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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資產管理制度(精選9篇)

為了加強中國小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yjbys小編為大家分享中國小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範本如下: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精選9篇)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縣中國小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舒城縣中國小校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本縣教育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縣級人民政府和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上述學校可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各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並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 各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五條縣教育局負責對各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界定、配備、清查、變動處置,以及資產使用、維護過程中的監督任務。

第六條 各校應確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資產的配置、登記、統計、維護、保管等,對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庫時,要嚴格驗收,妥善保管,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責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範圍、分類與計價

第七條 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二)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固定資產分為六大類:

中國小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築物;專用裝置;通用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傢俱、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一類 房屋及構築物

指單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育教學用房、倉庫、宿舍、食堂用房、鍋爐房等教輔用房;構築物包括道路、圍牆、操場、長廊、亭子、假山、橋、雕塑、綠化景觀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築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第二類 通用裝置

1.電子產品及通訊裝置:包括計算機、影印機、碎紙機、印表機、速印機、掃描器、錄影裝置、電話總機、電話機、傳真機等。

2.電氣裝置:空調機、電風扇、洗衣機、電視機、電冰箱、微波爐等。

3.交通運輸裝置等。

第三類 專用裝置:指各種具有專門效能和專門用途的裝置,包括教育用實驗儀器、量具衡器、機械裝置、網路裝置、監控裝置、投影裝置、廣播音響和視訊裝置、職教學校的實訓裝置等。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展覽室、陳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畫和陳列品等。

第五類 圖書、檔案: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紙質圖書或電子圖書、資料等。

第六類 傢俱、用具、裝具:包括保險櫃、檔案櫃、沙發、茶几、床、辦公桌、椅等。

第七類 動植物。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築物等固定資產按竣工決算審計金額計價;土地按徵用時支付的費用計價;若基建專案經驗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決算審計的,按專案的批准金額入賬。待審計後,按審計確定的金額進行調整。

(二)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購進價、調撥價計價入賬。

(三)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計價入賬。

(四)盤盈、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有價格的按原價入賬,不能查明原價的,可以按同類產品的市場價入賬,沒有同類產品的可估價入賬。

(五)房屋和建築物因擴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竣工審計決算的實際成本計價;區域性拆除房屋、建築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佔原值比例計算減少固定資產價值。

(六)固定資產因進行技術改造或改進其質量的,按其實際支出費用增加其價值;由於各種原因造成成套裝置損壞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損壞程度減少其價值。

(七)報廢、變賣、調出、遺失、損壞的固定資產,需核實並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後按賬面原值登出。

第十條 中國小校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賬、卡設定

(一) 固定資產總賬的設定

中國小校應當設定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編碼、名稱、類別、規格、型號、原值、購置日期、使用部門等資訊,完整反映固定資產情況。

縣教育經費核算中心設立單位固定資產總賬,按照大類設立明細科目核算固定資產各大類的金額。

(二)固定資產明細賬、卡片的設定,由各校負責資產管理的部門或人員根據固定資產分類,按固定資產的品名設定明細賬、卡,進行數量、金額核算,以反映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情況。明細賬應設定資產的購進日期、規格型號、單位、單價、原值、數量、存放地點、使用部門等資訊。

(三)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的設定,各校對在用的固定資產,以使用部門或在放點為單位,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該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門儲存,若發生變動,重新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簿。

(四)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應使用電算化軟體進行核算。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增加管理

固定資產增加,分為購建(包括新建、自建、擴改、改建等)、購入、自制、調入、盤盈、捐贈和其它形式等。

(一)購建的房屋、建築物等固定資產要按照基本建設有關規定進行獨立核算,待基建專案竣工驗收和審計決算後,轉入單位固定資產賬核算。

(二)購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縣政府採購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購入後應及時驗收入賬。各單位要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採購計劃,列入當年單位預算。

(三)自制、調入、盤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資產,由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填制資產相關資料及時驗收入賬。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

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各校對其佔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包括無償轉讓、出售、置換、報廢、報損、對外捐贈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具體管理辦法參照縣政府舒政[2011]19號檔案《舒城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清查核對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清查登記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公共資源、國有固定資產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查核實、登記造冊;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基本情況資料庫。

