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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學校規模大,學校用電範圍和用電量都在不斷擴充套件,用電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做好用電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電管理由總務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總務處統一辦理。

二、室外電源輸電線路,任何人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負責單位統一組織施工。擴建專案在1kw以上的必須經總務處同意後,委託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餘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

五、綜合樓、教學樓、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裝置,必須經校長批准。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裝置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

八、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九、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每學期組織1~2次檢查,各處室、辦公室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任何處室、年級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處室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1.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規範用電行為,成立學校安全用電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並責任落實到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崗位規章制度和用電裝置的效能、操作方法,正確使用電工用具。電工要隨時關注學校用電裝置,週週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維修開關、插座、電燈等,排除用電故障。維修用電器時程式要規範,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搬動用電裝置。

3.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的用電裝置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負責,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

4.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校園內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電器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裝置。嚴禁私拉亂接、自行改線或鋪線,以免發生短路及漏電現象。

5.嚴禁各辦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增加用電裝置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寢室嚴禁使用電褥子、電暖器等取暖裝置,以免電路短路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6.使用各種電器裝置時若發現異常現象,如發現電器、電線冒煙起火或有刺鼻氣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並上報部門領導或總務處,通知專人維修。

7.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儘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佈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教室內多媒體裝置使用專人負責,不得將多媒體裝置用於玩遊戲或私自拆裝多媒體裝置。

8.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學習安全用電常識。注意保持用電裝置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觸電急救方法,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呼救,斷開電源,招呼周圍人員前來協助搶救,並拔打120急救電話。

10.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每天巡查一遍校園電路,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班主任是班級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天天檢查教室電路,保證教室用電安全;宿舍管理員要每天都檢查宿舍電路,保證學生宿舍用電安全。

11.校內的所有裝置用電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學校統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禁止私拉電線,私自安裝用電裝置設施。

12.在變壓器、配電房周圍設立防護欄,並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學生危險,禁止靠近、攀爬。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2]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各科室、政教主任、全面負責,並責任到人。

2、後勤處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後勤處更為全面負責電源線路、照明、電器裝置、電教裝置電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維修工作。

4、電工要經常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裝置、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後勤處,並要及時維修。

5、學校教室及寢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

7、做到節約用電,下班要把燈、電器關閉。

8、教師經常教育學生要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裝置。

9、學校用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後勤處分別追究責任。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3]

一、 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 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 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3、 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裝置的安裝應由校內或僱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 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後、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 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4]

紅古區教育系統校園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廣大師生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建立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用電防火制度。

一、學生用電、防火方面

1.學生不準把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到學校。

2.學生不準在學校點燃樹葉、廢紙;不準燃燒垃圾。

3.學生不準觸控教室牆壁上的插座等。

二、教師用電、防火方面

1.所有宿舍內不準使用電爐等明火電器。

2.使用電飯煲、取暖器等電器做到不離人、不長時間使用,遠離可燃物,同時做到人走斷電,經常保持潔淨,以免短路。

3.不準存放可燃物。

4.使用液化氣做到點火後不離人,不用時斷氣源。

5.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拉接電器線路 。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5]

衛店鎮國小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 用電管理由總務處負總責,學校電管員具體負責管理。學校管理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要和各有關人員簽訂用電安全責任書。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範要求。

3、管理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彙報後,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教導處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安裝更換電錶的教師和家屬,罰款200元。教師或家屬不得私自亂拉亂扯,不得偷電,違者罰款200元。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管理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後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範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教研組、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管理處,管理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辦公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准後,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錶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錶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

扣班級量化分。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衛店鎮國小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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