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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保密管理堅持專人負責、專門登記、專櫃存放、全程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

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保密管理制度

(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一名保密專幹,具體負責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專門的涉密檔案資訊制度資料登記制度,與非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分別登記管理。

(三)、建立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借閱、使用登記制度,借閱和使用涉密檔案資訊資料,要及時辦理登記手續,隨時掌握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去向。

二、涉密檔案的收文與傳閱

(一)、檔案管理人員收到涉密檔案後,應在專用的登記本上予以登記。登記後,交局辦公室負責人確定傳閱範圍。

(二)、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確定的傳閱範圍進行傳閱。送閱涉密檔案應使用專用的資料夾,一般應當面送交,立等收回,嚴禁隨意放置其辦公桌上。傳閱領導或者工作人員確實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應在閱讀(使用)完畢後及時交還或者通知相關人員收回,不可直接轉入下一環節。檔案管理人員應對滯留他處的涉密檔案進行登記,隨時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檔案的批示件送達按涉密檔案分發要求進

行;批示件辦理完畢後,應及時將批示件或者影印件退還檔案管理人員。

三、涉密檔案資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借閱、複製、下載

1、借閱涉密檔案資訊資料,應當經本機關、單位的主管領導批准,嚴格履行報批手續。

2、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一般不得複製、下載,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當向單位主管領導請求並經制發單位批准。複製、下載的涉密檔案資訊資料視同原件管理。

3、複製涉密檔案資訊資料,要履行登記手續,並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

(二)、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儲存

1、涉密檔案資訊資料要存放在鐵質檔案櫃中,與非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分別存放,並定期進行清查,核對。

2、涉密電子檔案應當儲存在涉密計算機中。

3、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場所,應當將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及時存放在檔案櫃中。

4、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管理人員離崗、離職前,應將所保管的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全部如數清退,並辦理移交手續。

5、需要歸檔的涉密檔案資訊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規定及時歸檔。

四、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清退銷燬

(一)、每年對本單位的涉密檔案資訊資料進行清理,要逐件進行清點,除需留存或者存檔的資料外,一律填寫《銷燬檔案目錄》和《涉密載體銷燬登記表》,經單位主管領導稽核後送區保密局統一銷燬,禁止私自銷燬涉密檔案資訊資料。

(二)、嚴禁將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作為廢品出售給物資廢品收購站。

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保密管理制度 [篇2]

一、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保密管理堅持專人負責、專門登記、專櫃存放、全程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

(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一名保密專幹,具體負責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專門的涉密檔案資訊制度資料登記制度,與非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分別登記管理。

(三)、建立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借閱、使用登記制度,借閱和使用涉密檔案資訊資料,要及時辦理登記手續,隨時掌握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去向。

(四)、涉密檔案的影印需有單位領導審批同意方可進行,影印件視同原件管理,要及時辦理去向登記手續。

二、涉密檔案的收文與傳閱

(一)、檔案管理人員收到涉密檔案後,應在專用的登記本上予以登記。登記後,交局辦公室負責人確定傳閱範圍。

(二)、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確定的傳閱範圍進行傳閱。送閱涉密檔案應使用專用的資料夾,一般應當面送交,立等收回,嚴禁隨意放置其辦公桌上。傳閱領導或者工作人員確實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應在閱讀(使用)完畢後及時交還或者通知相關人員收回,不可直接轉入下一環節。檔案管理人員應對滯留他處的

涉密檔案進行登記,隨時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檔案的批示件送達按涉密檔案分發要求進行;批示件辦理完畢後,應及時將批示件或者影印件退還檔案管理人員。

三、涉密檔案資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借閱、複製、下載

1、借閱涉密檔案資訊資料,應當經本機關、單位的主管領導批准,嚴格履行報批手續。

2、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一般不得複製、下載,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當向單位主管領導請求並經制發單位批准。複製、下載的'涉密檔案資訊資料視同原件管理。

3、複製涉密檔案資訊資料,要履行登記手續,並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

(二)、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儲存

1、涉密檔案資訊資料要存放在鐵質檔案櫃中,與非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分別存放,並定期進行清查,核對。

2、涉密電子檔案應當儲存在涉密計算機中。 3、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場所,應當將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及時存放在檔案櫃中。

4、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管理人員離崗、離職前,應將所保管的

涉密檔案資訊資料全部如數清退,並辦理移交手續。

5、需要歸檔的涉密檔案資訊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規定及時歸檔。

四、涉密檔案資訊資料的清退銷燬

(一)、每年對本單位的涉密檔案資訊資料進行清理,要逐件進行清點,除需留存或者存檔的資料外,一律填寫《銷燬檔案目錄》和《涉密載體銷燬登記表》,經單位主管領導稽核後送區保密局統一銷燬,禁止私自銷燬涉密檔案資訊資料。

(二)、嚴禁將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作為廢品出售給物資廢品收購站。

涉密檔案資訊資料保密管理制度 [篇3]

應急管理資料和檔案實行誰分管,誰負責的管理原則,按有關規定,由各專業科室收集並進行整理與本單位有關的應急管理資料(包括電子資料和紙字資料),應急演練的相關記錄等由排程室統一保管。應急救援資料檔案歸檔、保管、借閱、保密、登記及銷燬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一、歸檔

凡屬本單位在應急救援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圖紙、表格、聲像、實物等各種門類、各種載體的檔案材料都應列入歸檔範圍。

二、保管

資料檔案質量符合完整、準確、系統的要求,分類編號保管;借出的檔案須按時歸還,利用後的檔案應隨即放回原處。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潮、防塵、防蟲、防黴工作。

三、借閱

查閱涉密資料檔案,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由借閱人寫書面申請並經分管領導批准方可准予借閱。申請單上必須寫明借閱目的、借閱時間及借閱人,同時有分管領導的同意簽字。所借閱資料檔案必須由借閱簽字人負責保管,不得隨意借與他人,文件在使用時需愛護,不得有破損、缺頁。資料檔案使用完畢應及時歸還,統一交回。

四、保密

資料管理工作人員和借閱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對外洩露資料檔案中的機密,對造成洩密事故者,應追究其責任。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擅自影印檔案。認真執行《保密法》,嚴格遵守《保密守則》的規定,做好檔案保密工作。

五、登記

申請人借閱資料必須在資料本上登記,註明借閱、歸還時間及借閱人。同時,檔案管理員必須借閱情況做好記錄。

六、銷燬

對期滿資料檔案,認真進行鑑定。銷燬檔案時,必須派專人(兩人以上)監督,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