(二)各校保管室應保持清潔,存放有序,對於丟失、損壞、變質情況要及時報告並查明原因。保管人員對學校資產要經常檢查,發現公物損壞,及時維修。要每學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清查,實訓教師、財務人員、保管人員等相關人員應配合管理人員定時對使用的裝置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追查,並採取相應措施。建立裝置檢查、維修、保養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實物盤點、核查同賬務結合起來,以物對賬、以賬查物、見物盤點、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資產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賬表相符。

(三)清查登記要求

1.佔有、使用的房屋建築物,依據國家核發的房屋產權證進行清查登記。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單位按照國家劃撥使用的有關檔案先行清理登記。待清查登記工作結束後,按國家房產管理的有關政策辦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購定的房屋建築物,應按實際購買價格進行清查登記。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築物,工程未審計前按工程造價清查登記,工程審計後按審計確認價進行調整。

2.對固定資產要查清賬面價值。清理出待報廢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核銷數額等。

3.對清查出的各項固定資產盤盈重新估價入賬,對清查出的盤虧固定資產,要認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經過清查後的各項固定資產,要區別固定資產用途和使用情況進行重新登記調整,建立健全實物賬。

5.各校針對在清查登記中發現的問題,要調整和完善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後亂,明確責任,形成單位內部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6 .每年11月資產盤點結束後,盤點小組都應寫出總結(兩份),對盤點情況進行分析,並報縣教育局一份。將一份與清查核對資料全部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會計人員每年應將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資料、賬面清查資料,更新固定資產卡片、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凡需借閱校固定資產的有關資料,需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後,按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借閱手續後,方可借閱,但不準將資料帶走。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資產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體系,包括固定資產請購制度、驗收制度、保管制度、賠償制度、報損報廢制度、維修制度、資產租賃制度、清查核對統計制度等。

第四章 責任

第十六條 各校的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條 若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出現未按規定履行職責,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以各種名目和手段侵佔固定資產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資產損失或流失的,要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責任。

第十八條 縣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檢查和監督,並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考評制度,實行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與績效掛鉤。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各校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可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參照本制度,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舒城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2

為了保證我院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本院財產管理,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盡其用、家底清楚、手續嚴密、帳實相符,促進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長其使用時間,為學院節約資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部門負責、分工管理、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論證、有審批,驗收有標準、使用有責任,購進、領用、報廢、報損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同時加強固定資產的定期維修和經常維修,健全各項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 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長擔任,辦公室設在總務處,主任由總務處長兼任。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1、審批固定資產建設、購置計劃;2、審批固定資產報廢、報損;3、處理固定資產盤虧(盤盈);4、審批固定資產的調出或劃撥。

(二)、學院設總保管(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分保管(各處室財產管理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調撥、登記、檢查和維修等工作。財產使用處室負責財產的日常保管和維護,分保管是各處室的財產管理直接負責人。

(三)、總務處是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單位,其職責是:

1、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學院固定資產總帳、分戶分類帳的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辦理學院固定資產的調劑、調撥、轉讓等具體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丟失、損壞、報廢的報批及帳務處理工作。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固定資產的範圍

1、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裝置。

2、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專用裝置。

3、單位價值雖然不滿以上2條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圖書館的圖書及電教器材不論金額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資產管理。

四、固定資產分類:

固定資產分為七類:

1、房屋和建築類: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 教學業務用房、住宅、師生食堂、鍋爐房等。建築類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圍牆等。

2、交通運輸工具類:包括汽車、電車及各類非機動車輛。

3、專用裝置:包括教學儀器裝置、微機裝置、語音裝置、電教裝置等。

4、一般裝置:包括辦公裝置、傢俱類裝置、通訊工具等。

5、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6、圖書:包括圖書室收藏和使用的圖書和報刊合訂本。

7、其他:前6類未涉及的固定資產。

五、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辦法:

