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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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東省國土資源廳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所屬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39名工作人員。

2017年廣東省國土資源廳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有關資格條件

詳情見《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除特殊崗位要求外,年齡一般在35週歲以下,即1981年7月31日以後出生(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條件限制);具有博士學位或高階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年齡可以放寬到不超過45週歲。2017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於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於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五)具備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歷和專業知識或技能條件;

(六)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名。

有關崗位招聘條件中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7月31日。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7年7月19日上午9:00—7月21日下午17:00。

(二)報名方式: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在招聘報名時間內登陸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按照網上提示進行報名、填寫個人資訊、提交相關材料。

(三)資格初審:用人單位在考生報名結束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考資格的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在網上自行列印准考證,時間自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7月29日上午9:00。

(四)報考要求:每位考生僅限報考1個單位的1個職位,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個人資訊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待定(以准考證上確定的為準)

(二)面試與資格審查。

1.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公佈後,用人單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進入面試人員在名單公佈後需按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用人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物件,並進行資格審查。

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為原件和影印件):(1)應屆畢業生持准考證、身份證、戶口本、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參加資格審查。其中,屬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持准考證、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暫緩就業協議書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參加資格審查。(2)社會人員持准考證、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及社保清單等)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參加資格審查。其中,報考者屬國有單位正式員工的,還應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3)報考職位需要具有會計師、各類中高階職稱、各類職業資質和各類專業工程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相關的檔案材料或資格證書;報考職位需要相關工作經驗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4)如為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並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3.面試統一命題,統一時間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4.如面試人數達不到1:3的比例,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結束後,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到小數點後2位數)。

設定招錄考試總成績入圍分數線為60分,低於入圍分數線的不予招錄。

  七、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考試結束後,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物件。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中出現體檢不合格者可從同一崗位考試合格者中按考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

(二)考察:各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進行綜合考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要求,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

(三)公示:對擬聘人選將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及省國土資源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辦理報批聘用手續。

招考單位聯絡電話:詳見附件。

監督舉報電話:020-87018592,020-38818783。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傳真電話:020-38802974

  點選下載附件

附件:1.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招人員崗位表

附件2:單位基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