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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命題考點分析之學習方式

  (一)知識的概念

國小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命題考點分析之學習方式

根據現代認知心理學的觀點,知識就是個體通過與環境相互作用後獲得的資訊及其組織,其實質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的特徵與聯絡的反映,是客觀事物的主觀表徵,是人類經驗、思想、智慧賴以存在的形式。

  (二)知識的型別

1.根據知識的概括水平及認識深度的不同,知識可以分為感性知識和理性知識

①感性知識。所謂感性知識,是對活動的外部特徵和外部聯絡的反映,可分為感知和表象兩種水平。感知是人腦對當前所從事的活動的反映。表象是人腦對從前感知過但當時不在眼前的活動的反映。

②理性知識。理性知識反映的是活動的本質特徵與內在聯絡,包括概念和命題兩種形式。

概念反映的是活動的本質屬性及其各屬性之間的本質聯絡。命題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規則、原理、原則,它表示的是概念之間的關係,反映的是不同物件之間的本質聯絡和內在規律。

2.根據反映活動的內容的不同,知識可以分為具體知識和抽象知識。

①具體知識是對一定時間和地點發生的事情或事實的反映,是對我們看到或聽到的事情的心理再現,具有情境性和時空依賴性。

②抽象知識是對於已知事實的概括性的反映,表現為概念、原理、公式、法則等。

3.根據反映活動的形式不同,知識可以分為陳述性知識和程式性知識

①陳述性知識也叫描述性知識,是個人能用言語進行直接陳述的知識。

②程式性知識也叫操作性知識,是個體難以清楚陳述,只能藉助於某種作業形式間接推測其存在的知識。

  (三)知識學習的型別

1.根據知識本身的`存在形式和複雜程度,知識學習可以分為符號學習、概念學習和命題學習

(1)符號學習

符號學習指學習單個符號或一組符號的意義,或者說學習符號本身代表什麼。符號學習的內容是詞彙學習、非語言符號(如實物、影象、圖表、圖形等)和事實性知識。

(2)概念學習

概念學習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義,實質上是掌握同類事物的共同的關鍵特徵和本質屬性。

(3)命題學習

命題學習指學習由若干概念組成的句子的複合意義,即學習若干概念之間的關係。命題學習必須以符號學習和概念學習為基礎,是一種更加複雜的學習。

2.根據新知識與原有認知結構的關係,知識學習可以分為下位學習、上位學習和並列結合學習

(1)下位學習

下位學習又稱類屬學習,是一種把新的觀念歸屬於認知結構中原有觀念的某一部位,並使之相互聯絡的過程。下位學習包括兩種形式:派生類屬學習和相關類屬學習。派生類屬學習指新觀念是認知結構中原有觀念的特例或例證,新知識只是舊知識的派生物。當新學習的知識從屬於原有認知結構中的某一觀念,但並非完全包含於原有觀念之中,並且也不能完全由原有觀念所代表,二者僅是一種相互的從屬關係時,便產生相關類屬學習。

(2)上位學習

上位學習也叫總括學習,即通過綜合歸納獲得意義的學習。當認知結構中已經形成某些概括程度較低的觀念,在這原有觀念的基礎上學習一個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題時,便產生上位學習。

(3)並列結合學習

並列結合學習是在新知識與認知結構中的原有觀念既非類屬關係又非總括關係時產生的。

一般而言,並列結合學習比較困難,必須認真比較新舊知識的聯絡與區別才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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