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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買賣合同十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選】買賣合同十篇

買賣合同 篇1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第二條 標的物生產、檢驗執行的質量標準、技術性能及使用方要求: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雙方約定的合同附件要求及買受人使用要求。

第三條 交貨期:合同生效40日內,出賣人須將全部貨物運抵買受人指定地:南京港指定倉庫。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木箱包裝符合《國際貿易中的木質包裝材料管理準則》,具有IPPC標誌。適合長途空運、海運,防溼、防潮、防鏽、耐粗暴搬運。包裝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內,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 合同生效後,標的物經買受人驗收並簽收,驗收合格後,所有權歸買受人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負責將標的物運至買受人指定地:南京港指定倉庫。。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出賣人汽車運輸至買受人指定地,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 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第二條、合同附件及產品說明書進行驗收。

第九條 標的物驗收:

1、到貨驗收:在裝置到達標的物使用地:泰國,由雙方共同進行驗收;

2、安裝除錯進料執行驗收:裝置在出賣人指導下安裝除錯結束,除錯和執行驗收由雙方共同進行驗收;

3、執行期的驗收:在裝置投入執行正常一年內,由雙方對裝置執行以來的質量和技術性能共同進行驗收;

4、在到貨、安裝除錯、正常執行三個階段的驗收期間,買受人書面通知出賣人蔘加驗收,5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沒有到達買受人裝置使用地點參加驗收,則視出賣人同意買受人自行驗收,所有驗收的結果,出賣人無條件認可。

第十條 裝置的安裝與除錯:出賣人現場指導標的物的安裝、除錯和技術培訓工作,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內;買受人負責安裝。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憑買受人60%合同總額的匯票傳真件,出賣人發貨,貨到南京港由雙方進行初驗收合格後,出賣人提供17%全額增值稅發票,買受人支付匯票。安裝除錯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付合同總額的30%,餘款待產品使用壹年無質量問題付清。付款形式:匯票。

第十二條 標的物供貨範圍: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十三條 標的物技術協議:詳見合同附件二、合同附件三、合同附件四。

第十四條 出賣人提供的服務承諾: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出賣人承諾嚴格按合同約定的期限、質量、數量履行供貨義務;不因任何理由而解除,若出賣人違約,自願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出賣人不執行生效後合同,承擔合同總價款20 % 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買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2.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每推遲一天承擔合同總價款 0.1% 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買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並在買受人重新指定的交貨期內交付標的物;

3.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全部標的物,承擔沒有交付標的物價款 20% 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買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並在買受人重新指定的交貨期內交付標的物;

4. 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技術性能指標和買受人的使用要求,承擔合同總標的額 20% 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買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隨機提供的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十八條 隨機提供的資料: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自 起生效。合同共陸份,買受人叄份,出賣人叄份。

第二十條 其它約定:

1、合同附件一、合同附件二、合同附件三、圖紙(圖FY304-10BD號)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出賣人不得轉移生產廠址或轉包其他單位生產,經買受人同意,其他單位生產或配套的裝置、部件等發生質量問題全部由合同出賣人承擔更換、維修、賠償責任。

3、如因本合同標的物引起侵權行為,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買受人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2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木材買賣協議:

一、甲方願意將本人購買的杉木轉讓給乙方,山上的面積約 畝共 株杉木,共計人民幣一萬六千元整(¥16000元),砍伐證申請書由甲方負責辦理。

二、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能把轉讓給乙方的杉木轉賣他人,如果甲方轉讓給他人,乙方要甲方賠償違約金一萬元。

三、合同簽訂之日起杉木有效期八年(自20xx年農曆7月至20xx年農曆7月止),如辦理不了砍伐證的可需要延長時間至辦理砍伐證批准為此。

四、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砍伐指標手續,甲方保證本人所有出售給乙方的杉樹四界線清楚,無山地林權糾紛;若出現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全部賠償。在乙方對杉木的砍伐、運輸期間,甲方必須負責與乙方協調解決一切與村民出現的各種問題糾紛,確保乙方對杉木的砍伐、運輸等工作能夠順利進行。甲方還負責做好治安工作,如發生偷盜木材或其他阻撓等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的損失。

五、未盡事宜或出現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任何一方有權申請仲裁或向從江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買賣合同 篇3

合 同 編 號:

