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安全監督制度
群眾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為提高我單位整體安全文明生產,切實發揮群眾安全監督的作用,我單位特制定如下群眾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1、群眾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在隊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2、檢查時間:群眾安全監督小分隊每月中旬分井上下集中組織一次大檢查,每次不少於3小時。
3、參加人員:群監員、安全監督員。
嚴格按通知時間組織檢查,本人確因有事不能參加時,要向單位領導請假並做好檢查安排,嚴禁空監,一次不參加罰款50元。
4、檢查程式:按地點進行,並由各地點負責人作為檢查組長,具體負責本專業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入井前由工會主席組織手指口述。
5、對查出的問題認真填寫群眾安全監督檢查表,責任到人,由單位值班跟班領導下井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實行閉合管理。
6、嚴禁缺員檢查及應付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整改情況進行登記、備查。無故不參加者每次罰款50元。
群眾安全監督制度 [篇2]
為加強對群監員的監督管理。充分發揮群監站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負責群監員上(下)班簽到(退)登記。
二、負責對群監員每天上報的安全隱患及整改建議進行梳理彙總。並及時上報群監委員會。
三、負責調配群監員的工作,杜絕脫崗、缺崗現象。
四、負責對“三違”舉報情況進行梳理彙報,及時上報群監委員會。
五、負責監督管理群監員的日常工作,表達和維護其合法權益,幫助解決群監員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六、負責建立完善群監站各種工作臺賬。
七、負責傳達群監委有關檔案、會議精神,並及時反饋群監員日常工作情況。
八、負責組織群監員進行培訓學習,不斷提高其安全監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