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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糾紛處理方法

旅遊糾紛是現代很多人遇到的糾紛之一,當遇到旅遊糾紛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旅遊糾紛處理方法,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旅遊糾紛處理方法

旅遊糾紛處理方法

1、在旅遊中發生糾紛後,旅遊者可先與組團旅行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遊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絡,要求妥善處理。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聽取旅行社的答覆後再做決定。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見,應當注意收集證據,再向有關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當旅遊者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採取五種維權方式:一是與旅行社協商和解;二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是向旅行社的上級主管部門投訴;四是提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旅遊糾紛發生後維權方法

1、提供發生侵害的事實。要客觀、真實、全面的表述事情發生的經過,受到侵害的程度及後果。

2、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據。包括:一是與旅行社簽訂的有關協議及約定,如旅遊合同、旅遊行程表、旅遊發票等有效憑證或材料。二是旅遊中權益受到侵害的證據,如能夠證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務與合同中約定的內容不符的證據、車船票據、門票、購物發票、接待單位的證明及相關的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等。

3、提出賠償的要求及主張。旅遊者在提出賠償要求時,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要以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和承擔的比例,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為主要依據。

另外,對於涉及遊客人身財物意外事故等糾紛時,建議採取法律途徑加以解決。旅遊投訴時效為60天,按照從投訴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旅遊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1、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旅遊者在旅途中若遇旅遊糾紛,可先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遊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絡,要求妥善處理。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聽取旅行社的答覆後再做決定。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旅遊法》規定,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消費者在與旅遊經營者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等機構與旅遊公司進行調解解決。但是調解必須遵守自願和合法原則。

(1)願原則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調解工作必須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進行;二是調解協議內容必須出自雙方自願。

(2)解的合法原則主要指調解工作要以事實為根據,在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正確地適用實體法來確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規定相沖突,不得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不得違反公序良俗或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消費者如果需要向旅遊管理部門投訴,消費者應當及時提交賠償請求書和相關證據資料。在書寫賠償請求書時,要注意:

(1)客觀真實地陳述需投訴的事件內容。表述的事件經過應儘量具體、詳細。

(2)提供的證據真實有效。主要的證據包括旅遊合同、旅遊行程表、旅遊發票、車船票據、門票、購物發票、接待單位的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侵權、違約的材料。

(3)提出的賠償請求和主張合法合理。對旅遊者提出的投訴,旅遊管理部門主要依據國家旅遊局釋出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認定旅行社的賠償責任和金額,故遊客在確定賠償金額時,要以雙方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為主要依據。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在旅遊時,消費者一般都會與旅遊公司簽訂旅遊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與旅遊公司達成協議,消費者可以憑藉仲裁條款及仲裁協議提起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消費者可以持民事起訴書、旅遊合同等相關證據材料到法院提起訴訟。

這樣發生旅遊糾紛後自己就會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旅遊糾紛在旅遊中有時也是無可避免的,大家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能協商解決的就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話大家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