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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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級經濟法基礎》新教材真題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本類題共24小題,每小題1.5分,共36分。每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請從每小題的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你認為正確的答案。)

2016年《初級經濟法基礎》新教材真題解析

1.下列法律事實中,屬於法律事件的是( )。

A.買賣房屋

B.訂立遺囑

C.颱風登陸

D.租賃裝置

【答案】C

【解析】(1)選項ABD:屬於法律行為;(2)選項C:屬於法律事件。

2.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的是( )。

A.上訴權

B.申訴權

C.勝訴權

D.實體權

【答案】C

【解析】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勝訴權”,但實體權利、起訴權(上訴權、申訴權)並不滅失。

3.公司職工甲因工作疏忽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10000元,已知甲每月工資收入為2500元,當地月最低工資為1800元。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該公司可從甲每月工資中扣除的最高限額為( )元。

A.500

B.700

C.800

D.1000

【答案】A

【解析】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在本題中,2500-2500×20%=2000元>1800元,因此,每月扣除最高限額為500元。

4.甲公司錄用張某8個月後開始無故拖欠其工資,張某向甲公司多次催要未果,直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甲公司仍未結算所欠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張某就甲公司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期間是( )。

A.自甲公司開始無故拖欠工資之日起1年

B.自雙方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年

C.自張某到甲公司工作之日起2年

D.自張某向甲公司最後一次催要工資未果之日起2年

【答案】B

【解析】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1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年內提出。

5.根據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 )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A.60日

B.30日

C.45日

D.90日

【答案】B

【解析】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6.甲公司因結算需要向P銀行申請開立了基本存款賬戶,甲公司使用該賬戶辦理付款業務的起始時間是( )。

A.P銀行為甲公司辦理開戶手續之日起

B.P銀行為甲公司辦理開戶手續之日起5個工作日後

C.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核准之日起

D.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核准之日起3個工作日後

【答案】D

【解析】基本存款賬戶屬於核准類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的核準日期)起3個工作日後,方可使用該賬戶辦理付款業務。

7.根據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的規定,預算單位應向( )申請開立零餘額賬戶。

A.中國人民銀行

B.財政部門

C.上級主管部門

D.社保部門

【答案】B

【解析】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向財政部門提出設立零餘額賬戶的申請,財政部門同意預算單位開設零餘額賬戶後通知代理銀行。

8.根據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票據中,必須向付款人提示承兌的是( )。

A.甲公司取得的由乙公司簽發的一張支票

B.丙公司取得的由P銀行簽發的一張銀行本票

C.丁公司取得的一張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

D.戊公司取得的Q銀行簽發的一張銀行匯票

【答案】C

【解析】(1)選項ABD: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均屬於見票即付的“即期票據”,無須提示承兌;(2)選項C:只有“遠期商業匯票”才需要提示承兌,對於見票即付的商業匯票,無須提示承兌。

9.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行為中,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徵收增值稅的是( )。

A.購進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

B.購進貨物用於免稅專案

C.購進貨物用於無償贈送其他單位

D.購進貨物用於集體福利

【答案】C

【解析】(1)選項C:購進貨物用於“投資、分配、贈送”視同銷售貨物處理;(2)選項ABD:購進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免稅專案、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不視同銷售貨物。

10.甲設計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4年6月提供設計服務取得含增值稅價款206000元;因服務中止,退還給客戶含增值稅價款 10300元,並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已知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甲設計公司當月應繳納增值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206000÷(1+3%)×3%=6000(元)

B.206000×3%=6180(元)

C.(206000-10300)÷(1+3%)×3%=5700(元)

D.(206000-10300)×3%=5871(元)

【答案】C

【解析】納稅人提供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稅服務,因服務中止或者折讓而退還給接受方的銷售額,應當從當期銷售額中扣減。甲設計公司應繳納增值稅=(206000-10300)÷(1+3%)×3%=5700(元)。

11.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需要徵收消費稅的是( )。

A.加工生產白酒

B.零售金銀首飾

C.批發實木地板

D.進口木製一次性筷子

【答案】C

【解析】選項C:實木地板在批發環節不繳納消費稅,目前只有捲菸在批發環節繳納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