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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常識及護理方法推薦

1、對有嚴重自殺行為的病人,需適當進行約束,必要時專人看管,將病人置親屬或護理人員的視線範圍內。

精神病常識及護理方法推薦

2、儘早就醫,以儘快控制精神症狀,這是預防精神病人自殺的重要措施。

3、把好病人的吃藥關,服藥時親屬或醫務人員應在場看著服下,以杜絕病人藏藥用於自殺。

4、把好危險用品(如刀、繩、剪等)收查關,以避免病人利用這些用品進行自殺。

5、把好門鎖關,避免病人獨自藏入室內自殺。

6、把好病人行為的觀察關。家屬或醫護人員要密切觀察病人的一言一行,如寫遺書、突然穿新衣服、穿新鞋等,要高度警惕,並要嚴加看管,必要時應有專人陪伴。還要注意有無異常處,有的自殺病人為了麻痺親人或醫務人員,在表面上顯得很樂觀的樣子,如突然幫家裡做家務活,稱自己想開了,不想死了。其實這是假象,待家人看護放鬆時,常鑽空子自殺,這一點已有許多血的教訓。因此對這類病人絕不能掉以輕心,仍需嚴加監護。

7、多與病人接觸或交談,這有利於掌握患者的心理狀態,有利於發現自殺苗頭,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精神病意外事件怎樣預防

精神病人意外事件,係指在精神症狀或精神因素的影響下,發生各種破壞或傷害行為,如縱火、毀物及傷人、自傷等。各種意外事件的發生,不僅對病人自身造成危害,而且也殃及社會,威脅周圍人的安全,應引起家庭及有關部門的關注。具體防範措施如下:

1、周圍環境應有防護裝置:無論是家庭或病房的防護裝置,均應考慮到精神病人的特點,切莫讓病人有機可乘。

2、急症期病人的防護:急症期精神病人,發生意外事故的可能很大,因此,在病情未得到及時有效控制時,要倍加防護。病人興奮衝動時,可用保護帶將病人保護在床上,保護帶不宜扎得過緊或過鬆,過緊易傷及面板和妨礙血液迴圈,過鬆則不能達到控制病人的目的。對欲逃跑的病人,應減少其外出機會,必須外出時應有人看護。

3、熟練掌握搶救技術:搶救技術的成敗是病人生死存亡之關鍵。突發的意外事故往往會危及病人的生命,護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術等。若病人在家中發生意外事故,應傳呼急救中心或就近送醫院搶救。

4、做好康復期病人心理護理:經常為病人上衛生課,幫助他們提高對精神疾病的認識,理解長期服藥的意義,幫助其疏洩心理上困擾,鼓勵其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平時多與病人接觸交談,絕對避免因態度不當而激怒病人。善於從交談中發現隱患,便可採取對策,避免意外事件的發生。

精神病人看門診時,家屬應作哪些準備

病人初次到專科醫院門診時,家屬應提供病史。除了如神經衰弱之類的某些神經官能症患者以外,精神科患者的病史都是由家屬提供的。病史必須詳細可靠,實事求是,既不誇大,又不縮小,以免延誤疾病診治。家屬應事先了解病人發病的詳細情況;必要時應該讓同事、同學等其他了解詳情的人共同伴診供史。

提供病史的主要內容,包括髮病的可能原因、起病的時間、病人的主要不正常表現、發病後是否影響工作和學習、曾經在哪裡看過病、用過什麼方法治療、有什麼特殊情況等。這裡,最重要的.是病中有哪些反常表現,家屬應講清和列舉不正常言語和行為的實際例子。例如具體講明“胡言亂語”的情況和內容,如:“整天說有人要害死他”、“聽到月亮上有人在罵他”、“病人說‘離別廣島的日子’這個電視連續劇就是為他而放映的”等等。這樣對診斷的幫助就比較大。

另外,初次就診時,還要提供病人過去的生長髮育情況,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往有無嚴重的軀體疾病,病人的個脾氣和興趣愛好,以及家庭中有無患精神病或精神不正常的成員等。如果是女病人,還要提供月經情況,以及月經與精神病發作的關係。

複診或出院的病人門診時,應反映病人的服藥情況、服藥後反應、精神症狀的變化,還有哪些不正常的表現等。無論是初診還是複診,都應有人伴診,切勿讓病人單獨就診。

許多精神病人不認為自己有病,所以不肯主動來院就診,家屬要根據病人情況,做好說服工作,有些病員有頭痛、頭昏、失眠、記憶差等情況,就可以勸他們到醫院檢查一下,可能會徵得病人的同意。有些病人不肯來診,可以由病人信任的親友、同事或領匯出面,動員他們就診,常能收效。有些病人精神症狀較為嚴重,極不合作,說服動員無效,則需要強制送醫院診治。

為什麼抗精神病藥不宜讓病人自己保管

服用精神藥是治療精神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精神病院內,病人服藥時,護士總是親眼看著其將藥丸服下,還要囑再飲幾口水,然後再作有關檢查,防止藥丸遺留於手中及口腔內,還要防止個別病人跑到洗手間用特殊催吐法將尚未溶解的藥丸吐出。如需水針劑注射治療時,護士也是小心謹慎,注射了藥物之後,不讓多餘的任何藥品及空瓶遺留在病人身邊。

住院精神病人大多病情較重。他們雖身患重病,卻不知正在疾病之中。相反地,認為自己是健康者、是被迫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被送進精神病醫院的。他們在精神病態下對服藥的理解各不相同。就其表現,大約有以下幾種:

1、認為藥物是有毒的,醫生、護士已經與外界串通一氣,聯合起來害我,我決不能服藥受害。所以病人千方百計將藥扔掉、吐掉。

2、認為自己是健康人。既然沒病,何必服藥?藥品對人體只有害處,沒有好處。所以藥品也應在被拋棄之例。

3、有些人認為自己不是病人而是罪人,不該活在世上。計劃瞞著工作人員悄悄地將每頓藥物積聚起來,湊到一定數量時,一次吞服,以達到利用精神藥物的“毒”毒死自己的目的。

4、認為自己無能,又重病在身,內臟等器官已腐爛,再不能贍養家庭,還要增加親人的經濟負擔,於國、於民、於己不利,不如早點離開人間。於是也會把藥物積存起來作自殺用。

同樣原因,未住院的精神病人,也應避免自己保管藥物。因為他們有相當一部分是初發病或原有精神病又急發作。

即使是剛出院的病人,也應防止在不知不覺中,病情再次發作而導致不服藥,使病情更加惡化,或口服大量藥物斃命。還有些病人會將藥品放在其他人的飲食食物中,以達到“報復”目的。

所以精神病人的藥品應由陪護人員保管以防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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