(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1、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設立帳戶,由財務處和總務處分別建帳進行帳務處理。財務處會計建立財產價值總帳和分類明細帳,總務處總保管建立財產價值數量總帳和分類明細帳,各處室分保管設價值數量分類明細帳。清查核對的程式是分保管將自管實物與帳核對,做到帳實相符。然後,分保管與總保管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最後,總保管與會計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2、對於職工辦公室、宿舍和學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財產,均採用財產使用卡予以登記、控制,定期將實物與卡核對,保證財產的完整、完好。

3、對低值易耗品出、入庫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核算。並及時填寫登記冊。

(二)、新增固定資產:

1、新增固定資產必須有計劃和可行性報告,並且報請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然後按照政府採購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2、新增固定資產的計價標準必須正確、合規。

①、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帳;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築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帳;

③、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後的淨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帳; ④、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帳,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⑤、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帳;

⑥、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帳;

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調整;

⑧、用外幣進口的裝置,按當時的匯率摺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摺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帳;

⑨、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⑩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帳。

3、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帳面原值:

①、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

②、增加補充裝置或改良裝置的;

③、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

④、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⑤、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4、新增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帳務處理必須正確。

5、總保管負責固定資產的入庫驗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對於大型專用裝置等固定資產,總保管和分保管要會同有關專業人員,在財產主管的領導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及時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固定資產入庫單上必須有主管領導、會計、總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後,才能記入固定資產帳,沒有固定資產入庫單會計部門不予報銷固定資產支出費用。

(三)固定資產的減少

1、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必須論證,審批手續必須完備,作價要合理,殘值變價收入要如實入帳。嚴禁固定資產先報廢,後辦理報廢審批手續的做法。

2、投資轉出或出售固定資產,必須嚴格審批,經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市場價格,結合折舊辦法正確作價,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後才能轉出或出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盤虧固定資產,根據實際情況,查明原因,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處理,然後作減少帳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報廢(損)處理:財產管理人員及時向資產管理委員會上報報廢、報損單,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後,總保管、分保管及會計根據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意見,做固定資產減少帳務處理。

5、對於已報廢的物品要單獨存放,定期集中統一處理。

(四)固定資產的調撥、借用

1、確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固定資產及公物需要增減,一律通過學院總保管填寫調撥單,並及時調整公物使用卡,使帳物相符,會計部門、總保管和分保管憑審批後的調撥單調整帳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將本處室的固定資產及公物(包括鑰匙)隨意調撥或轉借,也不可將別處公物隨意取用。

2、正常開展業務由保管人員合理借出,並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3、院內借用公物,部門主管負責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別由主管業務的處長初批,報主管財產院長批准後方可借給。

4、離退休及因工作關係調動的教職工必須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資產及公物後,財務部門方能辦理工資手續。

5、鋼琴、電子琴、放相機、電視機、數碼相機、錄象機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時,保管人員要檢驗其有無損壞。

7、凡是保管人員在業務範圍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責任,如有損壞丟失的應加倍賠償,並給予批評教育。

(五)固定資產的維修:

固定資產的維修,實行定期保養和日常維修相結合的辦法。日常維修由總保管報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審批,視其情況進行維修,大型維修要報有關部門批准,必須有計劃、審批單、填制維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實行派工單制度,派工單必須經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批准,才能核報維修費。

(六)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1、固定資產每學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學院有關領導、財務人員、總保管和分保管負責進行。

2、在清查過程中,如有盤盈或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填寫盈虧表,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進行處理,根據增減分別登記固定資產帳。

3、因管理人員工作失職丟失固定資產根據《銅川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進行賠償。

4、固定資產保管員的手續移交由會計部門和總保管負責,總保管移交由會計部門、主管財產院長負責監交。移交清冊經移交、接交、監交人簽字後生效。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定製度同時作廢。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3

一、財產的購置

1、財產的購置必須提出申請計劃,逐級上報由學院批准,統一採購。

2、申請計劃必須正確處理區域性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係,全面考慮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約,提高計劃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新購買的資產或物品,經驗收清點後,在憑證上簽字。

