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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財經大學關於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2017)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的《學位授權稽核申請基本條件》、《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和《關於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浙財大[2015]224號),對照培養方案實施情況,現將研究生培養方案(2017)修訂事項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浙江財經大學關於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2017)的通知,全文如下:

浙江財經大學關於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2017)的通知

  一、指導思想

遵循“突出學科特色、優化課程體系、提高培養質量”的原則,根據學位授權稽核、學位點合格評估、專項評估的基本要求,在認真總結自身的研究生培養經驗基礎上,大膽吸收、借鑑國內外先進的'研究生培養經驗,為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提供更優良的培養環境。

  二、修訂要求

1.進一步優化課程體系

對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2017年3月印發的《學位授權稽核申請基本條件》中“課程與教學”的具體要求,在一級學科框架下,凝練研究生教育特色、優化課程體系。

2.進一步降低課程學分

增加研究生自主學習和研究時間,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課程學分控制在26-30學分;除學位公共課外,學位基礎課和選修課課程學分原則上不超過2學分,確需開設3學分課程的,需作出說明,報研究生院備案確認。

3.降低必修課程學分,增加選修課程學分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位基礎課學分不超過總學分的40%(12學分),課程數不超過6門;增加選修課程比例,特別是跨學科課程、方法論課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要提高案例教學、應用性課程和技能實踐實習學分的比重,鼓勵社會導師與校內導師合作開設實務性課程。

  三、注意事項

1.各學院應召集研究生導師和研究生任課教師舉行專題會議,研究現有課程體系的合理性和下一步優化的方向,在充分調研、討論的基礎上開展培養方案的修訂。專業學位點應主動邀請社會導師和行業權威參與培養方案的制定和專業課授課內容的設計。

  2.更新後的培養方案請在5月30日前上交研究生院。

聯絡人:張健 電話:88515

附件:2016級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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