出賣人:合同簽訂地: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條產品質量標準

本合同產品的質量標準按 第三條付款方式

3.1付款時間: 3.2結算方式:款到發貨

3.3買受人應以電匯、銀行轉賬、銀行承兌的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貨款。(承兌須得到出賣人認可) 3.4買受人延遲付款或付款不足,則出賣人的交貨日期也相應後延。在買受人未付清出賣人全部款項前,合同中所列貨物產權屬出賣人所有。 第四條 產品的交付

4.1出賣人交貨不遲於 年 月 日。隨機備品按出賣人裝箱單,產品按出賣人規定的包裝標準送貨。

4.2運輸方式:;運費由 方承擔。 4.3交貨地點:

4.4收貨人:收貨人為買受人。如買受人指定其他第三人收貨,應向出賣人出具買受人簽署並加蓋公章的書面通知,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交貨。

4.5產品所有權自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_______所有 第五條 貨物的驗收和對產品的異議處理

5.1 驗收時間:買受人應在收貨後日內對產品的數量、規格、質量和包裝物情況進行檢驗。 5.2 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執行。

5.3 買受人在驗收時,如發現產品的數量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應在日內向出賣人提出異議;買受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的,視為所交產品檢驗合格。

5.4 買受人因使用、保管、儲存不當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出賣人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5.5 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異議後,將在24小時內作出處理意見。經合同雙方確認或由第三方技術質量檢驗機構認定屬出賣人責任的,出賣人應依本合同規定承擔責任。

第六條 售後服務和質量保證

6.1 出賣人負責產品的除錯,產品保修期為一年。

6.2 買受人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產品,如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停止使用並封存有質量問題的產品,並應及時通知出賣人。出賣人將在24小時內作出處理意見。經合同雙方確認或由第三方技術質量檢驗機構認定屬出賣人責任的,出賣人負責修理。

6.3 保修期內,產品因買受人使用、保管、儲存不當或其他非產品質量問題而出現故障,出賣人負責修理的,買受人應支付材料及相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確定。未經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買受人如拒付貨款及相關費用或延遲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

8.2 出賣人交付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且屬出賣人責任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使用的,由出賣人負責退換。

8.3 買受人無正當理由中途退貨的,應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產品總額5%的違約金。 第九條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訴至出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9.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9.3 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並簽字加蓋公章,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9.4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合同簽定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標的名稱。數量。價格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螺紋鋼 噸 400 4430 177xx

螺紋鋼 噸 1000 4540 4540000

合計金額(大寫):人民幣陸佰叄壹貳仟元整(小寫)xxxxx元

2、交貨時間:xx年4月28日

3、交貨方式:由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由乙方承擔、由甲方負責卸貨。

4、製造標準: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及要求、需提供原廠合格證。

5、驗收標準:符合樣品標準。

6、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一週內支付合同總額的20、貨的到驗收合格後一週付清款項。

7、由於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時供和貨的、每影響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買受日(蓋章):出賣日(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礦石買賣合同。

一、 產品名稱、發貨地點、數量、品味、礦價、運費 表一

二、交貨地點、費用的負擔:

1.交貨地點:到甲方指定料場

2.費用負擔:由 乙 方承擔運費。

三、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1.礦石質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化驗分析的資料為準,若對方化驗分析的資料持有異議,應在收到資料後五天內提出,並附樣品送昆鋼質檢中心檢驗,所產生的費用由提出的異議方承擔。

四、供礦要求:

1.計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內的電子磅秤過磅數量為準。

2.因由乙方組織運輸,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各種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1.每月以乙方發貨數量統計,經雙方核對簽字認可後,按10%水份扣除後以幹基量結算一次。

2.自合同簽發後乙方實行先發貨後收款原則。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對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

2.產品質量異議,雙方協調處理。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2.通過訴訟解決,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其他:

1.因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合同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調整,補充協議及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 20xx 年 8 月 14 日至20xx年 8 月 14 日,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集團有限公司乙方(蓋章):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賬號: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的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的投保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

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

目的港後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的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為準)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用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 )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3)

