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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鎮江市價格鑑證師考試報名公告

根據蘇人社發〔2017〕181號檔案精神,現將我市2017年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收尾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年鎮江市價格鑑證師考試報名公告

  一、考試時間及考區安排

2017年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定於9月16、17日兩天。考場具體安排以准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及港澳臺居民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⒈ 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7年。

⒉ 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5年。

⒊ 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3年。

⒋ 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1年。

⒌ 取得價格鑑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⒍ 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6年。

(二)獲准免試1科的條件:

從事價格鑑證工作滿2年,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參加《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和《價格鑑證案例分析》4個科目的考試。

⒈ 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⒉ 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請按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本次考試為一次性收尾考試,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績仍在有效期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級別為免一科的,2015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均可報名參加本次考試。本次考試不接受新增報名,亦不允許更改報考級別。

  三、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和《價格鑑證案例分析》5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是: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四、試題題型及作答方式

《價格鑑證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在考場指定處。

  五、報名組織及程式

(一)2017年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採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網址為,報名時間為6月16日-29日,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3日。

(二)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資訊,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資訊的為老考生,亦不允許更改報考級別,本次收尾考試不接受新增報名。本省的老考生網上支付成功後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外省轉入的老考生需要進行現場資格稽核。

(三)凡需進行現場資格稽核的.報考人員,請於6月29日-6月30日將有關材料送至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桃花塢路255號,鎮江創業大學)接受資格審查,資格稽核通過後在7月3日前完成網上支付,網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報名。諮詢電話:84432609、84425552。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或軍官證)及影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限經濟、會計、審計專業)。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後,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四)對於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中包含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資訊,經網上支付成功後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五)9月8日~9月14日,報考人員可登入報名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

  六、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5〕18號、蘇財綜〔2005〕1號)精神,2017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每人10元。有收費票據需求的考生請於12月30日前憑準考證到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櫃檯領取,具體地址:桃花塢路255-19號鎮江創業大學考試中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