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考試

當前位置 /首頁/從業資格證/駕照考試/列表

科目一過關寶典數字常識的歸納

a. 2s:

科目一過關寶典數字常識的歸納

行車時視線不能離開行駛方向2s以上。

b. 3s:

開啟轉向燈3s後,方可變更車道。

c. 20min:

連續駕車4h,須休息20min以上。

d. 24h:

因故不能參加交通事故調解,應提前24h通知承辦的交通警察。

e. 3天:

車輛註冊登記3個工作日內完成。

f. 7天:

被記12分的駕駛人須參加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和教育。

g. 10天:

發生交通事故請求公安的機關調解的,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10天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交通事故事後請求處理的`,應在提出請求後10日內提供事故證據。申請變更車身顏色,應在變更10日內向車輛管理所交驗機動車。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第二次或以上被記12分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後10日內考科目三。

h.15天:

違章繳交罰款的期限為15天。被記12分的駕駛人15天內去接受處理,逾期不去的公告駕駛證停止使用。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的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天以上拘留。

i. 30天:

駕駛證資訊發生變化應在30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機動車被扣留後應30日內來接受處理。

j. 3個月(90天):

駕駛證有效期截止前三個月或90天內換證。機動車被扣留後30日內不來接受處理,公告3個月仍不接受處理的,依法拍賣被扣機動車。

k. 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的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1.半年(6個月):

60歲或以上的駕駛人應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半年內體檢。

m. 1年(12個月):

60歲或以上的駕駛人應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半年內體檢,1年1次。小型車輛巧年內1年1檢。一個記分週期為12個月。領取駕駛證的頭12個月為實習期。車輛保險週期為1年,每年投保一次。駕駛證逾期1年未年審、換證,登出駕駛證。1年內可重新申領。(須參加駕駛證恢復理論考試)。

n. 2年:

小型機動車從註冊登記之日起,6年內2年1檢。被吊梢駕駛證的2年後可重新申領駕駛證。

o. 3年:

發生交通事故(沒有逃逸)如需追究刑事責任的,處3年以下有期的徒刑或拘役。如逃逸的,沒有致人死亡的判3一7年,致人死亡判7一15年。

p. 6年、10年、長期:

駕駛證的有效期分別為6年、10年和長期。

q.終生:

交通肇事逃逸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能重新申領。

TAG標籤:寶典 常識 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