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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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造價工程師必考題《案例分析》

某建設工程專案,業主與承包商簽訂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該工程估算工程量為5 300m3, 合同工期6個月。合同中規定按照《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專案組成》(建標206號文)中綜合單價法計價程式計價和結算。其他費用引數取值如下:零星工程費佔直接工程費的5%,措施費為直接工程費的5%,間接費為直接費的10%,利潤按直接費和間接費的8%取費,稅金按規定計算,稅率為3.41%。其中直接工程費為133元/m3。合同中有關付款條款如下:

2015年造價工程師必考題《案例分析》

(1)開工前業主應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總價20%的工程預付款;

(2)業主從第一個月起,從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除保脩金;

(3)當累計實際完成工程量超過估算工程量的10%時,可對超過10%以上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中的`間接費和利潤進行調價,調價係數分別為0.9和0.8;

(4)每月簽發付款最低金額為15萬元;

(5)工程預付款從承包商獲得工程款超過估算合同價的30%以後的下一個月起,至第5個月均勻扣除。

承包商每月實際完成並經監理工程師簽證的工程量如表5—1所示。

表5—1承包商每月實際完成並經監理工程師簽證的工程量

問題:

1.填寫綜合單價計價程式見表5—2,計算估算工程量綜合單價。(最後綜合單價取整)

表5—2綜合單價計價程式表

2.估算合同總價是多少?工程預付款為多少?

3.工程預付款從哪個月起扣留?每月應扣工程預付款為多少?

4.按照合同調價條款,重新填寫調價後的綜合單價計價程式表5—2。

5.每月工程量價款為多少?應簽證的工程款為多少?應簽發的付款憑證金額為多少?

參考解析1.直接工程費=133.00(元/m3)

零星工程費=直接工程費×5%=133.00×5%=6.65(元/m3)

措施費=直接工程費×5%=133.00×5%=6.65(元/m3)

直接費=直接工程費+零星工程費+措施費=133.00+6.65+6.65=146.30(元/m3)

間接費=直接費×10%=146.30×10%=14.63(元/m3)

利潤=(直接費+間接費)×8%=(146.30+14.63)×8%=12.87(元/m3)

不合稅造價=直接費+間接費+利潤=146.30+14.63+12.87=173.80(元/m3)

含稅造價(綜合單價)=不捨稅造價×(1+3.41%)=173.80 ×(1+3.41%)=179.73(元/m3)

(1)綜合單價計價程式見表5—3。

表5—3綜合單價計價程式表

(2)由表3知,估算工程量綜合單價為179.73元/m3,取整為180元/m3。

2.(1)估算合同總價為:5 300×180=954 000(元)=95.4(萬元)

(2)工程預付款金額為:95.4×20%=19.08(萬元)

3.(1)工程預付款應從第3個月起扣留,因為第1、2兩個月累計工程款為:

800×180=324 000(元)=32.4(萬元)>95.4×30%=28.62(萬元)

(2)每月應扣工程預付款為:19.08÷3=6.36(萬元)

4.直接工程費=133.00(元/m3)

零星工程費=直接工程費×5%=133.00×5%=6.65(元/m3)

措旄費=直接工程費×5%=133.00 ×5%=6.65(元/m3)

直接費=直接工程費+零星工程費+措施費=133.00+6.65+6.65=146.30(元/m3)

當累計實際完成工程量超過估算工程量的l0%以上時,可對超過10%以上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中的間接費和利潤進行調價,調價係數分別為0.9和0.8。則可得:

間接費=直接費×10%×90%=146.30×10%×90%=13.17(元/m3)

利潤=(直接費+間接費) ×8%×80%=(146.30+13.17) ×8%×80%=10.21(元/m3)

不合稅造價=直接費+間接費+利潤=146.30+13.17+10.21=169.68元/m3)

含稅造價(綜合單價)=不含稅造價×(1+3.41%)=169.68 X(1+3.41%)=175.47(元/m3)

(1)重新填寫調價後的綜合單價計價程式見表5—4。

表5—4綜合單價計價程式

(2)由表5—2知,估算工程量綜合單價為175.47元/m3,即175元/m3。

5.(1)第1個月工程量價款=800×180=144 000元=14.40(萬元)’

應簽證的工程款=14.40×0.95=13.68(萬元)<15萬元,第1個月不予付款。

(2)第2個月工程量價款=1 000×180=180 000元=18.00(萬元)

應簽證的工程款=18.00 ×0.95=17.10(萬元)

13.68+17.10=30.78(萬元),故應簽發的付款憑證金額為30.78萬元。

(3)第3個月工程量價款=1 200 ×180=216 000元=21.60(萬元)

應簽證的工程款=21.60 ×0.95=20.52(萬元)

應扣工程預付款為6.36萬元,20.52-6.36=14.16(萬元)<15萬元,第3個月不予簽發付款憑證。

(4)第4個月工程量價款=1 200 × 180=216 000元=21.60(萬元)

應簽證的工程款=21.60 × 0.95=20.52(萬元)

應扣工程預付款為6.36萬元;

應簽發的付款憑證金額=14.16+20.52-6.36=28.32(萬元)

(5)第5個月累計完成工程量為5 400m3,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100 m3,但未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所以仍按原綜合單價結算。

第5個月工程量價款=1 200×180=216 000元=21.60(萬元)

應簽證的工程款=21.60 ×0.95=20.52(萬元)

應扣工程預付款為6.36萬元,20.52-6.36=14.16(萬元)<15萬元,第5個月不予簽發付款憑證。

(6)第6個月累計完成工程量為5 900 m3,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600m3,已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對超出的部分應調整綜合單價。

應按調整後的綜合單價結算的工程量=5 900-5 300 ×(1+10%)=70 m3;

第6個月工程量價款=70×175+(500-70)×180=89 650元=8.97(萬元)

應簽證的工程款=8.97×0.95=8.52(萬元)

應簽發的付款憑證金額=14.16+8.52=22.6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