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負責督促檢查落實。對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其他部門的安全監管工作,強化安全生產“一盤棋”統籌安排。
2、擬定本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目標考核辦法,對安全生產目標任務進行分解,督促有關部門、村(社群)及企業逐項落實,並對責任單位進行檢查和考核。
3、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對重點行業、重點部位、重要環節、重要時期要落實“一盯一”督促檢查責任,嚴防死守。
4、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臺帳、資料、記錄和資料統計,分析預測安全形勢,為本級政府領導提供綜合資訊和決策依據。按相關規定及時收集和上報各類安全生產資訊和統計資料。
5、依據縣級有關執法部門委託的許可權,對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實施綜合執法,並定期報告執法情況;對上級有關部門向行政區域內單位發出的安全生產整改指令進行督促督辦;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違章、違法行為,應及時抄告或移交有處罰權的部門進行處罰,受理處罰的部門應將處罰情況書面反饋移交部門。
6、協助上級安監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組織協助事故單位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7、牽連組織制訂本級政府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預案和本行政區域內高危高風險行業事故災難應急救援 預案,並負責督促檢查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和組織演練,實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宣傳,開展行政區域內從業人員和群眾的安全教育,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種作業人員接受培訓、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檢查。
9、指導管理村(社群)、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10、完成鎮黨委、政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市、縣安監部門交辦的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工作職責 [篇2]
鄉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及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負責督促檢查落實。對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鄉鎮其他部門的安全監管工作;
2.擬定本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目標考核辦法,對安全生產目標任務進行分解,督促鄉鎮有關部門、村(社群)及企業逐項落實,並對責任單位進行檢查和考核;
3.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對重點行業、重點部位、重要環節、重要時期要落實“一盯一”督促檢查責任,嚴防死守;
4.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臺賬、資料、記錄和資料統計,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為本級政府領導提供綜合資訊和決策依據。按相關規定及時收集和上報各類安全生產資訊和統計資料;
5.依據縣級有關執法部門委託的許可權,對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實施綜合執法,並定期報告執法情況;對上級有關部門向行政區域內單位發出的安全生產整改指令進行督促督辦;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違章、違法行為,應及時抄告或移交有處罰權的部門進行處罰,受理處罰的部門
應將處罰情況書面反饋移交部門;
6.協助上級安監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7.牽頭組織制訂本級政府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預案和本行政區域內高危高風險行業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並負責督促檢查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和組織演練,實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宣傳,開展行政區域內從業人員和群眾的安全教育,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接受培訓、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檢查;
9.指導管理村(社群)、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10.完成鄉鎮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和縣安監部門交辦的`安全生產工作。
鄉鎮安監站制度
1.工作會議制度
鄉鎮安監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由安監站站長主持,安監站全體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鄉鎮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參加。會議的主要內容是總結上月工作,及時解決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佈置下月工作。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會議由鄉鎮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議主題是通報季度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2.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制度
鄉鎮政府對各村(居)、各生產經營單位、各重點場所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礦山、車站、危化企業、加油(氣)站、重點消防單位、學校、公眾聚集場所、其他高危企業等重點行業和重點單位,以及節假日、集會、重大活動等重要時期要建立常態檢查督促機制。鄉鎮安全監管人員不定期對各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檢查要認真執行行業安全標準,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隨時填寫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並實行跟蹤監管,期滿複查驗收。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要立即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並及時書面報告縣安監及有關部門。
3.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傷事故、3人以上遇險的重
特大未遂事故、重特大事故險情,鄉鎮安監站要在接報後立即報告鄉鎮政府及縣安監和有關部門,並由鄉鎮政府報告縣政府。事故情況不明或搶險救援未結束時,要做好續報工作。
4.安全資訊及檔案管理制度
鄉鎮安監站應落實人員負責安全生產文書資料與檔案管理工作,並保持相對穩定;建立安全生產監管臺賬;按文書資料與檔案的標準化管理要求,做好各類檔案資料的收發歸檔工作。
5.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瞞報事故行為。鄉鎮安監站設立並公開舉報電話,併為舉報人保密。鄉鎮政府應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