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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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斯科最早在哪流行的

disco是discotheque的簡稱,原意為唱片舞會,起先是指黑人在夜總會按錄音跳舞的音樂,70年代實際上成了對任何時新的舞蹈音樂的統稱。與搖滾相比,它的特點是強勁的、不分輕重的、像節拍器一樣作響的4/4拍子,歌詞和曲調簡單。1977年,因澳大利亞流行音樂小組“比吉斯”(bee gees)的電影錄音《週末狂熱(Saturday Night Fever》在美國掀起迪斯科熱。迪斯科經常在錄音室進行音響合成,製成唱片,但終因節奏單調、風格雷同,於80年代初逐漸被其他節奏不那麼顯著、速度稍慢的流行舞曲所代替。

迪斯科最早在哪流行的

迪斯科最早是在六十年代從歐洲傳入美國,“迪斯科”(Discotheque)就是來自法語,意指那些播放錄製好的跳舞音樂的舞廳。但我們現在指的`迪斯科音樂起源於六十年代末紐約的一些黑人同性戀夜總會。為了迎合一些想通宵跳舞的顧客的需要,黑人同性戀唱片騎師(即播放唱片的人)開始對諸如Temptations和O'Jay等演唱組的唱片進行實驗,他們將一首曲子插入另一首曲子,將靈歌與一種叫Philly的風格的曲子混合,其結果就是“迪斯科”,一種新型的、每分鐘具有120個鼓點並且循回往復的音樂風格。好的迪斯科音樂是沒有停頓的,它不僅讓跳舞者跳得渾身大汗,而且能夠吸引人把舞廳的地板佔得滿滿的。

迪斯科的真正流行則是在白人同性戀者也開始喜歡上它,使舞廳變成了勁舞不斷的狂歡場所。七十年代初,當同性戀解放運動開始時,紐約的“冰宮”、“櫻桃道”和“火燒島”等同性戀夜總會開始設立唱片騎師臺,配合大音響和彩鏡球,震耳欲聾的音樂與令人眼花繚亂的燈光成了迪斯科的象徵,而迪斯科也成了這類夜總會的代稱。在隨後的十年內,曼哈頓與洛杉磯等城市也設立了類似的夜總會,一些無人經營的廠房貨倉一夜之間就被改成了讓同性戀者尋歡作樂的場所,其中以紐約的“天堂車庫”、“火烈鳥”與“聖人”等最為著名,而在好萊塢則以“一號製作室”最為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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