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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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競爭力基本問題的研究

一、核心競爭力的定義

核心競爭力基本問題的研究

關於核心競爭力的概念,不同的學者都提出各自的看法。歸納起來,大致有如下幾類:

(一)基於整合觀的核心競爭力

哈默與普拉哈拉德最早在1990年提出了核心競爭力的概念,他們將核心競爭力看做是企業中的共有性學識,尤其是那些協調不同生產技能以及整合多種技術流的學識。在二人提出的概念中,可以看到他們將核心競爭力理解為以下幾點:一是強調核心競爭力屬於企業整體所共有的學識,是組織共有的資源,而不是單個人或某戰略業務單元所獨有的;二是強調“協調”與“整合”,要構建企業核心競爭力單靠組織內技能或技術的簡單堆砌是不夠的,它更需要系統的協調與整合,即需要管理因素的介入;三是強調“技能”和“技術流”,突出了技術性因素在企業核心競爭力內涵和構成要素中的重要地位。並且,哈默在1994年又再次闡述了這個觀點,他在《核心競爭力的概念》一文中重申了核心競爭力是多種單項技能的有效整合,並指出正是由於這種系統的整合才成就了核心競爭力的突出特性。

麥肯錫諮詢公司的幾位專家,e等在2001年提出了核心競爭力的定義,他們認為:“核心競爭力是存在於組織中的一系列知識與技能的組合,它們根深蒂固並且互相彌補、相互促進,藉助核心能力,群體或團隊能夠以世界領先水平處理一到多項核心業務。”根據這個定義,核心競爭力主要由兩類能力構成:一是洞察力;二是預見力。

(二)基於文化觀的核心競爭力

拉法(Raffa)和佐羅(Zollo)提出了基於企業文化的核心競爭力,他們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除了存在於組織的每項業務操作子系統中,還存在於組織的文化系統中,根植於人與人、人與環境錯綜複雜的關係中,核心競爭力在企業的文化和整個組織中不斷的得到積累與蘊藏,而企業文化的易在組織內達成共識、易為組織成員所深刻理解並指導行動的特性為構建綜合的、不可模仿的核心競爭力提供了基礎。

(三)基於組合觀的核心競爭力

康特在《Strategic management in action》一書中是這樣描述核心競爭力的:核心競爭力是一種技能和能力,它創造了組織中的主要創造價值,並能被多個產品或多種業務所共享 。這個定義除了把創造價值和能被多個產品或業務共享這兩項因素作為核心競爭力的基本特徵外,也把核心競爭力定位於技能與能力上。

梅約和厄特巴克進一步細化了核心競爭力的概念,他們認為核心能力(競爭力)來源於企業的研究開發、生產製造和市場行銷能力。他們認為在核心能力(競爭力)中,把產品推向市場的能力比產品創新的能力更為重要。梅約和厄特巴克將核心競爭力細化於4個維度之上:一是產品技術能力;二是製造能力;三是對顧客需求的理解能力;四是分銷渠道能力。從以上可以看出二者對核心競爭力的理解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核心競爭力存在於業務流程之中,主要包括研究開發、生產製造、市場行銷等;二是核心競爭力不僅包括技術能力,還有市場行銷能力以及管理能力等,而且在梅約和厄特巴克看來,把產品推向市場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似乎比技術能力更為重要。

(四)基於知識觀的核心競爭力

巴頓作為知識觀的核心競爭力的代表人物,他認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的標誌是知識能否為外部獲得或模仿。巴頓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是企業所專有的知識和資訊,是那些具有企業特性的、難以交易的並能為企業帶來競爭優勢的知識體系。由此,他提出要提高核心競爭力,學習是很重要的途徑。

國內眾多學者在國外學者所提核心競爭力概念的基礎上也都提出了各自的見解。

李悠誠等等學者們認為無形資產就是企業的核心能力。他們認為核心能力主要由技術、技能和知識所構成,它在本質上是企業在對各種技術、技能和知識等各種無形資產進行有機整合的過程中所獲得的能力。

丁開盛、周星和柳御林等學者各自在文章中提出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就是一種獨特的能力,它使得企業能夠開發獨特產品、發展獨特技術和進行獨特營銷。

