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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省社會科學院事業單位的招聘通知

浙江省社會科學院2017年面向社會招聘廣大應屆畢業生,面試時間將截止於3月31日,望廣大求職者抓緊備好相關材料,避免在面試過程中出現差錯。

2017浙江省社會科學院事業單位的招聘通知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社會科學院: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為正廳級。辦公地點位於杭州市西湖區。主要承擔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綜合研究任務。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5個崗位共7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社會科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後至報到時。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定目錄自主認定。

  三、招聘程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於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傳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報名時需提交(1)《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二)》(樣式見附件2);(2)公開發表、能反映個人科研水平、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後10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於1:3的`比例,否則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核減招聘人數。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相關崗位報考條件,通過資格初審者名單,我院將在浙江省社會科學院院網(http//,幹部人事/誠聘英才)公佈。

(二)專業水平考核

採用論文測評方式。根據對初審通過人員提供的學術論文審閱測評結果進行打分(滿分100分),該項評分佔考生總成績的30%,論文得分低於60分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專業水平測評後,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按不少於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面試人員名單。各崗位通過專業水平測評人數應不少於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核減招聘人數。

(三)面試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包括崗位認知、專業水平、邏輯分析、思辨能力和語言表達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佔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低於60分(滿分100分)的人員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面試初定於5月上旬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網上另行通知。

面試前進行資格複審,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影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

(四)體檢、考核

面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體檢、考核物件。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並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我院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資訊指定在下列網站公佈,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社會科學院院網(http//,幹部人事/誠聘英才);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資訊在浙江省社會科學院院網公佈,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資訊有異議的,請在資訊公佈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省社會科學院(院紀律監督):0571-87053125。

2、浙江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諮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諮詢。

諮詢電話:0571-87059412 (李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