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師

當前位置 /首頁/財會職務/初級會計師/列表

2016初級會計考試考點:營業稅稅目與稅率

  一、營業稅稅目

2016初級會計考試考點:營業稅稅目與稅率

  (一)交通運輸業3%

1、子目: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裝卸搬運。(打撈可比照水路運輸的辦法徵稅)

2、對遠洋運輸企業從事程租、期租業務和航空運輸企業從事溼租業務取得的收入,按此稅目。

提示:對遠洋運輸企業從事光租和航空運輸企業從事幹租業務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稅目繳納營業稅。

  (二)建築業3%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

1、裝潢公司為客戶包工包料裝飾房屋的工程收入,全額計稅。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差額計稅;管道煤氣集資費(初裝費)業務應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2、自建行為:自建自用建築物,其自建行為不是建築業稅目的徵稅範圍。出租或投資入股的自建建築物,也不是建築業的徵稅範圍;單位或者個人自己新建建築物後銷售,其所發生的自建行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也繳納營業稅;先按建築業3%繳納營業稅,再按銷售不動產5%繳納營業稅。

  (三)金融保險業5%

1、金融業子目:包括貸款、融資租賃、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和其他金融業務。(企業將資金貸給其他企業使用)

提示:下列金融業務不徵收營業稅:

(1)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或期貨;

(2)金融企業存款或購入金融商品行為,以及金銀買賣業務;(金銀買賣業務徵增值稅)

(3)外國銀行分行改制過程中發生的向其改制後的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轉讓企業產權和股權的行為;

(4)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人民銀行對企業貸款或委託金融機構貸款的業務應當徵收營業稅)

(5)金融機構往來業務;(金融機構之間相互服務徵營業稅)

(6)金融機構的出納長款收入。

2、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的業務。

提示:下列保險業務不徵收營業稅:

(1)保險企業取得的追償款不徵收營業稅; (2)保險公司的攤回分保費用不徵收營業稅。

  (四)郵電通訊業3%包括郵政、電信及與郵政、電信相關的業務。單位和個人從事快遞業務按此稅目徵收營業稅。

1、各子目的具體範圍,如郵政業務包括經營各種信函、包裹、匯兌、郵票發行、集郵和郵件運輸、報刊發行等郵政業務活動;

2、銷售郵務物品(如信封、信紙、匯款單、郵件包裝用品等),繳納營業稅,而非增值稅;

3、在提供電信業務的同時附帶銷售專用和通用的電信物品(如電報紙、電話號碼簿、電報簽收簿、電信器材、電話機等),繳納營業稅,而非增值稅。

  (五)文化體育業 3%

文化體育業:包括文化業、體育業(指經營文化、體育活動的業務)。

1、有線電視臺收取的“初裝費”屬於“建築業”稅目的徵稅範圍;廣播電視有線數字付費頻道業務,按其向用戶收取的收視費全額,按“文化體育業——播映”稅目徵收營業稅;廣告的播映屬於“服務業——廣告業”稅目的徵稅範圍;

2、經營遊覽場所,是指公園、動(植)物園及其他各種遊覽場所銷售門票的業務,按“文化體育業”繳納營業稅;出租文化場所屬於“服務業——租賃業”稅目的徵稅範圍;

3、舉辦各種體育比賽和為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提供場所的業務,按“文化體育業”繳納營業稅;以租賃方式為體育比賽提供場所的業務,屬於“服務業——租賃業”稅目的徵稅範圍。

4、單位或個人進行演出,以全部收入減去付給提供演出場所的單位、演出公司或經紀人的費用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六)娛樂業5~20%是指為娛樂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包括經營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場、網咖、遊藝場等娛樂場所,以及娛樂場所為顧客進行娛樂活動提供服務的業務。

  (七)服務業5% 子目: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和其他服務業。

1、代理業:差額計稅

①包括中介服務,外事服務單位提供人力資源服務的,按“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徵收營業稅,營業額為從委託方取得的全部收入減除代委託方支付給聘用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和繳納的社會統籌、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

②金融經紀業不按本稅目徵稅,屬於“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徵稅範圍;服務性單位將委託方預付的餐費轉付給餐飲企業,並向委託方和餐飲企業收取服務費的,屬於餐飲中介服務,應按照“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③納稅人從事代理報關業務,以其向委託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檢驗費、打單費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費用專案金額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④無船承運業務,以其向委託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的海運費以及報關、港雜、裝卸費用後的餘額為計稅營業額;

⑤單位和個人受託種植植物、飼養動物的行為,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2、旅店業、飲食業:全額計稅

3、旅遊業:差額計稅,單位和個人在旅遊景區經營索道、旅遊遊船、觀光電梯、觀光電車、景區環保客運車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旅遊業”稅目徵收營業稅;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餘額。

4、租賃業:全額計稅

①單位和個人將承租的場地、物品、裝置等轉租給他人的行為屬於租賃行為;

②對遠洋運輸企業從事光租業務和航空運輸企業從事幹租業務取得的收入;

③酒店產權式經營,業主按照約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紅收入均應視為租金收入;

④交通部門有償轉讓高速公路收費權行為,應按“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5、廣告業:一般情況下全額計稅(從事廣告設計、製作、刊登、釋出等活動);廣告代理業務可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6、倉儲業:租金全額計稅;試點物流企業將承攬的倉儲業務分給其他單位並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應以該企業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付給其他倉儲合作方的倉儲費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7、其他服務業:一般全額計稅,如沐浴、理髮、洗染、照相、美術、裱畫、謄寫、打字、鐫刻、計算、測試、試驗、化驗、錄音、錄影、影印、晒圖、設計、製圖、測繪、勘探、打包、諮詢等。

①勞務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勘察設計勞務分包或轉包差額計稅;航空勘探、鑽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稅目徵稅,屬於“建築業”稅目的徵稅範圍;

②消費者持卡消費,營業額為消費者持卡消費時,服務單位所衝減的有價消費卡面值額。

  (八)轉讓無形資產,5%一般情況全額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