買方: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 簽名:____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車主): 電話: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購車人) 電話: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甲方自願將自己的 車及車的手續和費用轉賣給乙方。車牌號為 ,車架號為 ,發動機號為 。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一、甲方必須保證該車手續真實無誤,包括登記證書、行駛證、附加費、保險費與檔案相符,並保證該車不屬於違法車輛(被盜、改號、套牌車輛),如發現上述現象的違法車輛,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的全部車款,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該車售價人民幣大寫 。交款方式:接車時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

三、自簽定協議時間為 年月日時分為界,界時之前該車如有被盜,抵押及示處理的交通事故問題時,甲方收回車輛退還乙方所付購車款及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

四、該車出售前的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及一切經濟糾紛均由甲方自己負責,乙方概不負責。

五、購車後,如乙方駕駛該車而引發的機械事故和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一切後果和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六、該車過戶事項,已由甲乙雙方達成共識,過戶由 方負責,過戶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 方負責。雙方共同承諾,共同以此協議為準且認真遵守。

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如無法解決經法律部門解決。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均不得反悔,否則向對方支付該車售價30%的違約金。 備註:。

甲方:乙方:

(車主簽字、蓋章)

(購車人簽字、蓋章)

年 月日

年月 日

買賣合同 篇8

一、合同主體

陷阱:故意將供方填成與簽約人有關係,但無供貨能力,且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能力的單位。或故意將需方填成與簽約人有關係,但無付款能力,且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能力的單位。

注意:核對供、需雙方。

二、買賣標的物(貨物)的基本情況

陷阱1:產品名稱故意不寫全稱,混淆產品品種;或供方不寫產品牌號和商標,以期達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寫產品規格型號,企圖交貨矇混過關;還有的供方不寫生產廠家,想用價低的檔次差的產品供貨。

注意:寫清產品全稱,寫清牌號、商標,寫清、寫全規格、型號、寫清生產廠家。

陷阱2:供方不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以圖不免費提供。

注意:要寫清隨機備品、數量,配件工具、數量。並將上述用品的供應辦法、時間也寫清楚。

三、標的物的數量和計量方法

陷阱1:產品數量或計量方法故意約定為本企業的標準或計量方式。

注意:產品的數量應以國家統一的標準計量單位表示,沒有統一計量單位的,產品數量的表示方法由雙方確定,但必須具體明確,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計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應對雙方使用的計量方法具體解釋,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體包括的產品數量是多少。

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寫明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沒有主管部門規定的由當事人商定)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注意明確什麼是多交、少交和如數交付的法律概念。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由於運輸、計量、自然、產品本身的效能等多方面原因,在發貨數、實際驗收數、合同規定的交貨數之間,有時會出現差額,發生不一致現象。此時,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磅差和增減範圍的,才能以少交、多交或如數交付論處。通常這種法律規定均為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

陷阱2:供方不寫合理損耗,或將合理損耗寫的較多。

注意:將損耗寫清,寫合理,對正負尾差、合理磅差、自然減(增)量等要根據情況,寫科學。

陷阱3:供方不寫隨機備品或配件工具的數量。

防範:要寫清隨機備品數量。並將上述用品的供應辦法、時間也寫清楚。

四、標的物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

陷阱1:不寫質量標準;成套產品的,不寫附件的質量標準;看樣訂貨的,不封存樣品。

注意:寫清質量標準,是國家標準呢?還是行業標準?抑或企業標準?成套產品的,不但要寫清主件的質量標準,還要寫清附件的質量標準。看樣訂貨的,一定要將樣品封存好,作為檢收的標準。

陷阱2:供方故意對質量負責的條件簽訂苛刻一些,以期達到不負責任的目的;或者故意將質量負責的期限寫的過短,使需方根本沒有時間提出質量異議。

注意: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不但要寫清,而且要寫的科學、合理。

五、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和包裝要求。

陷阱:供方不寫或不寫清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也不寫費用負擔,以達到簡易包裝省錢省力的目的。

注意:寫清包裝物、包裝標準、包裝標籤的內容等。對包括物的供應、回收,費用負擔也要寫清楚,以免出現糾紛。對包裝不善引起貨物損壞的責任約定清楚。

六、產品價格及支付期限、地點和方式

陷阱:不寫單價,逃避物價檢查,併為偷、漏稅創造條件,或需方只寫金額數量,不寫幣種。

防範:寫清單價,寫清幣種。

七、交貨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陷阱1:不寫交貨地點,不寫清交貨方式,以達到不承擔風險責任的目的,也為糾紛管轄設下埋伏。

