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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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

執業資格是專業技術人員依法獨立工作或開業所必需的,由國家認可和授予的個人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資質證明。資格考試是國家行業准入制度成熟完善的標誌。實行執業資格考試製度也是我國社會管理法制化、規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選擇。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

執業資格考試是檢驗應試者是否具備從事某一特定行業所必須的資格、是否達到從事某一特定崗位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它要求應試者通過考試後,能直接勝任該崗位的大多數工作,並具有該行業特有的基本經驗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從法律上規定了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製度。

目前我國已經有十幾個行業開始實行執業資格考試,但在法律上明確規定由行業主管部門獨立組織實施的只有醫師資格考試,其他行業執業資格考試都是由行業主管部門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實施。這體現了立法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的高度信任和對醫學考試高度專業性的尊重,同時也給醫師資格考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