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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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主要傷害的措施

一、防高空墜落的措施

預防主要傷害的措施

1、攀登作業:

1)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於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時,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2)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3)梯腳底部方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為宜,不得有缺檔。

4)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製成,梯寬不應大於50㎝,支撐應採用不小於∠75×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並加設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米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定梯間平臺。

5)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裝置進行攀登。

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對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2、懸空作業

1)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杆網,欄杆或其他安全設施。

2)懸空作業所用的傢俱、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裝置、均需經過技術鑑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3)懸空安裝大模板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吊裝中的大模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

4)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支模應按規定的作業順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線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並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複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支模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並應設立操作平臺,低於3m的可使用馬凳操作業。

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築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後將洞蓋沒,混凝土板上拆模後形成的臨邊或洞口,應《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有關章節進行防護。

拆模高處作業,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5)鋼筋綁紮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綁紮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綁紮圈樑、挑簷、外牆和邊柱時,應搭設操作平臺和張掛安全網。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紮,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綁紮立柱或牆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內的柱鋼筋,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紮,整體豎立,綁紮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

6)混凝土澆築時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澆築離地面2m以上框架、過樑、雨蓬和小平臺時,應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在支撐件上操作。

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7)懸空進行門窗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堵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

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在高處外牆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時,應張掛安全網。無安全網時,操作人員應繫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進行各項視窗作業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於室內,不得在窗臺上站立,必要時應繫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3、洞口的防護措施

1)樓板、屋面及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於25cm但大於2.5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加以蓋沒,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位。

2)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製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蓋板加以蓋設,蓋板擱置時,四周要保持均衡,並沒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發生牽動。

3)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定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網格,並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採用貫穿於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網格的間距不能大於20cm。

4)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須在洞口的四周設防護欄杆,並在洞口下張掛安全平網。

5)垃圾井道和煙道,應隨樓層的砌築而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作防護。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辦法防護外,還需加設明顯的標誌。如遇施工需要臨時拆移防護設施時,須報請工地施工負責人核准後方可拆移。當作業結束後,要立即恢復原狀。

6)位於車輛行駛道旁邊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等處,在其上面所加的防護蓋板兩側,須有防止被任意拖動的措施。它的材質須能承受不小於當在卡車後的額定有效承載力兩倍的荷載,以防車輛偏向或駛出道外衝壓洞口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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