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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保密管理堅持專人負責、專門登記、專櫃存放、全程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

資料保密管理制度

(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一名保密專幹,具體負責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專門的涉密檔案資訊制度資料登記制度,與非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分別登記管理。

(三)、建立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借閱、使用登記制度,借閱和使用涉密檔案資訊資料,要及時辦理登記手續,隨時掌握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去向。

二、涉密檔案的收文與傳閱

(一)、檔案管理人員收到涉密檔案後,應在專用的登記本上予以登記。登記後,交局辦公室負責人確定傳閱範圍。

(二)、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確定的傳閱範圍進行傳閱。送閱涉密檔案應使用專用的資料夾,一般應當面送交,立等收回,嚴禁隨意放置其辦公桌上。傳閱領導或者工作人員確實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應在閱讀(使用)完畢後及時交還或者通知相關人員收回,不可直接轉入下一環節。檔案管理人員應對滯留他處的涉密檔案進行登記,隨時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檔案的批示件送達按涉密檔案分發要求進

行;批示件辦理完畢後,應及時將批示件或者影印件退還檔案管理人員。

三、涉密檔案資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借閱、複製、下載

1、借閱涉密檔案資訊資料,應當經本機關、單位的主管領導批准,嚴格履行報批手續。

2、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一般不得複製、下載,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當向單位主管領導請求並經制發單位批准。複製、下載的涉密檔案資訊資料視同原件管理。

3、複製涉密檔案資訊資料,要履行登記手續,並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

(二)、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儲存

1、涉密檔案資訊資料要存放在鐵質檔案櫃中,與非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分別存放,並定期進行清查,核對。

2、涉密電子檔案應當儲存在涉密計算機中。

3、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場所,應當將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及時存放在檔案櫃中。

4、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管理人員離崗、離職前,應將所保管的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全部如數清退,並辦理移交手續。

5、需要歸檔的涉密檔案資訊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規定及時歸檔。

四、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清退銷燬

(一)、每年對本單位的涉密檔案資訊資料進行清理,要逐件進行清點,除需留存或者存檔的資料外,一律填寫《銷燬檔案目錄》和《涉密載體銷燬登記表》,經單位主管領導稽核後送區保密局統一銷燬,禁止私自銷燬涉密檔案資訊資料。

(二)、嚴禁將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作為廢品出售給物資廢品收購站。

資料保密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本公司檔案的保密管理,確保檔案的絕對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1.1 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檔案保密工作的一般管理要求。

1.2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檔案保密管理。

2 引用標準和政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

《電力工業國家祕密及其他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能源部、國家檔案局) 3 管理職能

綜合管理部是本公司檔案保密管理的職能部門。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檔案管理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範遵守和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保密法規和制度,保證企業檔案的絕對安全。

4.2 嚴格掌握檔案材料和資料的查(借)閱範圍及審批手續,一般檔案材料、資料查閱應辦理查閱手續,由檔案管理人員提供並登記備案。

4.3 已歸檔的檔案材料和資料一般僅限於在檔案閱檔室內查閱,不得外借,任何部室和個人無權擅自擴大查閱範圍和公佈檔案內容。

4.4 查閱檔案材料一般不得摘抄、複製、拍照、翻印,特殊情況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並作好記錄。

4.5 外單位人員查閱一般檔案應持有效介紹信並經領導同意。查閱帶有密級檔案須經公司領導同意。

4.6 歸檔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公司,特殊情況必須帶出的除辦理借用手續外,應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準攜帶檔案材料或資料去公共場所或探親訪友。

4.7 查閱涉及機密性質的檔案材料或資料,須經公司領導批准。

4.8 檔案一般不借閱,如確因工作需要借用應說明借用原因及歸還時間並確保借

用期間檔案材料的安全、完整。

4.9 檔案材料或資料的轉移,批量的必須有指定人員監運,小量的應採用機要郵遞和專人護送。

4.10 檔案的銷燬必須由指定的監督人員監銷,不準作廢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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