程杞國則指出,企業的核心能力是作為企業核心資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存在的。企業的核心資產主要由人才、核心能力、核心技術、核心產品等核心群因素所構成,其中企業的'核心能力是組織中多種技能、互補性資產和執行機制的有機融合,作為企業多方面技能、互補性資產的核心,核心能力是全部核心資產的綜合運用和反映。有些企業具備某些核心資產卻不一定擁有核心能力,一個企業只有形成核心能力才能具備競爭優勢。 管益忻認為核心競爭力是整個企業核心能力的體系,它以企業核心價值觀為主導,以為顧客提供更大(更多、更好)“消費者剩餘”為宗旨,其本質內涵是消費者剩餘。

二、核心競爭力的特徵

綜合學術界的研究,一般認為,核心競爭力的特徵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價值性特徵

核心競爭力的價值性特徵主要體現在兩個層次上:一是核心競爭力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創造價值方面能使企業比競爭對手做得更出色;二是核心競爭力能給客戶帶來獨特的價值與利益,從而為企業帶來長期客觀的超額利潤。

(二)延展性特徵

核心競爭力具有溢位效應,不僅使企業在原有競爭領域中保持長久的競爭優勢,也可圍繞核心競爭力進行相關市場的拓展,使企業擁有進入與核心能力相關市場的潛力。比如,卡西歐公司在液晶顯示技術方面獨特的核心能力使得其可有力的參與計算器、微型電視、監視儀等相關市場的競爭。

(三)獨創性,難以被模仿

核心競爭力是企業在各自長期的實踐中以特有的方式逐步累積形成的,具有明顯的路徑依賴性,是其競爭對手無法通過努力就能模仿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企業所發明創造的專利、專有技術都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構成因素。如果一個企業專長很容易被其競爭對手通過模仿、抄襲或經過努力很快獲得,它就很難給企業帶來持久的競爭優勢。

(四)漸近性特徵

對企業而言,核心競爭力是無法用錢買到的,也不可能在短時期內形成,而是必須經過長時間的知識、技術和人才的積累才能逐漸形成的。許多企業的成功案例表明,核心競爭力的構建需要十年左右的時間,甚至更長。

此外,核心競爭力還具有集合性、動態性等特徵。

三、核心競爭力的功能和作用

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功能和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決定企業發展戰略

作為不同資源的集合體,每個企業所經歷的發展軌跡,獲取的知識、技能,建立的價值體系也都各不相同。正是這些因素決定了企業形成不同的核心競爭力,而不同的核心爭力又決定了企業特定的經營範圍和領域,在這些範圍和領域中企業的資源就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如果企業想要打破這一領域的限制,也必須著眼於自身的核心競爭力,進行關聯化、多元化經營。

(二)使企業獲得超額利潤

核心競爭力可以使企業通過四種途徑獲取超額利潤。一是擁有核心競力的企業可以憑藉核心競爭力所產生的位勢以較低成本獲得各種稀缺資源;二是由於抓住了關鍵的競爭環節,企業能夠更有效率的配置資源;三是作為學習型組織,企業通過學習能夠不斷的提高效率,有效地降低各種成本;四是核心競爭力能夠為客戶提供長期的、關鍵性的利益,因此,企業在為顧客創造價值的同時,自身也能分享到高於其他企業的利潤。

(三)維持企業持續競爭優勢

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培育需要在企業發展過程中長期的積澱,它孕育於企業文化,根植於企業內質中,為企業員工所共同擁有,既不能通過交易獲得,也難以被競爭對手仿效,並且不會隨單個人員的變動而轉移。核心競爭力的這種獨特屬性和機制使企業能夠獲得持續的競爭優勢。

(四)提高企業市場競爭位勢

較好的市場競爭位勢有助於企業取得比競爭對手更大的經營績效。核心競爭力決定了企業有效的戰略活動區域,確定了企業特有的位勢和生命線,支援企業不斷拓展更有潛力的新領域。核心競爭力可以使企業跳出低層次的價格競爭,在產品創新、技術創新上尋求突破,從而獲得競爭資格和長久的競爭優勢,搶佔知識經濟和未來國際競爭的制高點。而高層次的競爭反過來又可以強化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構建,由此構成良性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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