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真題解析:合夥人的退夥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真題考點:合夥人的退夥,分為自願退夥、當然退夥、除名。下面就和yjbys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下怎樣解題吧!
真題考點解析:合夥人的退夥
(1)自願退夥
協議退夥 | 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
通知退夥 |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 (2)合夥人的`退夥不給合夥企業的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 (3)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夥人 |
(2)當然退夥
普通合夥人 | 有限合夥人 | |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 √ | × |
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轉為有限合夥人,否則退夥 | × |
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 √ | √ |
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 √ | √ |
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 √ | √ |
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 | √ |
(3)除名
情形 | 未履行出資義務 |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 |
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 |
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 |
決議 | 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
生效 |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 |
考點練習:單選題
甲是一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因車禍被撞成植物人,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他合夥人不同意將其轉為有限合夥人。據此,甲當然退夥的日期應是( )。
A、全體合夥人同意其退夥之日
B、過半數合夥人同意其退夥之日
C、發生車禍被撞成植物人之日
D、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之日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合夥人當然退夥的日期。《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當然退夥以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必須經過法院的認定,故宣告之日方為條文中所規定的“實際發生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