注意:寫清交貨地點和方式,代辦託運時,還要寫清運輸工具和運輸路線。

陷阱2:供方不寫交貨時間,或將交貨時間寫成:在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交貨,而不寫某日具體交多少貨。

防範:寫清交貨時間,分期交付的,寫清每次交貨的具體數量。

八、運輸方式的要求及運雜費用的支付

陷阱:不寫或不寫清運輸方式;籠統寫到達站(港);不寫費用負擔。

注意:寫清運輸方式是水路、鐵路、公路運輸,還是聯運。要寫清到達的終點是某市(地)的南站、北站,還是其他站。要寫清運費的負擔,若是分擔,還要寫清分擔的數額或段點。

九、驗收或者檢驗的標準、方式、日期

陷阱:供方不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或將提出異議的期限訂的過短。

注意:把好貨物驗收方法這一條款的明確規定。明確規定貨物的驗收辦法,事關供需雙方預期的經濟效益與合作成功與否的大局,也是易發生質量糾紛的地方,必須注意明確訂明。合同中應明確載明:驗收的時間;驗收的手段;驗收的標準;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當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的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一般地,驗收的辦法有外觀驗收;理化驗收;安裝執行驗收;破壞性驗收等,採用哪一種方法應在合同中訂明白。有的驗收需要委託有關專業部門進行的,應當委託國家法定檢驗機構驗收以保證其驗收的法律效力。同時,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其驗收期限。國家有驗收期限規定的,按國家規定的期限進行。

買賣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鋁礦石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破碎鋁磯土礦石(以下簡稱礦石)

二、供貨時間及數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礦石量7.2萬噸以上,交貨時間每月30日止完成。交貨數量以甲方貨場過磅單為準。

三、交貨地點:甲方指定的礦石堆場。

四、礦石質量要求及價格:

1.礦石粒度:小於25mm的比例為90%以上,25-30mm的比例不得超過10%。

2.礦石質量:供應的鋁礦石al203含量≥60%,

3.綜合a/s=6.0,含硫量≤0.5%,水分≤8%。

4.基準價280元/噸,無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實際供礦量低於合同量的90%,則結算價格在基準價的基礎上下降5元/噸,附水超過8%,除扣除實際水份外,還按礦石淨重扣罰5元/噸。

五、礦石購銷單價:

礦石a/s以6.0為基準價,當合同期內供礦量≥4000噸時,單價為280元/噸,a/s每增0.1,單價增1元/噸。當礦石5.6≤a/s<6.0時,礦石a/s以6.0為基準價,a/s每減0.1,單價減1元/噸;當礦石5.3≤a/s<5.6時,礦石a/s以5.6為基準價,a/s?每減0.1,單價滿2元/噸;在基準價基礎上,a/s增加不限,但a/s減少不得低於5.3。

六、結算方式:

乙方所供礦石XX為一個結算批次。化驗合格(質量要求符合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化驗不合格,甲方有權不結算,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化驗結果以甲乙雙方皆認同指定的化驗中心所出示結果為準。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條款擅自變更,必須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否則履約方有權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違約方按上月(初始月按當月)總交易額的20%的違約金賠償履約方。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10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買方對農藥的基本要求(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第三條:賣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營業執照》□《農藥登記證》□《商標註冊證明》□《生產許可證》或批准檔案《代理銷售授權書》□《備案登記號》□《經營許可證》□標準號:□其他:。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買方應在年月日前向賣方支付(□定金/□預付款)元,剩餘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為:;選擇由買方支付定金的,因買方違約解除合同,則定金不予返還,因賣方違約解除合同,則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條:交貨方式:;交貨地點:;交貨期限:;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第六條:驗收:買方應在賣方交貨後日內進行驗收;其中農藥包裝必須貼有中文標籤或附具說明書,註明農藥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和農藥登記證號或農藥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號或農藥生產批准檔案號及農藥的有效成分、含量、重量、產品效能、毒性、用途、實用技術、使用技術和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項等;農藥分裝的,應註明分裝單位;並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他驗收要求:。

第七條:違約責任:

1、農藥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或第六條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農藥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並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其他:。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有調解許可權的其它行政機關受理合同糾紛調解);也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簽章)賣方:(簽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表人(簽字):委託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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