二、財產的保管、領借、檢查與賠償

1、各部門有計劃領取物品,並及時登記。

2、各部門所有財產,統一編號造冊登記,分部門保管使用,離校時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財產。

3、學院內財產定期檢查,凡人為損壞,視其實際情況折舊或按原價賠償,凡因失盜損失的,視其責任大小情況,由學院商量後作價賠償或報銷處理。

4、領借物品必須在領物本上簽字,歸還時登出,保管員要認物不認人,借物簽字不漏記。

5、宿舍、教室的財產,實行包乾管理,如有損壞,由直接損壞者賠償或共同承擔賠償。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4

一、總的原則:

強化管理,責任到人,獎懲結合。

二、管理辦法:

學校所有資產分類分項逐一編號、登記,使用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平時增減、維修作好記錄,每學期期終檢查公佈,與保管使用人兌現獎懲辦法。

1、教室資產:

學年初由校產管理員清點給班主任,班主任填寫《教室資產明細表》,學期結束,管理員按表驗收,作好記錄,由班主任簽字,維修費用堅持誰損壞誰承擔的原則。賠償費由班主任代收,到會計室交款開據,各教室不得私自換鎖,如需換鎖,請送兩把鑰匙到總務處,否則門鎖作廢,另加新鎖費用自己付。

2、辦公室資產:

學年初由年級組長填表接收,學期結束由管理員按表檢查驗收並公佈。辦公室鑰匙每人一把,不得私自修配、轉交,調到別的辦公室以鑰匙換鑰匙,寒暑假樓房各層禁止個人隨便使用,原則上一律不外借,辦公室加鎖,過道門加鎖,教學樓封閉。

3、保管室資產:

保管室資產由保管員負責管理,每月底填好本月的材料進銷存明細表報,會計室,每學期清點一次與材料會計對帳,做到帳據相符,帳物相符,如有散失,追究個人責任。

4、校產教具個人借用:

原則上隨借隨還,借時填寫(借據),還時退還。如需長期使用或到期不能歸還,必須經校領導批准,到時還清,如有損壞或不能歸還,憑藉條按規定扣款。

三、獎懲辦法:

資產管理試行記分法,每室每學期初總分壹百分,平時分類分項加分扣分,期終結算,資產管理與年終獎金掛鉤,獎金總數不變,分值隨總分浮動,更換班主任必須到總務處登記,按時間記總分。

1、教室資產:

(1)清潔工具試行加分法:每班每學期只發給一套清潔工具(水盆、水壺、痰盂、紙簍、簸箕),平時如有損失、損壞,由班主任負責監督具體人賠償。學期結束如能夠繼續使用的工具,每件加4分,但所有教具、工具必須全部交清。

(2)教具試行扣分辦法。每學期開始按班統一發放小黑板、卡片等教具,學期結束驗收,如有非正常損壞,除損壞個人賠償外,還要分項扭分(小黑板每塊1O分,小卡片每塊5分)。

(3)電器管理試行扣分法。平時如有散失損壞,由具體人負責賠償,再扣分(日光燈管每支1O分,續電器每隻5分),插座閘刀平時一律拉開(使用時隨推隨拉),發現一次未拉扣5分,各室必須按時熄燈,正常天氣,上午在8點之前熄燈,下午在5點之後開燈,必須做到人走燈滅,如教室無人,有一支燈未熄扣2分。

(4)學桌凳、窗簾、門窗、牆壁試行扣分法,損壞維修費用堅持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學桌損壞扣S分,少一張扣1O分,凳子損壞扣3分,少一張扣6分,窗簾損壞扣4分,少一塊扣8分,門窗玻璃損壞照價賠償,再扣2分,晚上放學後和節假日一律全部關鎖好,如有窗戶未關,有一扇扣2分。牆壁由學校年終統一檢查記分。

(5)繳費(預收、補收)在規定時間內繳清的班級,加5分。

(6)各班教室鑰匙在期終必須全部交清,少一把扣5分。

2、辦公室資產:

各年級辦公室建立資產,採取百分考核制,具體方法參照教室資產,學期結束根據各年級組積分給年級組長以獎勵a辦公室每半年只發給一套用具(臉盆、水瓶、痰盂、畚箕、水壺、紙簍等)。寒暑假各辦公室將用具放好,等檢查驗收後,辦公室加鎖,新學期由新任年級組長接收。

3、保管室資產:

每學年清點一次,做到帳物相符,如有短缺,按規定處理。

4、個人借用的校產教具:

每學期期終清理借據,如有損壞,按規定扣款,如不能歸還,照價加倍扣款。

四、賠償標準:

1、學桌:(新)負擔維修費的百分之八十。

(舊)負擔維修費的百分之五十。

2、門窗:負擔維修費的百分之四十。

3、玻璃、黑板:照價賠償。

其它資產除正常老化外,如有損壞、損失,按價賠償。

五、公用設施管理分工:

1、北大門過道和校內畫廊由隊部負責管理。

2、教工之家、校內活動場地和體育設施由體育組負責管理。

3、公用過道的門窗管理由總務處在每學年初確定相關年級、部門負責。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學校的資產管理,杜絕浪費,節約開支,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範圍。

二、學校資產由總務部門專職人員及各辦公室專人管理,清理查點,登記造冊,安排使用。

1、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2、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會計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登出手續(需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手續,方可登出)

三、資產的計算,一般按原價記帳,無原價的全部估計記帳,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維修等其他費用不記入資產原價。

四、資產原則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經領導審批,外單位借用資產,一律憑單位介紹信經同意後,方可借出,同時要適量收取一定的折舊費,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貴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單位借用教室、會場等必須收取租金,本系統按實際情況酌情收費。本校教師借用須經領導同意,酌收費用。

六、本校教職工借閱圖書,根據圖書館管理條例處理。但期末需全部歸還,外單位人員一概不出借圖書。圖書清理和賠償按圖書室規章進行。

七、固定資產的購置,根據學校財力和教學需要,大件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交總務處編排計劃,開列清單,報校長室審批,方可購買。

八、教室及辦公室財務實行責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負責,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專用教室及團隊等室與教導處聯合另訂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損壞,如有人為損壞,按賠償制度照價賠償並教育。

九、有關校舍校產管理和維修、物品領發和出借,公共財務損壞賠償,應有總務處負責,並訂出相應的管理制度。

十、學校物資出門,需由總務處同意,否則門衛有權阻止。

十一、配備教室用品按常規由總務處統一發放,學期結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總務處統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修理費由學校負責。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6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對中國小校的投入力度,中國小的資產不斷增加,為中國小資產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挑戰。作為中國小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資產管理在提高中國小對資產的使用率及對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中,筆者主要針對目前我國中國小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指出資產管理的有效措施,進而不斷完善中國小的管理工作。

一、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

從目前中國小資產管理的現狀來看,中國小的教育經費問題仍然突出,用於改善教學條件的教育經費是十分有限的,而為了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改革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因而提高中國小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使用率是十分重要的。首先,應該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上到中國小的管理人員,下至全校的師生都應該認識到學校資產管理的重要意義,拋棄傳統的觀念,樹立科學正確的資產管理意識,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好中國小的資產管理;再次,在中國小中建立起嚴格的責任制,明確中國小校長以及管理人員井陘資產管理的責任,進而保證資產管理工作的推進。

二、健全中國小資產管理機構

對於中國小資產管理機構的設定應該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以我國教育部門的實際規定為指導思想進行。中國小的資產管理機構主要有分管校務的校長進行領導,其管理工作通常涉及到全校資產的採購、分配以及處置等。此外,在校長管理制度下還應該建立資產管理小組,在學校的財務室設定資產核算小組,在學校的圖書館設立圖書材料等資產的管理小組,比不過將具體的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細化,責任到人,進而推動中國小資產管理工作朝向更加規範化、資訊化的方向發展,提高中國小的資產使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

