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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代出口業務基本知識

隨著國際貿易和貨運體系的不斷完善,特別是銀行信用證、海關和商業保險體系對貨代運單的認可,使得貨代的地位逐漸提高。那麼,下面是由小編為大家分享國際貨代出口業務基本知識,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國際貨代出口業務基本知識

  (一)、出貨規格、日期與合同規定不符造成收匯風險。

出口方未按合同或信用證規定交貨,一是生產廠誤工,造成晚交貨;二是用類似規格的產品代替合同規定的產品;三是成交價格低,以次充好。船東和國際貨代公司等物流業需提醒貨主。

  (二)、單證質量差造成收匯風險。

雖然規定了以信用證方式結匯,並且按時保質出貨,但出貨之後,交議付行的單據沒有做到單單相符、單證相符,使信用證推動了應有的保護作用。這時即便買方同意付款,卻白白支付了昂貴的國際通訊費用和不符點扣款,且收匯時間大大推遲,尤其對數額較小的合同,七扣八折下來會出現虧損。

  (三)、信用證規定的陷井條款所造成的風險。

某些信用證規定,客檢合格證是議付的主要單據之一。買方會抓住賣方急於出貨的心理,故意挑剔,但同時提出種種付款的可能,誘使企業出貨。一旦放貨給了買方,買方極可能故意驗貨不符,拖延付款,甚至錢、貨兩空。信用證規定運輸單據出具後7個工作日內在國外到期等等。這類條款議付行及受益人都無法保證做到,必須認真審證。一旦出現陷井條款,應及時通知修改,千萬勿貪一時省事,給日後埋下風險隱患。

  (四)、沒有一套完整的業務管理制度。

出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且兩頭在外,易出現問題。如果船東或國際貨代公司等物流企業沒有完整的業務管理辦法,一旦出現官司,會造成有理打不贏的局面,尤其對那些只注重電話聯絡的企業。其次,由於每年企業的客源在擴大,為了企業在貿易中有的放矢,必然要對每一個客戶建立業務檔案,包括資信度、貿易量等等,逐年進行篩選,降低業務風險。

  (五)、與代理制相悖操作造成的風險。

對出口業務來講,代理制的真正做法是國際貨代公司等代理方不向委託方墊付資金,盈虧由委託方承擔,代理方僅收取一定的代理費用。而現在實際業務操作中,不是這樣。其原因一是自己本身客戶少,收匯能力差,又要力爭完成指標;二是想多盈利,嫌代理費少。

  (六)、使用D/P、D/A遠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造成的風險。

延期付款方式是一種遠期商業付款方式,如出口方接受了這種方式就等於給進口商融資優惠,雖然開證人自願支付延期的利息,表面上僅需出口商墊款、放款,實質上是客戶等待貨物到港後查驗到貨的數量。如市場變化銷路不暢,進口商可申請銀行拒付。有些國際貨代公司放貨給國外做生意的同學、朋友。以為是關係客戶,不存在收不了匯的問題。一旦出現市場銷售不暢,或客戶問題,不但錢收不回,貨也可能收不回

  貨運代理的.主要功能:

沒有貨代時,承運人(如航空公司)要直接面對眾多的發貨人或收貨人,貨代的存在,能減輕承運人由於直接面對貨主而帶來的繁重工作,從而使得承運人能集中力量從事其核心業務-航運。同樣地,貨代的存在,由於其專業的知識,使得貨主不必再與每家承運人打交道,減輕了貨主的工作量。

貨代的主要業務,如為貨主(發貨人或收貨人)訂倉、取送貨、追蹤查詢貨物情況、代報關、代商檢、倉儲、包裝、繕制單證、分撥(Break Bulk)等,大大減輕了貨主的業務難度。

貨代更象一個“經銷商”,具有大量、穩定貨源且一定資質的貨代,能夠取得承運人的代理權(成為Shipping Agent)。具有承運人代理權的貨代,一方面可以在其工作場所適用承運人的運單,另一方面能取得承運人較為優惠的運費價格。

空運業務或海運集裝箱拼箱業務的貨代也象一個“批發商”。如空運運費的特點,是隨著貨量的增加,單位運費的費率會降低。因而,具有大量、穩定貨源的貨代,往往可以從承運人“批得”較優惠的倉位,再將倉位“零售”給小的貨代或直接賣給貨主。這也使得承運人擁有穩定的貨量和收入。

對於承運人,貨代被相對地看作是貨主(發貨人或收貨人);對於貨主,貨代被相對地看作是承運人。在中國,對貨代行業控制的較為嚴格,必須經對外經貿部門和航運部門批准之後,才能到工商部門註冊成為合法的貨代企業。

另外,還有一個特殊的情況,即所謂的“一代”、“二代”之分。這在航空貨運代理中尤為突出。“一代”是指那些合法註冊並取得承運人代理權的貨代。而“二代”的情況較為複雜,主要包括合法註冊但沒有取得承運人代理權的貨代、未經過合法註冊或註冊性質為經營其它業務卻從事貨代業務的企業、以及一些國外貨代在華的辦事處。“二代”總是有這樣或那樣的侷限,如不能出具運單、貨運或貨代發票等。因此,在接洽業務時,一定要搞清對方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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