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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必修二第四單元知識點總結

必修二政治的第四單元,我們將會走出國門,瞭解當代的國際社會,瞭解更多國際社會發展的資訊。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高中政治必修二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用!

高中政治必修二第四單元知識點總結

  高中政治必修二第四單元知識

一、國際社會的成員:主權國家和國際組織

主權國家:

1、 當代國際社會中,主權國家是最基本的成員,是國際關係主要參加者。

2、 三種類型的國家:社會主義國家;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開發中國家。

3、 人口(基本)、領土(發展不可少的條件)、政權、主權是構成主權國家的基本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權。主權作為國家統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權力,是一個國家的生命和靈魂。

4、 國家主權兩個特性:對內國家最高權力的至高無上;對外國家最高權力的獨立性。

5、 主權國家基本權利:獨立權、平等權、自衛權、管轄權。

義務:履行不侵犯別國,不干涉他國內政,以和平方式解決其國際爭端等義務。

國際組織

6、 國際組織:一些國家、地區或民間團體,處於各種特定目的,通過簽訂條約或協議的方式,建立了由一定規章制度的團體。

7、 國際組織也使國際社會主要成員,主要機構、職權、活動程式以及成員單位的權利與義務,都已正式條約或協議為依據。

8、 國際組織的作用:促進國家之間的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的交流和合作;協調國際政治、經濟關係;調解國際爭端,緩解國家間的矛盾,維護世界和平;等等。

聯合國

9、 聯合國:世界人民反法西斯鬥爭取得勝利的產物。191個成員國過,國際社會中最具代表性的世界性、政府間的國際組織。

10、 宗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國際合作與發展。

① 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

② 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基礎的友好關係

③ 促進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屬於經濟、社會、文化及人民福利性質的國際問題

④ 作為協調各國的活動中心。

11、 原則:各會員國主權平等,履行憲章規定的義務,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不得對其他國家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集體協作,不干涉任何國家內政,確保非會員國遵守上述原則。

12、 作用:

① 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實行人道主義援助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② 有侷限性。如何適應國際形勢發展的需求發揮更大的作用,聯合國面臨諸多挑戰,其改革任重道遠。

13、 中國與聯合國的關係:

中國作為聯合國的創始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一貫遵循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支援按聯合國憲章精神所進行的各項工作,支援聯合國的改革,積極參加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有利於世界和平與發展的活動,在世界裁減軍隊、環境保護、保障人權和解決地區衝突等一系列全球性問題上發揮重要作用,對世界和平與發展做出重要貢獻。

  高中政治必修二基礎知識

(一)廣泛真實的民主

1. 國家的含義:

從起源上講,國家不是從來就有的,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

從本質上講,國家都是經濟上佔統治地位的階級進行階級統治的工具。

2. 國家的根本屬性:階級性。

3. 國家的性質,是由佔統治階級地位的階級的性質決定。

我國國家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4. 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最大特點:對佔全國人口絕大多數的人民實行民主,對極少數敵視和破壞社會主義事業的敵對分子實行專政。

5. 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

6. 人民民主具有廣泛性和真實性:

(1) 廣泛性:民主主體廣泛;民主權利廣泛。

(2) 真實性: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質保障;廣大人民利益得到充分實現。

7、 人民民主專政的職能:對少數敵人實行專政。

8、 民主與專政的關係:

(1) 民主:“在一定階級範圍內”(民主具有鮮明的階級性,民主總是屬於統治階級,這是國體意義上的民主)“按照平等的原則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政體意義上的民主)“共同管理國家事務的國家制度(統治階級的民主就是被統治階級的專政)。

(2) 專政:主要依靠暴力實行的統治。

(3) 人民民主和專政是辯證統一的,相輔相成。民主是專政的基礎,專政是民主的保障。統治階級的民主是被統治階級的專政。

(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是正義的事情

1. 為什麼要堅持人民民主專政?

(1) 四項基本原則是我國立國之本。人民民主專政作為四項基本原則之一,已被寫入憲法。

(2) 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政治保證。

2. 人民民主專政新的時代內容:

(1)突出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的國家職能;

(2)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的國內條件和國際環境了;

(3)重視法制建設,依照憲法和法律治理國家;

(4)發展人民民主,加強民主制度建設。

  高中政治必修二知識要點

政治權利和義務:參與政治生活的準則

(一)政治權利與自由

1. 政治生活的全部內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權利、履行政治義務為基礎。

2. 權利和自由的含義:公民依法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表達意願的權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

3. 政治權利和自由: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基本民主權利,行使這個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管理的基礎和標誌。

(2) 政治自由——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

(3)監督權——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

(二)政治義務

1. 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家統一、民族團結是我國順利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保證,也是實現公民的政治權利和其它權利的重要保證。

2. 遵守憲法和法律——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公民根本的行為準則。

3. 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的重要保證,是愛國主義的體現,是公民義不容辭的職責。

4. 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三)公民參與政治生活基本原則

1. 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

2. 堅持權利與依法統一原則。

(1)我國權利與義務是統一、二者不可分離。相對應而存在,都是實現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徑。

(2)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權利的主體又是義務的主體。

(3)權利與義務統一的原則:樹立權利意識、珍惜公民權利;樹立義務意識,自覺履行公民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