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鑑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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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7價格鑑證師收尾考試報名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7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收尾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6號)檔案精神,為做好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收尾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湖北省2017價格鑑證師收尾考試報名公告

  一、報考物件

本次考試為一次性收尾考試,凡截止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績仍在有效期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級別為免一科的.,2015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均可報名參加本次考試。本次考試不接受新增報名,亦不允許更改報考級別。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稽核報考條件。

  二、報名程式及報名辦法

考試報名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

考試報名採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證書的,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由證書籤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收回證書。

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老考生”是指成功報考過2014年、2015年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2015年報考須在湖北省內)且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老考生在“網報平臺”選擇報考地區並填定報名資訊,不需資格稽核,確認提交併列印《報名表》後,通過“網報平臺”在規定的時間內網上繳費即可。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受理培訓機構代辦現場稽核事宜。

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報名資訊修改:

1、稽核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確認、修改報名資訊,修改後再重新進行報名資訊確認。

2、繳費成功後需持本人身份證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特別注意事項:

1、註冊庫中的姓名、身份證號資訊無法更改,請考生註冊時認真核對準確。

2、使用者註冊時提交的手機號碼在註冊庫中是唯一的,請考生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

3、使用者名稱或密碼遺忘可通過註冊郵箱或手機號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考試機構重置密碼。

  三、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7年6月17日9:00~6月28日17:00。

(二)網上繳費確認時間

2017年6月17日9:00~6月29日17:00。

(三)准考證下載列印時間

2017年9月8日9:00~9月17日14:00

准考證列印網址:

(四)考試時間

2017年9月16日

上午 8:30—11:00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下午 13:00—15:30 法學基礎知識

16:30—19:00 價格政策法規

2017年9月17日

上午 9:00—11:30 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

下午 14:00—16:30 價格鑑證案例分析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准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4科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價格鑑證案例分析》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

應考人員考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後收回。

  五、考試成績及資訊管理

參加5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或參加4個科目(級別為免一科)考試的人員必須今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資訊採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資訊設定如下:

考試名稱

級 別

專 業

考試科目

024.價格鑑證師

05.考全科

01.價格鑑證師

1.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2.法學基礎知識

3.價格政策法規

4.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

5.價格鑑證案例分析

04.免一科

01.價格鑑證師

2.法學基礎知識

3.價格政策法規

4.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

5.價格鑑證案例分析

  六、考區設定

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七、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

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問題請與中國價格協會聯絡(電話:010-68033566)。收尾考試仍以2010版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為適應近年來部分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特編髮了《法學基礎知識》和《價格政策法規》兩科補充用書。原用書與補充用書不一致之處,以補充用書為準。

  八、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專案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規定,客觀題(《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4個科目收費標準為75元/人.科;主觀題《價格鑑證案例分析》科目收費標準為80元/人.科。

需要發票的考生請於9月18日—12月22日期間(節假日休息)持本人身份證到湖北省人事考試院二樓大廳(或當地考試機構)領取,代領人請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並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