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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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師基本制度與政策

房地產估價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並註冊登記後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人員。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要點你清楚了嗎?還不知道的話。下面小編精心為大家整理的房地產估價師基本制度與政策,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房地產估價師基本制度與政策

都市計畫的實施監督檢查

(1)對建設活動的監督檢查

1)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對於在都市計畫區使用土地和進行各項建設的申請,都要嚴格驗證其申報條件(包括各類檔案和圖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有無弄虛作假的情況等。對於不符合要求的申請,要及時退回,不予受理。

2)建設單位或個人在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並辦理土地的徵用或劃撥手續後,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要進行復驗,如有關用地的座標、面積等與建沒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定不符,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其改正或重新補辦手續,否則對其建設工程不予審批。

3)建設單位或個人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並放線後,要自覺接受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即履行驗線手續,如若其座標、標高,平面佈局形式等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的規定不符。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就應責令其改正,否則有關建設工程不得繼續施工,並可給予必要的處罰。

4)建設單位或個人在施工過程中,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其建設活動進行現場檢查。

5)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參加都市計畫區內對都市計畫有重要影響的建設工程的驗收,檢查建設工程的平面佈置、空間佈局、立面造型、使用功能等是否符合都市計畫設計要求。如果發現不符,應視情況提出補救和修改措施,或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

(2)立法機構的監督檢查

1)城市人民政府在向上級人民政府報請審批已經編制完成或修改的城市總體規劃前,必須報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對於審查中提出的問題和意見,城市人民政府有責任給予明確的解釋或作出相應的修改與完善。

2)城市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有權對都市計畫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就實施都市計畫的進展情況,都市計畫實施管理的執法情況提出批評和意見,井督促城市人民政府加以改進或完善。城市人民政府有義務在任期內全面檢查都市計畫的實施情況,並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提出工作報告。

(3)社會監督

1)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有責任將都市計畫實施管理過程中的各個環節予以公開,接受社會對於其執法的監督。

2)城市中一切單位和個人對於違反都市計畫的行為和隨意侵犯其基本權利的行為,有監督、檢舉和控告的權利。

3)城市中一切單位和個人對於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法過程中的各種違法行為,有監督、檢舉和控告的權利。

什麼是套內房屋使用面積?

答:套內房屋使用面積是指套內房屋使用空間的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按下列規定計算:

(1)套內使用面積為套內臥室、起居室、過廳、過道、廚房、衛生間、廁所、貯藏室、壁櫃等空間面積的總和;

(2)套內樓梯按自然層數的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

(3)不包括在結構面積內的套內煙囪、通風道、管道井均計入使用面積;

(4)內牆面裝飾厚度計入使用面積。

什麼是套內牆體面積?

答:套內牆體面積是套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或其他承重支撐體所佔的面積,其中各套之間的分隔牆和套與公共建築空間的分割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等共有牆,均按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套內自由牆體按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目前深圳市的執行規定如下:

(1)建築物外牆(含山牆)的牆體面積全部計入與其相鄰的套內建築面積或外牆內側的公用建築面積中;

(2)分戶建築面積之間的共牆、公用面積與公用面積(電梯井除外)之間的隔牆,以牆中線為界分別計取分戶套內建築面積的邊長和公用面積的邊長;

(3)電梯井(不含其周圍的其他公用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或電梯井之外的其他公用面積之間的隔牆,以牆軸線為界分別計取邊長;

(4)套內建築面積與電梯井之外的其他公用面積之間的隔牆,其牆體面積全部計入套內建築面積。

本處所指的“其他公用面積”包含了電梯井周邊的過道、走廊,也包含了建築物外牆外側的陽臺、走廊、簷廊、雨蓬、車棚、貨棚、站臺、騎樓等。

什麼是套內陽臺建築面積?

答:套內陽臺建築面積均按陽臺外圍與房屋外牆之間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其中封閉的陽臺按水平投影全部計算建築面積,未封閉的陽臺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拓展: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相應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下列相應條件者,可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

(一)報考房地產估價師的條件: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都市計畫、工業與民用建築、建築經濟、投資經濟、房地產價格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二)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條件: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二、對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並需要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年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該項考試。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塗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採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和橡皮,應通知考生自備。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為考生統一準備草稿紙。

(三)各科目考試範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註冊管理

1、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為房地產估價師資格的註冊管理機構。未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的人員,不得以房地產估價師的名義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

2、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註冊,由本人提出申請,經聘用單位送省級房地產管理部門初審後,統一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註冊。准予註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核發《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

人事部和各級人事(職改)部門對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註冊的使用情況有檢查、監督的責任。

3、凡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和不能按第十三條要求提供證明檔案的,不予註冊。

4、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註冊有效期一般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者應當到原註冊機關重新辦理註冊手續。

再次註冊,應有受聘單位考核合格和知識更新、參加業務培訓的證明。

5、凡脫離房地產估價師工作崗位連續時間二年以上者(含二年),註冊管理機構將取消其註冊。

6、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註冊登記內容變更,須在變更前30日內向原註冊機關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