中國小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主要涉及五個方面:第一,建立健全資產準購制度,根據學校科室、班級以及辦公室的實際需求編訂資產購置的申請表格,申請之後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批,最後統一購置,在該過程中要注意透明操作;第二,建立健全資產驗收制度。在資產的驗收環節中,應該有采購部門以及保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一同進行驗收工作,與此同時做好相關的登記和入賬工作;第三,建立健全學校的資產保管制度。資產保管是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資產進行保管就是要做好資產變動的記錄,特別是重要的靜謐儀器和裝置,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建檔;第四,建立健全資產的清查制度,對學校的資產進行定期的護理和清理;第五,建立健全學校資產的維修制度,最大限度的減少資產的磨損,延長其使用壽命,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

四、不斷加強對資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中國小資產管理人員需要適應時代的需求以及教育發展的要求,不斷更新資產管理的知識,加強對財會知識的培訓和學習,進而熟練度的掌握學校資產的管理方法,結合財經方面的制度及法規做好資產管理的工作。

五、對中國小資產進進行動態管理

中國小資產管理工作具有複雜性、工作量大的特點。傳統的管理方式費時費力,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要求,順應資訊化時代的發展趨勢,使用科學化、資訊化的管理手段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至關重要。動態管理對於提高中國小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可以在校內以及校際之間建立區域網,進而實現校內各個部門以及學校與學校之間的資源共享,藉助區域網對本校的資產進行合理的安排和使用,提高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其資產的使用率。加強中國小資產管理工作是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前提和基礎。為了提高中國小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的使用率,必須要求全體師生的全員參與,對學校資產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充分的意識到資產管理的重要性,設定專門的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實施動態管理,力求提高資產的使用率,推動學校的長久發展。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固定資產的範圍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管理範圍:不論來自何種渠道或使用何種經費(含捐贈),凡產權屬於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按規定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入賬,集中管理。

第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定為固定資產:

(一)一般裝置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價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圖書、辦公桌、檔案櫃、鐵床、課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構築物。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不動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物的各種設施等。

(二)專用裝置:指直接用於教育教學的各種儀器裝置、電子裝置、文體裝置等。

(三)一般裝置:辦公事務用的傢俱裝置包括:文印裝置、交通運輸、行政辦公裝置等。

(四)圖書:包括圖書館、資料室藏書和儲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種重要電子資料。

(五)其它資產:包括傢俱、床上用品、服裝等。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第四條全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根據隸屬關係和業務特點,設校(總務處)、處(部)固定資產管理單位,組成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管理隊伍,形成固定資產管理網路。

(一)在校長領導下,學校一級由主管副校長及總務處行使職能,負責固定資產總體管理(計劃、購置、使用、維護維修報廢),總務處直接管理學校房屋建築、公用設施、各處(部)、服務部等財產。

(二)處(部)為二級管理單位,並設一名兼職人員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各處部負責人是責任人。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部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及有關制度、規定。

(二)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及實物賬冊的管理,並監督固定資產的驗收和入庫工作。

(三)負責全校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統一調配,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果。

(五)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拆除、改裝和報廢等工作。

(六)對實物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工作,做好增減登入,做到賬實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體系,併為上級部門做好統計報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驗收及入賬

第六條購置。全校固定資產的採購,統一歸後勤處管理,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各處(部)在購置固定資產前,編制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紀檢、學校財產(管理員)等的簽名,按學校《物品採購制度》規定購置。

第七條驗收。所有購置的固定資產,嚴格按出入庫登記管理,對招標批量採購直接進入使用部門的財產,事後也必須完美出入庫手續,總務處要監督檢查使用和發放登記情況。

(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填寫《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和《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時,所有專案必須填寫完整、準確,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一定要與產品說明書一致,學校總務處檢查執行情況。

第八條入賬。凡產權屬於學校的固定資產,都必須到總務處登記,到財務室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的入賬、登記手續,不得賬外滯留。

(一)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在報銷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發票和供貨方提供的購置清單;

(三)各單位不按以上程式辦事,或提供資料不完整、不規範的,或購置價格明顯過高時,總務處會同財務室有權不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報銷手續,擅自辦理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九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體系。後勤處負責建立全校《固定資產總檯賬》《固定資產分處(部)明細賬》,各處(部)要有《固定資產登記簿》,庫管員建立《出入庫登記清冊》。

