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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評優選先的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教師業務能力,提高課堂教育教學水平,進一步深化課程改革,提高學校辦學質量,學校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出我校評優選先方案。

教師評優選先的方案

評選條件:

教師各級各類評優選先條件,均以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評優選先條件和標準為準。

評選程式:

1、由符合上級主管部門評優選先條件的教師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評優選先領導小組公佈相關候選人名單。

2、候選教師向學校評優選先領導小組提供相關參評資料。

3、評優選先領導小組對教師參評材料進行考核。

4、評優選先領導小組組織教代會進行民主評議。

5、學校行政會對候選教師進行評議。

6、學校評優選先領導小組公佈評選結果。

評選辦法:

教師各項業績考核得分佔60%,民主評議得分佔20%,行政會評議佔20%,以三項合計總分為評比依據。

評選選先領導機構

1、領導小組

組 長:楊科傑

副組長:張 傑

成 員:莫論懷 鄭 敏 王曉順 楊世霞

2、分工安排:

資料稽核工作:莫論懷 楊世霞

民主評議組織工作:鄭 敏 王曉順

考核專案、評分辦法:

1、考核專案

2、評分辦法

A.專業、學術論文獲獎或發表(民間、群團組織不計)。

B.專業賽課獲獎

上研討課課: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片區1分;校級0.5分(不含組內上研究課)。 C.課件製作獲獎或其它獲獎。

D.指導學生(發表)獲獎 (各項分數合計不超過80分)。

(1)語文教師指導比賽獲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3分、2分、1分;

(2)數學教師指導語數競賽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5分、4分、3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4分、3分、2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3分、2分、1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3分、2分、1分;

(3)學生個人獲校級一等獎計1分;

(4)藝體、科學、英語等學科指導學生獲獎:個人獲國家、省、市、縣級獎,分別計4分、3分、2分、1分; (5)團體獲獎計分辦法:

E .承擔課題研究

(1)承擔課題研究主研人員4分,參研人員2分。 (2)課題成果獲獎

F.教學成績及格率達100%計2分,優生率達標計2分,優生率增加一個百分點加0.5分,接-班提高幅度大計2分。非統考科目教師此項計2分。

G.德育工作成效:

備註:未盡事宜,均以學校考評領導小組決議為準。

仁懷市茅壩二小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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