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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大學關於開展畢業研究生獎學金評選的通知

根據《浙江大學畢業研究生獎學金獎勵辦法(試行)》(浙大研發〔2015〕17號),現就開展2017年畢業研究生獎學金的評選工作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年浙江大學關於開展畢業研究生獎學金評選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7年浙江大學關於開展畢業研究生獎學金評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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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選物件:

全日制非在職學制內畢業學年研究生(不包括延期畢業研究生)。

  評選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

2、學習勤奮,嚴謹踏實,勇於進取,成績優良;

3、畢業學年有優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學年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評選資格:

1、違反校紀校規;

2、未完成培養方案規定課程;

3、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註冊、不按時足額繳納學費。

  獎勵標準:

獎勵名額分配見附件1,獎勵金額為5000元/人。

  評選流程:

1、各院系負責本單位獎學金的組織和評審工作,公示期不少於3日;

2、經濟學院名額為3人,請申請人於3月14日前將彙總表(見附件)電子版發至,紙質版和研究成果材料影印件交至學院308。

  評選說明:

(一)成果必須由研究生個人獨立或者與他人合作完成但成果署名中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者與導師合作完成(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成果包括:學術論文、著作(含章節)、調查或研究報告、專利等。其中,學術論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創性,且已錄用或發表;調查或研究報告需要有專業認可度;專利已進入公示、實質審查或授權階段。

(二)研究成果必須為2016年9月至今累計產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參加過2015-2016學年校級評獎評優。對於違反者,一經發現,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收回獎金,並通報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