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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第3次招聘教師

2016年北京市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第3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想要報名的朋友要抓緊機會哦,下面是yjbys小編和大家分享的關於招聘的具體資訊,歡迎大家閱讀學習哦。

2016年北京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第3次招聘教師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檔案精神,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於7月至8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99名。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一、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招聘單位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物件:

1.北京市戶口且人事、檔案關係在京,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2016年應屆畢業生,其中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未就業)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的進京條件。

(三)年齡條件:

應屆本科畢業生年齡24歲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後出生),應屆碩士畢業生30週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後出生),應屆博士畢業生35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後出生);社會人員年齡要求:年齡40歲以下,指1976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人員。

(四)學歷(須教育部門頒發)條件:

中國小教師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幼兒園教師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

詳見附件1:《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3次公開招聘教師所需崗位和資格條件》

  三、招聘程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中的報名地址。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各招聘單位資格初審。

4.報名須持材料(影印件請按以下順序裝訂),本次招聘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一人報多個崗位取消招聘資格:

(1)報名表原件(見附件2);

(2)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3)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影印件;戶口在集體戶的須提交本人頁原件、集體戶首頁和本人頁影印在一張紙上並壓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或戶籍管理部門開具的戶口證明;

(4)2016年全日制畢業生持:①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影印件,明確填寫畢業生的培養方式、專業、學歷、學制和畢業時間等;②畢業院校教務主管部門蓋章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原件和影印件,如實反映畢業生就學期間的真實學習成績;③本科學歷的師範類應屆畢業生持高校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師範生證明原件;④畢業證原件、影印件,學位證原件、影印件;

(5)社會人員持原始學歷和最高學歷原件、影印件及“畢業生就業通知書”(或報到證)的影印件(畢業生就業通知書到人事檔案中影印,並加蓋存檔單位公章), 學歷要求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且可在教育部學信就業網查詢到的學歷;

(6)有教師資格證的須同時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影印件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影印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影印件需加蓋存檔單位公章);

(7)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須提交原件、影印件;

(8)能夠證明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9)社會人員檔案和人事關係必須在京,並提交存檔單位證明信原件。

(二)、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範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

2.面試時間:2016年8月5日至8月7日。

3.面試內容及形式:面試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形式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成績分數線為60分。

用人單位招聘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崗位要求進行面試,內容一般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改革發展情況以及準備教案、說課試講、自評答辯等內容,對考生儀容儀表、業務知識技能、語言表達、思維能力、敬業精神、心理素質等進行崗位匹配性測評。

(三)資格複審

1.參加資格複審人員範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60分)人員。

2.2016年8月8日至11日由教委人事科統一安排複審。面試合格成績和複審結果在昌平教育資訊網公佈。

(四)考察與體檢

1.參加考察人員範圍: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2.中國小教師體檢標準參照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見教師資格證網中指定醫院),幼兒園體檢為健康證體檢標準。

3.招聘單位負責對擬聘用人選綜合考察。

4.用人單位招聘考察領導小組根據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公示人員名單。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昌平教育資訊網(政務公開)公佈,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各招聘崗位無替補、無調劑。

(六)辦理聘用手續

1.公示期滿後,本人須在7日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並服從用人單位管理,聘用單位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新錄入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未報到者和不服從管理者,用人單位有權終止辦理相關手續,責任由本人自負。聘用人員上崗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年限一般不低於5年,一般社會人員試用期6個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不合格者,不再簽訂聘用合同,檔案轉入人才服務中心或職業介紹中心。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先通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進京審批後才能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2.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1)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3)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的;(4)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的';(5)提供虛假材料的;(6)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7)導致擬聘職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絡,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應聘人員應及時上網查閱,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無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學歷相關專業要求為相同門類;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人員相關專業和教師資格要求:最高學歷專業或教師資格學科須與所報學科相同。具有有效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者視同具有教師資格證;師範生證明視同具有教師資格證。

(三)應聘人員上交材料不予退還。

(四)社會人員不解決集體戶落戶問題。

(五)招聘相關資訊在昌平教育資訊網(政務公開)公佈。

(六)報名資料不全者不受理報名。

(七)入職人員須服從教委崗位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八)正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或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五、紀律要求

(一)工作人員凡與參加招聘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要實行迴避制度。

(二)紀檢工作人員全程參與,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

教委人事科聯絡人:段老師 、黃老師

諮詢電話:010-69742366

監督電話:010-69711471

諮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昌平區教委

2016年7月25日

 附件1: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3次公開招聘教師所需崗位和資格條件。xls

附件2:昌平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