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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物業服務合同3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服務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華】物業服務合同3篇

物業服務合同 篇1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

資質等級:根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4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被業主從應聘的三家企業中選聘為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坐落位置:佔地面積:方米;

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建築面積平方米,多層住宅建築面積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平方米;

總戶數:戶。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及規章制度,遵守小區《管理規約》的各項規定。積極支援、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區衛生、治安、綠化、規費收繳等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2、有權制止和監督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對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合理賠償。

3、甲方業主按規定停放車輛;不飼養超出0.35米以上犬隻和禽類,違反規定飼養造成後果的,由該飼養業主負責。

4、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面積平方米。

5、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群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乙方根據有關法律及《物業管理條例》和小區《管理規約》,按遂寧市三級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可以制定物業服務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但必須徵得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同意。

2、必須旗幟鮮明且有措施、有辦法、有效制止小區內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和業委會明文禁止的行為,對造成損失的責任業主有權要求賠償或予以處罰。

3、對樓道、走廊、電梯、院壩、花園等公共區域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對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燈夜夜燈亮,節假日室外及花園全面亮化;對電梯做到定期檢修,突發性故障處理及時迅速;對公共排汙管道溝渠隨時清理保持暢通;對綠化花木做到澆灌、修枝、治蟲、換季除草及時;按時清運垃圾。

4、協助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迅速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5、對秩序維護人員做到上標準崗,交標準班;防範得力,巡更到位;穿著軍警化,語言標準化、服務文明化;確保車輛放置規範;非小區人員及車輛進入小區,須先盤問登記後放行。

6、除電梯、消防、紅外線周界、錄影監控、門禁對講、道閘等專業性較強的系統可對外委託維修外,其他服務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外委託。

7、對業主提出的合理問題做到整改有成效,資訊有反饋。

8、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群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三、物業維修及公共設施的管理

1.維修基金專款專用。所提維修基金必須依據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制定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並由甲方和2/3業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維修基金不足使用時,由小區業主或該棟受益業主按產權面積續籌(按附件一《電梯、二次加壓、配電等裝置維修費續籌專案》執行)。維修基金在具體使用實施過程中,甲方應當與乙方各自選派專人負責質量監督或委託有資質人員進行質量監督、驗收,維修方必須建立維修檔案資料,並將維修資料移交給甲方保管。

2.小區業主的公共資產資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業主大會決定使用的外,剩餘的可按實際情況由業委會租賃給業主使用或對外租賃(乙方無權作出上述決定),但所收費用應為全體業主或該棟業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雙方的事前約定和承諾是簽訂本合同的前提條件。

(A)甲方於選聘前日嚮應聘各方公告了“一個制度和三個條件”:

一個制度是:

對聘用的物業公司實行保證金制度,須向業委會交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保證金由業委會專戶儲存,合同期滿交接雙方園滿完成物業交接後,在撤離本小區前,由業委會連本帶息退還;若有人為毀損業主資產行為等問題則從保證金中扣抵。

三個條件”是:

1.小區物業收費標準:住宅多層元/平方.月;住宅電梯元/平方.月;營業商鋪:業主支援物業公司隨市場和本區域價格而調整;小區場地清理費:元/輛.月(一次性交年費元/輛.年)(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自有車庫仃車清理費:元/輛.月(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

2.小區物業崗位一線人員配置要求:保安不少於人,水電工不少於人且持(技術)證上崗,綠化不少於人且持(技術)證上崗,衛生保潔工不少於人。上述人員必須日常在崗並接受業主監督,其餘行管人員由企業自定。

3.服務質量及標準:該企業向業主所報資料作為今後的合同附件執行並考核(遂寧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作為政策依據)。(即日業主大會上乙方當眾開封並由業主代表現場簽字的應聘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簡明條款作為雙方檢查、執行依據)

(B)乙方於應聘前向甲方承諾的收費標準並提出瞭如下要求:“多層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按此條件服務個月後,接受業主考核,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綜上所述,根據雙方上述亊前約定,在本合同中應執行的結論性意見為:

1.根據乙方事前承諾並同意甲方提出的“對選聘的物業企業經雙方協商,可簽訂3—5年合同,但必須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時接受業主監督後工作改進不力或不改進四次,或年終超過半數業主對全年服務的綜合測評不滿意,業委會可於警示,警示無效的,業委會可視情況單方面中止其合同”的條款,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起至。

2.合同簽訂後的物業服務費按多層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半年後接受業主考核,今後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3.商業門面物業費的收取,甲方支援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場價格,提出方案經甲方同意後實施。

4.乙方應自簽訂合同後180個日曆天數內(六個月內)向甲方繳清保證金。

5.住宅、商業門面收費按產權建築面積核收,每月1-15日收繳上月物業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物業服務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服務質量及標準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條(A)款笫三項考核執行;

3、甲方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時,對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個別業主,乙方有權要求限期交納,並按合同約定收取每月3%的違約金,經多次催收繼續無理拒交的,乙方可針對該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條文由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分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於年月日起生效。此合同須與全部附件組成方為有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物業概況

物業型別:辦公樓,位置:。淨用地面積:m2,總建築面積:m2。竣工日期年月日,交付使用日期年月日。其他。

二、服務內容與質量標準

參照級物業服務標準(20xx年,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印發),乙方負責該辦公樓及相關院落、車場等的服務管理。

(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服務管理。共用部位,如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衛生間等上下左右前後等。配套設施裝置,如自來水供水系統、汙水管,配電裝置、照明燈具,樓內消防設施裝置等。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服務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如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綠化、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