第十條建立對賬制度。建立並不斷完善各處(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賬制度,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一)總務處的賬目每年對賬一次,各處(部)每學期對賬一次,也可不定期與各使用單位核對賬本,並督促、檢查各部門資產使用情況,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從而保證總分類賬戶核算的正確性和賬目登記的統一性。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調撥及維修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是指人員調動後固定資產隨之在學校各處室之間發生的移動。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校內互相借用,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借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按期返還,如有損壞或丟失,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凡涉及學校內部兩個使用部門之間的調撥,都要辦理有關調撥手續,並且變動部門和總務處須相應調整賬目。

第十四條對長期閒置不用的固定資產,後勤處有權進行調撥,回收庫存管理。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維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維修申請單》,主管領導批准後總務處安排人員維修。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處置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處理(報廢、報損、丟失、積壓、拆除、調出等),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拆除、報廢和處理應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集中統一辦理有關資產處置審批手續,資產處置後,填寫固定資產處置清單,總務處和財務室根據清單和實際交易價格分別調整有關賬目,各使用單位也同時做好有關賬務處理。

凡擅自處理固定資產者,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對嚴重侵害國有資產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分,同時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資產的一切收入所得,資產有償調撥的所得收入,閒置、多餘資產變賣收入、賠償收入(含投保資產的保險賠償金、責任個人賠償費用)等,報廢資產殘體的收入,一律上交學校。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如丟失、損壞或發生事故,各單位必須立即查明情況,及時上報總務處,並在查明原因後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各處(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都要落實到人(兼職)、規定其職責和管理許可權。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領導和總務處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學校的固定資產作為它用或相互轉用。凡固定資產需出校時,須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校門衛方可允許出門。

第二十二條工作變動或退休退職在離開前,應及時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種裝置,完善手續。

第八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五條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准後,進行調賬,並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毀損處理原則。

(一)因管理人員不遵守規章制度,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按資產原值賠償。

(二)因個人責任造成損失的,個人應承擔全部賠償。

(三)對毀損、丟失的固定資產,所在處(部)須立即上報,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四)對未經學校批准,擅自出售、報廢、報損固定資產的行為,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處室負責人的責任外,還要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有牴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固定資產採購計劃,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產和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各部室管理員應該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或者修繕,確保完好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對外出租或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審批,並且按照管理規定具備手續。收回時進行勘驗。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每期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開學初登記,中途檢查,學期結束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個人的獎勵,並且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3、固定資產檢查與清理

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點。由於這項工作量大、面廣,一般在學校年終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學期進行一次部分清點,年終清理可為年終結算提供依據。

沒學年末,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總務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理,要見物對賬,按賬清物,清理要有計劃地進行,時間、人力要儘可能集中,清理完畢,應做細緻的分類、統計、核實,賬目核對要準確地核對增減,並編制財產清冊,在賬目核實後,要及時調賬,並填報財產增減表。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9

根據市教委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我校領導非常重視,結合我校情況,制定辦法如下:

一、明確國有資產的限額,即

1.單價在500元以上;

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類物品。

二、固定資產按使用部門保管建賬,分為:總務處、電教實驗、音體類、圖書部門建實物明細賬。

三、每年暑假7月份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由固定資產“三級核算會計”及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進行實物清查、清點,由部門實物保管員與明細賬會計對賬,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虧)表》按規定審批後,會計進行調帳。

四、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時間為3月和10月,制定國有資產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購置固定資產時,部門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兩份,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自留一份,附一份與購物收據報會計室做賬。

六、調撥的固定資產,實物保管員憑調撥單填制一式兩份“固定資產驗收單”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報廢轉讓的固定資產部門保管員填制盤虧表並說明原因,經領導小組審批,1000元以上需報主管局審批,此表作為會計調賬依據。

七、對於“固定資產驗收單”,“固定資產盤盈(虧)表”年底要裝訂,保管員自存備查,主辦會計視為會計資料造冊歸檔管理。

八、對於非正常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要賠償損失。

九、對於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要交到總務處。

十、“三級核算”會計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進一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