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二級消防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滅火器配置
某寺廟為縣一級文物保護單位,是一可能發生固體物質火災為主的滅火器配置場所。其大雄殿配置有推車式乾粉滅火器,周圍過道和用房配置有MFZ/ABC4手提式磷酸銨鹽(ABC)乾粉滅火器。該寺廟大雄殿的計算單元最小需配滅火級別為1OA,有兩個設定點,一個設定點配置了一具MFTZ/ABC20推車式磷酸銨鹽(ABC)乾粉滅火器,另一個設定點配置了一具MFTZ/20推車式碳酸氫鈉(BC)乾粉滅火器。滅火器最大保護距離符合消防規範要求。
案例說明
本案例主要是通過對縣一級文物保護單位寺廟中的大雄殿和其周圍過道及用房配置的手提式滅火器與推車式滅火器進行分析,瞭解和掌握下列內容:
1)滅火器配置驗收的部分要求。
2)配置滅火器的檢查。
3)滅火器的送修。
4)滅火器的報廢。
關鍵知識點及規範要求
(一)滅火器配置驗收的部分要求
該寺廟是以A類火災為主的嚴重危險級場所,其滅火器的配置要注意如下一些要求:
1)在同一滅火器配置單元內,採用不同型別滅火器時,其滅火劑應能相容。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劑與碳酸氫鈉乾粉滅火劑不相容。
2)A類火災場所應選擇水型滅火器、磷酸銨鹽(ABC)乾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或滷代烷滅火器。碳酸氫鈉乾粉滅火器不能用於A類火災場所。
另外,A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中規定,嚴重危險級的單具滅火器最小配置滅火級別為3A。
3)滅火器箱不應被遮擋、上鎖或拴系。
4)手提式滅火器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於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08m。
5)推車式滅火器的最大保護距離是手提式滅火器的兩倍。
(二)配置滅火器的檢查
1)滅火器的配置、外觀等應按規範的要求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2)候車(機、船)室、歌舞娛樂放映遊藝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堆場、罐區、石油化工裝置區、加油站、鍋爐房、地下室等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應按規範的要求每半月進行一次檢查。
3)儲壓式滅火器的壓力指示器指標應指示在綠區範圍內。
(三)滅火器的報廢
乾粉滅火器出廠時間達到或超過10年報廢期限時應報廢。
(四)滅火器的送修
1)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鏽蝕、滅火劑洩露、被開啟使用過或符合其他維修條件的滅火器應及時送滅火器生產企業或專業維修單位進行維修。
2)滅火器的維修期限:水基型滅火器為出廠期滿3年,首次維修以後每滿i年;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和潔淨氣體滅火器為出廠期滿5年,首次維修以後每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