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師財務會計學習講義:債務重組的核算
導語: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跟著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債務重組的核算
一、債務重組概述
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
債務重組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四種:
1、以資產清償債務;
2、將債務轉為資本;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如減少債務本金、減少債務利息等,不包括上述1和2兩種方式;
4、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等。
二、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
(一)以現金清償債務
以現金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營業外收入;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餘額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債權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衝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衝減的部分,計入營業外支出;多計提的減值準備,衝減“資產減值損失”。
(1)債務人的處理
借:應付賬款(賬面餘額)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款項)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2)債權人的賬務處理
①實際收到的現金金額小於重組債權賬面價值
借:銀行存款
壞賬準備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貸:應收賬款
②實際收到的現金金額大於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
借:銀行存款
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資產減值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