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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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買賣合同7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買賣合同7篇

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地點:年 月 日於 供方: 地址:

需方: 地址:

開戶行: 帳號: 稅號: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稅號: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品名/款號、數量、含稅單價和金額

1. 產品技術規格參見附件一《產品生產工藝單》。 2. 產品包裝要求參見附件二《產品包裝要求》。 第三條 產品交貨

1. 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供方送貨至_________________。 (2) 供方代運至_________________。 (3) 需方自提自運。

(4) 約定的其他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 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定金到賬,且產前樣確認後_________日內交貨。

第四條 驗收方法

1. 產品必須經需方檢驗認可後,以書面形式告知供方後方可出貨。 2. 驗收地點__________。

3. 驗收標準

(1) 質量標準參見附件一《產品生產工藝單》和附件二《產品包裝要求》。

(2) 數量根據本合同第一條規定及允許溢短裝的比例。

(3) 在本合同中未規定明確要求時,按照國家頒佈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為要求。

4. 驗收時,需方有權決定採用全檢或抽檢方式。採用抽檢方式時,抽檢產品無質量問題不代表全部產

品無質量問題,供方仍需對全部產品質量負責。

5. 需方最遲可於自供方交貨後________月(即質量保證期)內提出質量異議。供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貨物不符合約定的不受該期限限制。 第五條 貨款結算

1. 產品價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以人民幣結算。

2. 在第一條規定允許溢短裝比例範圍內,實際交貨產品數量溢短產生的總金額差異,在尾款結算時予以補足或扣除。

3. 付款時間

(1)完成___________後,需方向供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 (總金額的___%)作為定金。

(2)[供方發貨/需方驗收合格] [前/後]_____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的___%)。

(3)供方在[發貨/驗收合格]後______日內,開具正規增值稅發票給需方。

(4)剩餘貨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總金額的___%)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屆滿後確認不存在質量問題後支付給供方。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 需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和數量不符合驗收標準,應在____工作日內出具驗收不合格的書面異議給供方。如需方在貨物收到之日起30日內未通知供方的,視為驗收合格。

2. 供方在驗收前因運輸、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與需方無關。

3. 需方在驗收合格後因使用、運輸、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 日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為預設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 供方應將本合同條款內容及供需雙方的交易產品數量、價格及需方客戶情況等商業事項予以保密,

在交易前後均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2. 供方為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供貨外的樣品、尾貨,不得打上任何需方客戶的任何標識。 3. 若所涉及的產品款式或樣品由需方提供,則供方對產品款式、樣品也有保密責任。 第八條 供方的違約責任

1. 供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完成產前樣的,需方有權視該情形為供方違約,除全額退還定金外,還應賠償

需方________違約金。需方可與供方協商新的交貨日期,簽訂補充協議,繼續履行合同。

2. 供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如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需

方無法利用,則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包換或保修,並由供方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所有實際費用。

3. 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附件二《產品包裝要求》,必須返修貨重新包裝的,供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

裝,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時間延誤、運雜費增加而導致的損失。如需方認為返修貨重新包裝將嚴重影

響貨物的實際價值(如導致需方無法銷售該貨物、需方的客戶拒絕接受時間延誤),供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賠償總金額不得高於合同總金額。

4. 供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

擔需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此類損失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需方客戶的合理索賠、需方應客戶要求而變更運輸方式(如空運)而導致的費用增加等。

5. 供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在溢短裝規定比例範圍外多交的產品、以及交付的驗收不合格的產品,需方

在代保管期間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由供方承擔。

6. 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供方應負責運交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需方

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 供方提前交貨的,需方接貨後,仍可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

並仍在合同規定的提貨時間提貨,此時產品在供方場地產生的保管、保養費用由供方自負,由此造成的質量下降由供方負責。 8. 供方一旦違反保密條款的,應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可根據法律依法認定,索賠金額不受

本合同標的總金額限制。

第九條 需方的違約責任

1. 需方中途退貨或單方面解除合同的,供方可扣沒全部定金作為違約金。

2. 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期付款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由此產生的交貨時間延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3. 需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供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 需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5. 需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供方的產品提出錯誤的異議,應承擔供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和不能完全

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的證明後,依法允許延期、部分不履行或全部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2. 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如颱風、洪水、地震等),政府行為(如廠房徵收徵用,政府依法關停企業

等)和社會異常事件(如戰爭、罷工、騷亂等)。 3. 供需雙方如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企業破產、倒閉、清算等情形,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符合不可抗力條款。如因自身經營不善而導致的可預見的企業破產、倒閉、清算等情形,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視為單方面違約,在企業破產、倒閉、清算時,受損失方有優先獲得資產處臵的權利。 第十一條 糾紛、仲裁和法律程式

1.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及時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條款。 2. 如無法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業務主管部門調解,或申請仲裁,雙方約定仲裁機構為

