍等、我給您查一下”,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

三、認真做好“群眾xx登記”,做到有訪必錄。

四、根據xx內容,區別不同情況作必要答覆,原則如下:

情況清楚,有明確政策規定的,要作明確的政策答覆,對情況複雜、涉及其他部門或沒有政策依據的.問題,未經調查核實前,不發表結論性或帶有傾向性的意見,但要向來訪者耐心說明情況。在辦理完畢後,及時通知當事人。

不屬於民政局受理範圍的問題,應盡力向來訪人指明解決問題的正確渠道和途徑。

對來訪人要求不符合有關政策規定或要求過高不能解決的,做耐心的說明解釋。

五、接待來訪者如對xx事項有關政策不清楚,要及時聯絡相關部門負責辦理,不得向來訪者回答“我不知道、我不清楚”等。

六、依照“誰承辦誰答覆”的原則,應在問題處理完畢(三個月內)後,5日內答覆來訪人。答覆可採用電話、覆信、走訪等形式。對xx事項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及時向來訪人說明情況。

七、對群眾集體xx的,要好言相勸其派5人以下代表來訪。對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9

一、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要強化服務意識,盡職盡責做好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二、文明接待來訪人,具體做到“四心”、“五不”和“五個一”。即:接待熱心、傾聽細心、回答耐心、處理用心;不簡單粗暴、不態度生硬、不打官腔、不擺架子、不推諉敷衍;靠前一步、問候一聲、幫辦一事、送上一程、道別一聲。

三、信訪一般接待工作程式:

1、登記:

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和舉報電話記錄,必要時可讓上訪人提供書面材料。登記內容包括來訪時間、訪者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政治面貌、住址或工作單位、反映的主要問題。

2、答覆:

(1)來訪者的意見、要求符合政策、法規,能夠當場解決的,當場予以解決;當場解決不了的,在三日內給予答覆。

(2)來訪者反映的'意見、要求,按政策衡量不合理的,向其宣傳政策,解釋清楚。

3、辦理:

(1)由便民服務中心直接答覆辦理;

(2)根據來訪反映問題的性質,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轉交給有關單位或部門辦理。

四、凡上訪人員反映重大緊急問題、集體上訪的來信來訪,應立即通知有關單位,並向領導彙報。

五、對集體上訪,要本著宜順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宜粗不宜細的“四宜”原則迅速處理並責成問題發生地限期解決。

六、嚴格執行《信訪條例》有關規定,為群眾的控告、檢舉保守祕密。

七、實行領導信訪接待制度。

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10

一、來信來訪工作是一項重要的經常性工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密切聯絡群眾、維護安定團結、調解社會矛盾的.重要工作,嚴肅對待,認真辦理。

二、信訪工作由安全儲運處歸口管理,各處室分工協作,共同辦理。

三、嚴格按照信訪條例規定的時限批轉辦理信訪件。到期不能結案的,要在規定期限內向市社領導和交辦單位說明情況。處理完畢後,有關資料統一儲存,並做好結案登記。

四、對於信訪中反映的問題,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規定可辦理的應及時給予辦理。超出法律和現行政策規定的問題,或因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向信訪者說明情況,解釋清楚。

五、接待來訪要熱情、耐心,答覆問題要細緻、準確、誠懇。

六、提高辦理效率,對來信來訪的數量、內容、結案情況要進行定期統計,並做好向有關部門上報信訪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