(二)衛生保潔服務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無蛛網浮塵。定期消毒,四害消殺工作到位。共用部位無亂塗、亂貼、亂畫、亂堆放現象。下水管道通暢。垃圾清運及時。院內環境整潔。

(三)安全防範服務管理。24小時專人值守,人員、車輛出入管理嚴格、適度,值班記錄完備並儲存至本合同解除或終止。院內車輛停放管理。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花草、樹木等綠化植物修剪養護及時到位。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採取包乾制收費形式,最高標準(含稅)是元/月。通常情況下,乙方每月上旬支取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以業主委員會身份,維護物業使用人(辦公單位、部門)的合法權益,接受他們的合理建議、意見,及時向乙方及相關公共事業部門反映,協調解決問題並適時反饋。

2、監督、檢查、考核乙方履行本合同,依據對乙方違約考核情況,適度扣減乙方的物業服務費。

3、積極協助、支援、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4、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

2、對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報告。

3、注重服務的及時性、有效性,按照本合同約定滿足物業使用人需求。

4、定期徵求物業使用人意見、建議,有效處理他們的投訴,並及時回訪。

六、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物業使用人較大經濟損失,或物業使用人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12345熱線投訴次/月及以上的(含上述合計),甲方可適量扣減乙方的物業服務費。

七、其他事項

1、甲方無需為乙方支付所謂的“開辦費”和材料、用具等費用。

2、甲方為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

3、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或變更。一方打算解除本合同時,一般應至少提前天告知另一方。根據城市開發建設要求,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

4、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附:移交資料清單(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圖等資料及房屋管線佈線圖;設施裝置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相關專業部門驗收資料;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清單;供水、供暖的試壓報告;實測面積報告;物業服務所需要的其他資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答辯人:深圳市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代理人:張欣,廣東啟仁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答辯人:張某,女,漢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略),身份證(略)

答辯人就張某所訴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xxx3)深南法蛇民初字第4xx號],答辯如下:

被答辯人張某因其居住的B棟2單元3A於xxx2年11月1x日發生嚴重的滲水、漏水而起訴答辯人,認為是答辯人失於管理造成其經濟損失,要求答辯人作出相關賠償。然而答辯人認為本案的事實情況與張某所稱並不一致,適用法律上張某也有所不當,具體理由為:

一、被答辯人張某所稱的損失是由其戶內裝修時改變了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從而改變了原有的排水設施及功能而造成的。

xxx2年11月1x日12:53 分,答辯人值班人員在小區公共區域巡視檢查中發現,張某所居住的B棟2單元3A門口發現有水漬,初步判定水源系從張某家的室內流出,答辯人的物業工作人員立即通知張某,等待張某回來查明原因,張某回家開啟門後,答辯人立即組織物業有關工作人員緊急清理室內積水,答辯人的工程人員會同張某現場檢視滲水原因,答辯人的工程人員在現場檢視時發現,水源系從房屋天花中央空調排風口流出,根據現場流出的水發現有異味,當時判斷這應是汙水管道堵塞所造成。而答辯人調閱了張某裝修申報的圖紙發現,張某將原有的陽臺改為廚房,原有廚房改成餐廳,改變了房屋原有結構,為此又私自改動汙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將空調排水接入汙水主管,將汙水排放接入雨水管道,雨水汙水管道混排是導致張某改動後現有廚房汙水倒流的主要原因。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xxx2]第11x號)第五條明確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也明確有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三)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顯然,張某在裝修過程中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也違反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和《裝修手冊》的相關管理規定與要求。

二、答辯人已盡到告知和維護義務,沒有任何失職的過錯。

張某於xxxx年12月5日向答辯人提出了裝修申請,答辯人對其裝修內容審批時已就裝修明令禁止事項進行書面告知,明確告知業主嚴禁改變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實際上答辯人已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向張某盡了告知義務。並且,xxxx年5月5日張某的《裝修延期申請審批表》裡,答辯人再次提醒和書面告知了相關事項。不僅如此,答辯人還積極協助處理本次事故,當時是答辯人的值班人員在小區公共區域巡視檢查中發現張某戶內有水溢位,答辯人還在第一時間以電話形式通知業主,並全程協助業主處理戶內積水及進行事件事故調查。

因此,本案事故的過錯系張某本人所造成,答辯人不存在任何過錯,更不存在民事法律責任的前因後果聯絡,答辯人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人情關懷上都履行了協助義務。

三、依照雙方協議和相關法律法規,張某的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

答辯人與張某雙方簽訂的《裝修進場協議》第十二條明確約定:“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壞他人物品和公共設施、裝置的,由責任人或業主負責賠償。”第十五條還約定:“由業主裝修改動房屋結構而造成的房屋開裂、滲漏等後果,由業主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造成相鄰住宅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裝修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賠償;屬於裝飾裝修企業責任的,裝修人可以向裝飾裝修企業追償。”

而本案張某裝修期間改變了原有的排水設施及功能在先,導致戶內設施損失,其主要直接責任在於張某,依據上述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其責任應自負。

四、張某應立即恢復戶內原有的房屋使用功能,恢復汙水管道、雨水管道的排水設施原有功能,停止對該棟全體業主共用管道設施的民事侵權行為。

張某戶內裝修時改變了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改動了原有的排水設施及功能,答辯人已嚴格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管理服務。但出於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要求和物業管理需要,希望法院能勸誡張某立即恢復戶內原有的房屋使用功能,恢復汙水管道、雨水管道的排水設施原有用功能,停止對該棟全體業主共用管道設施的民事侵權行為,望法院能主持法律公平與正義。

答辯人:深圳市某業管理有限公司

xxx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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