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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銀杏鄉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彙報材料

尊敬的李傑副縣長和檢查一行各位領導:

2017年銀杏鄉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彙報材料

大家好!

首先,我謹代表銀杏鄉黨委、鄉人民政府向李縣長、沙鄉長等檢查組一行各位領導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下面,我就銀杏鄉2011年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向你們彙報,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今年以來,我鄉按照省、州、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劉奇葆書記關於“環境治理要向基層延伸、村莊延伸、盲點死角延伸,攻堅破難,一抓到底”等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以 “清潔化、秩序化、優美化、制度化”為目標,以“五十百千工程”和“環境優美示範工程”為載體,以“六子”、“五亂”治理為突破口,把綜合整治工作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災後農房重建相結合,通過“塑風貌、抓典型、重常態、建機制、促長效”,奮力拼搏,強勢整治,城鄉環境面貌顯著改善,確保了4.19旅發大會、5.12重大接待活動圓滿成功。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機制”進一步健全。1、管理機制。一是成立了以專門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組建了環衛所,具體負責全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二是召開了村民大會,簽訂了《銀杏鄉

環境綜合治理村規民約》,為規範鄉村環境衛生秩序整治,建立了長效機制。2、考核機制。制定了《銀杏鄉2011年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完善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責任制及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落實了“領導包片、機關幹部包村、村幹部包戶”的工作機制,並簽定了目標責任書。3、投入機制。實行“群眾自籌、上級補助、戶主投入”的資金保障機制,並鼓勵全社會參與環境綜合整治。

4、市場機制。通過比價選擇,與銀杏鄉衛生清理服務點達成總費用為42萬元/年的環境衛生保潔協議,由其負責全鄉垃圾清運工作。

(二)“面”上工作整體推進。出動車輛300餘臺次,人力3175人次,強力推進環境治理工作。一是加強建築工地、採沙場、車輛停放管理,工地亂象、沙場亂象、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加大市場整治,基本取締了以街代市、佔道經營的行為,逐步形成了“坐商歸店、流商歸市”的格局。三是強化鄉容村貌治理工作,栽植綠化樹3000餘株,新投放垃圾箱15個,建立垃圾池7個,建立再生資源回收點1個,添置垃圾清運車1輛。四是規範建設行為,開展亂搭亂建專項整治,共拆除亂搭亂建20多處,清理廣告亂貼亂畫30餘處。五是大力規範國道沿線洗車加水點,初見成效。

(三)“點”上工作亮點突出。1、農房風貌大為改觀。按照打造“藏羌驛站”的總體定位,集中對國道沿線、新農

村建設示範村東界腦村農房進行了農房風貌補缺提升。2、“五十百千”示範工程建立工作成效明顯,東界腦村被省委、省政府評為全省環境優美示範鄉村。

二、主要做法

(一)抓組織領導,明確職責。為紮實抓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我鄉成立了以鄉長任組長,黨政班子其他副職成員為副組長、分管副鄉長為執行組長、鄉直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規劃、部署、協調、檢查督促和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宣傳工作組、督查組,明確了各組(室)的職責、任務、整治的重點及區域。各村也建立了相應的工作機構並落實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確保了該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抓宣傳發動,營造氛圍。一是鄉黨委、政府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此項工作,各村通過召開黨員會、村組幹部會、群眾會等形式,認真宣傳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目的、意義、治理內容和相關要求,使之家喻戶曉。二是通過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將文明行為、文明理念、文明方式宣傳到千家萬戶,發動廣大群眾關心、支援並參與到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中來,形成全社會行動、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從而調動廣大群眾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努力營造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良好氛圍。

(三)抓示範帶動,整體推進。一是按照實事求是、量力而行、以點帶片、整體推進的思路,組織部分積極性高、有代表性的農戶先行實施,通過示範點帶動,促進工作的整體推進。二是充分發揮集鎮居民、鄉直部門在環境整治工作中的作用,狠抓關鍵部位的整治,重點抓好集鎮主幹道路、集鎮道路出入口的整治,特別是對集鎮、村居及住房集中區、背街小巷進行了集中清理。

(四)抓機制建設,逗硬獎懲形成了“健全一套班子,細化兩個目標,完善三項制度”的長效機制。1、健全一套班子:成立了由鄉長任組長的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明確了領導小組各成員的職責。2、細化兩個目標:一是細化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標準和要求。二是細化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責任和區域。3、完善三個機制:一是投入機制。實行“受益者為主、政府補助為輔”的投入辦法,通過“群眾自籌、上級補助、戶主投入”的方式,鼓勵全社會參與環境綜合整治。二是管理考核機制。落實了“領導包片、機關幹部包村、村幹部包戶”的工作責任機制。三是責任追究機制。如果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排在全縣後三位,對鄉長、分管副鄉長、駐村領導給予2000元的經濟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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