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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隨著農機化程序的不斷加快,農機被廣泛地應用於農業生產和新農村建設,在現代農業中起著主導性作用。下面小編準備了關於農機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歡迎大家參考!

農機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1.培養一支駕駛操作技術過硬、法規意識強的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隊伍

農機安全監理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培訓法》的要求,對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全面的業務知識和駕駛操作技能培訓,嚴把考核、發證與年審關,並定期組織他們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把他們培養成合格的駕駛操作人員,使他們能夠在農機化作業中,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導作用,為農機安全生產作出應有貢獻。

  2.要大力宣傳,全民動員,營造人人共同遵守《條例》的良好氛圍

對農民朋友還應該加強農機安全作業常識宣傳,使他們能夠知道農機安全常識,瞭解農機安全常識,在生產中遵守安全規章,以便消除因第三者過失造成的農機事故。無論是農機交通事故還是農田作業事故,第三者的過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別是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如此。為此,《條例》第四條明確規定:“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行人、乘車人及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活動有關的人員,都必須遵守本條例。”從上述規定可知,《條例》既要求機動車駕駛員遵守,也要求每個公民遵守。對於農機從事農田作業,凡是參於作業人員和周圍其他人員,都必須遵守農機安全作業規章,確保安全生產。

  3.督促機主按時參加農機年檢,並進行定期檢查與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對可能存在事故隱患的零部件及時進行更換,保證農機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要求駕駛操作人員養成作業前檢查農機技術狀況,特別是對影響作業安全的零部件檢查的良好習慣,從而在農機本身的技術狀況方面保證作業安全,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充分發揮農機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大對農機違章作業的監督檢查力度

監督檢查是農機安全監理部門的重要職責之一,也是加強農具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落實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遵守《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有力保障。農機安全監理部門應經常定期和不定期地對農機交通安全進行檢查,特別是對鄉村道路農機交通安全的檢查。目前,鄉村道路的交通安全是一個盲區,交通管理職能部門把監管和整治的主要精力放在交通流量大的國道、省道、縣道及城鎮街道等交通要道上,無暇顧及鄉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之有些農用機動車主的'法制觀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識差,他們趁有關部門疏於管理之機從事違章運輸,甚至非法從事客運,從中牟利。於是無證行駛、違章載客、超載、人貨混裝等違章現象氾濫;加之鄉村道路的路況環境使農機使運輸存在著諸多安全隱患。另外,農機安全管理部門還應在農忙季節,集中精力對農機農田作業進行監管,全方位保證農機安全生產。

  5.農機安全監理部門應依照《條例》規定,本著以責論處的原則,處理農機事故

從事交通運輸的車輛之間,車輛與行人、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時,責任比較易認定。但對於拖拉機違章載人所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事故處理機關一般都認定駕駛員負全責。其實,這樣劃分事故責任是不客觀的,更不能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放縱了一些違章搭乘拖拉機者的行為。《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貨運汽車掛車、拖拉機掛車、平板車、起重車、自動傾卸車和罐車不準載人”。根據這一規定,利用拖拉機載人的駕駛員和搭乘拖拉機的人員其行為都是違反《條例》的。概括起來,拖拉機載人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情況:一是駕駛員主動要求行人搭乘;二是行人主動要求駕駛員同意搭乘;三是行人強行搭乘。因此,事故處理機關在處理拖拉機違章載人事故時,應根據《條例》規定,根據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參照上述3種不同情況來劃分駕駛員與搭乘者的責任。這樣對駕駛員和違章搭乘者都能起到一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對農田作業農機事故的處理,應按照《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規定,以責論處,以便教育廣大農民朋友人人都要遵守安全規定,及時消除各種農機事故隱患,確保農機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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