也可向法院起訴,雙方約定起訴法院為 。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1. 本合同在供需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2. 在合同執行期內,供需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3. 本合同在以下情況可以解除:

(1) 完成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條款,購銷過程全部完成後,合同自動解除。 (2) 供需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3) 供方或需方單方面違約,並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後,合同自動解除。 (4) 主管政府部門認定本合同違反法律或法規規定,責令合同終止。 (5) 合同發生糾紛後,由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處理完畢後,合同終止。

4. 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買賣合同 篇2

買受人: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型別: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 m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範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於 m3時,以每月的25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後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並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後作為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採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專案按國標及相關規範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並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並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築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xx《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築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後,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xx《普通混凝土力學效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製作試塊並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後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後應按GB/T50082-20xx《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效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後及時組織澆築。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後60分鐘內未能澆築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築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築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築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築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於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裝置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範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裝置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並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佔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並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排程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後,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排程或車隊長到工地檢視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裝置、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並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排程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築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築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鑑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後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於100 m3,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於6 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於6 m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葫蘆島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

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的座落位置、面積等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樓房位於000“000”專案第________棟單元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面積以產權證面積為準,按實際面積多退少補)。

第二條 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售價為人民幣¥元/平方米,按照建築面積 平方米計算,總房款為 元(大

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定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方式:總房款為人民幣¥ 元

(大寫: 拾 萬 仟佰 拾 元整),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時繳納房款人民幣¥元(大寫: ______拾______萬元整)。剩餘房款人民幣¥元(大寫:_____拾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於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補齊。

(2)按揭方式付款:其中首期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貸款額為人民

幣¥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時繳納首付款人民幣¥元(大寫: ______拾______萬元整)。剩餘首付款人民幣¥元(大寫:_____拾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於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補齊。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若乙方選擇銀行按揭方式,必須及時提供充足、詳實的按揭相關資料。若因乙方提供資料未能通過銀行稽核,只能選擇一次性支付方式付款,並只能享受認購期按揭貸款優惠政策,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相關政策。

2、甲方保證20 月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

3、甲方保證出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 甲乙雙方約定以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 處理;

(2) 本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 機關實際測繪面積為準,對已付房款按協議單價多退少補。

第六條 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它

1、乙方逾期支付剩餘房款的,甲方有權利解除本協議並追究由此對甲方產生的經濟損失。在乙方已付款項中扣除該商品房總價3%作為違約金。

2、本協議書與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認購書》的不同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3、雙方簽署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本協議書自動作廢,由甲方收回;

4、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出售樓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月乙方(簽章): 代理人: 聯絡電話:簽約日期: 年 日日 月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買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付款方式:簽定合同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_______%)的定金,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三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四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5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甲方:乙方:

日期:

買賣合同 篇6

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為出賣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並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檔案。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資料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裝置(結構或效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裝置所作的最後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願意出售,買受方願意購買下列裝置:

裝置技術要求

裝置效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效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的標準,並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資料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於XX年9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准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牴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後,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後支付總價30%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裝置並安裝除錯後,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10%的貨款,在裝置除錯合格後第12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XX年11月25日前完成裝置的安裝和除錯工作;並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裝置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註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XX年11月26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效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效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裝置,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效能、備件的更換效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裝置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裝置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裝置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桂林XX酒店(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南寧XX(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現就芒果大酒店窗簾購銷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大堂:紗編號(8),幅2.8米,實際窗寬尺寸___米,實際窗高尺寸為3.75米,按照窗戶定做價每米______元,(做簾頭每米按窗寬加60元米如不做則不處),總計金額為人民幣_____元。

2、二樓紗編號(8),幅高2.8米,實際窗寬尺寸335米,實際窗高2.8米,按照窗戶定做價每米_____元,(做簾頭每米窗寬加60元,如不做則不算),總計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3、會議室:布編號(18),幅高2.8米,紗編號(18)幅高

2.8米,實際窗寬55米,窗高3.5米,按照窗戶定做價為每米____元,總計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以上尺寸結算時,以雙方實際測量尺寸為準。

4、工期要求:根據工程製作要求大堂會議室工期為____天完工。

5、驗收標準:乙方按甲方要求製作,合同簽定後雙方不得違約,違約方負全部責任,乙方須精工細做,安裝到位。

6、付款方式:經雙方商定,自合同簽定,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製作定金______元,在乙方製做安裝完工後,甲方在一週內完成驗收並付清餘款,(一週內甲方未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7、售後服務:在乙方製作安裝完畢,交付甲方使用後,乙方有義務指導甲方正確使用,________年內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非人為損壞)乙方24小時內做出處理意見(處理過程中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桂林XX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 乙方:南寧XX

代表人:

開戶銀行:____市商業銀行 帳號:622XXXX002XXXX7461

地址:民族商場四樓家樂美布藝 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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