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

當前位置 /首頁/建築工程/二級建造師/列表

二級建造師掛靠注意事項及風險分析

二級建造師掛靠一直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那麼今天應屆畢業生考試網小編給大家談談二級建造師掛靠注意事項及如何避免風險,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二級建造師掛靠注意事項及風險分析

  二級建造師掛靠注意事項

第一,一定要標明是給公司升資質用。不能作為投標專案經理證使用。否則你在被窩睡覺時被人抓了都不知道。

第二,一定要標明價錢。說的明白點,我們掛靠就是要錢。考個證不容易,一定要合適的價錢才能掛靠。

第三,選擇自己認為信得過的公司掛靠。信得過的公司才能掛靠,否則你會很心煩。掛靠後, 章在註冊通過後才能拿到,也不一定非要本人才能拿,公司也可能拿到。我建議必須本人親自拿到手才好。找信譽好的單位,掛證不掛章,這都要在合同裡說明,扣 證就申請掛失,然後到原單位拿介紹信到人事拿補證即可他手握的證件就失效,同時會有登報宣告,嚴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給你說說,本來掛靠就是國家不允許的,換個說法就是不合法,不受保護的。 可是即便你是在這家單位上班也沒有辦,是不是,一旦真的出事,就算在這家單位也是沒有辦法的。

注意的就是:籤一份儘量詳細的合同(主要的)

1.註明掛證不掛章,只用做年審和招投標,不用做工地現場的管理。

2.未經授權不得以你的名義簽名,蓋章(如果對方非要章放那)否則,後果(包 括法律,經濟)全有對方承擔。

3.保證你的證持續有效,繼續教育。等等

4.發生地培訓費用,等與建造師相關的費用由他方承擔。

5.必須你到場時(開會,投標等)元/天。

  二級建造師掛靠有哪些注意事項

1、掛證不掛章:一般而言,持證人(尤其是全國註冊證書)只願掛證,不願掛章,證章由持證人保管。

2、不參與投標:持證人需要掛靠本人證書時,一般證書僅用於企業升級資質或保級,不用於招投標或掛專案,不參與審圖等工作,如確實需要,則費用另算。

3、費用全報銷:異地掛靠者,所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誤工費等由用證單位全額報銷。

4、社保另算:除證書掛靠費用外,根據當地人事部門政策,企業有可能需要為持證人繳納社保等費用,此費用不計在證書掛靠費之內,切記。

5、見證付款:持證人與用證單位達成意向約見後,一般而言,用證單位見到證書原件後須支付訂金給持證人,建委驗收後支付掛證費用(一般為一年的掛證費用)的剩餘款項。

6、註冊期簽約:多數一級證書(如一級建造師)及設計類證書(如建築師、結構師)掛證者掛靠協議簽訂時間一般為一個註冊週期(如2年或3年),費用分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註冊問題:由於證書原因造成的註冊不成功,企業方有權索回之前支付給持證人的訂金,拒絕支付協議商定的掛證費用。

8、轉註與註冊:初始證註冊新單位對企業而言註冊流程相對繁瑣,而已註冊證書的持證人對證書掛靠市場行情的把握度較高,基於這兩方面原因,初始註冊的掛靠 費用一般會低於轉註冊的掛靠費用,(備註:新考出初始證,建議儘快升級為轉註冊證書,先找個單位註冊,不要在乎第一次的費用)。

  二級建造師考試掛靠風險及如何避免

隨著專案經理向建造師過渡最後期限的臨近,建造師掛靠的現象也日漸其盛。在國內一些主要的建造師網路論壇上,叫賣叫買的吆喝聲此起彼伏,不絕於耳。掛靠,儼然已經形成市場,掛靠的薪酬標準也很具體。

最近,一則題為《建造師掛靠風險談》的帖子在國內一些主要的建造師論壇上悄悄流傳。帖子對掛靠的風險作了三點分析,頗為精彩:

風險一:安全風險。這是風險中最大的風險之一,一旦引發安全事故,其後果不堪設想。因為現在工程實行的是專案經理終身制,如果本人根本就不在現 場,那麼有可能稀裡糊塗的就給別人背了黑鍋。不是危言聳聽,的確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有的最終是妻離子散,償還終身。此其一,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

風險二:證書風險。現在雖然註冊辦法沒有出臺(建設部已於2007年4月10日公佈了《一級建造師註冊實施辦法》——記者),但一般註冊制度應 是兩至三年年檢一次,如果一旦出現違規現象,例如建設主管部門檢查專案經理不在現場,那麼就有可能影響年檢的通過。而且國家明令一證只得在一家單位註冊執業。

風險三:違約風險。由於與企業簽訂的掛靠協議本身是違反政府部門的規定的,因此應屬於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此則企業出現任何違約行為(如 不按協議約定支付掛靠費用,不按協議的範圍或超出協議的範圍使用證書)時,建造師的約定利益將無法得到法律保護。建造師作為個人本屬弱勢的一方,如何保障 自己的權益是一項很值得深思的問題。

掛靠,為了點小錢值不值得? 帖子的作者看來確實是箇中高手,對此分析得頭頭是道。其認為,最好的辦法是不掛靠,而是全職擔當專案經理,簽定勞動合同,與企業之間的關係由勞動合同法保 護,其間可以提高與現有工作加上掛靠費用同等的待遇作為出任專案經理的條件,以達到期望薪金,避免掛靠風險。

但如果確實要掛靠,帖子又建議大家尋找一家大的企業,其管理制度相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可滿足安全施工的需要,這類企業掛靠風險較小,但薪金較 低,一般其與政府之間的關係較好,完全可以利用其關係迴避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可能的'違規現象,比如專案經理不在崗等,註冊或者繼續教育等操作麻煩會少一些。 但更多的是小型企業,而且專案經理的需求量大,其掛靠費用相對較高,高回報意味著高風險,這類風險一般會大一點,因為小型企業一般投入安全生產的力度或者 意識很難達到規範的要求,人員配備也不齊全,這個時候大家就要注意掛靠的技巧。

首先,帖子的作者認為不要隨便掛,要有選擇性的掛靠,就跟找自己的另一半一樣,認準了才行,在達成協議之前先要對其在業的口碑、業績及安全生產 的投入作一些深入的瞭解,在專案管理之前要提出自己對於專案管理的一些看法,比如人力資源的配備,安全資金的投入等,定期或不定期的去檢查一下,如果管理 混亂或者發生安全事故的機率很大,可以提出解除協議,防患於未然。不管怎麼樣,不要為掛而掛,而要對於社會,對於企業,對於個人,對於業主都要負起責任 來。

對於建造師掛靠的行為及其風險,記者專門採訪了周律師,請其從法律的角度進行剖析。周律師認為:

其實,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對註冊建造師的執業紀律已經作了明確規定,其中,“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執業活 動”和 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等行為均被規定為註冊建造師的禁止性行為。而早於二○○三年初施行的《建造師 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中規定,註冊建造師因過錯發生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將由原註冊管理機構登出註冊。可見,一旦註冊 建造師違反執業紀律等相關規定,除可能被施以罰款等行政處罰外,情節嚴重的,其執業資格可能會被登出。當然,觸犯刑律的,也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掛靠,為了點小錢,知其不可而為之(有網友稱之為對真正建造師的侮辱),起碼已經違背了一份應該擔當的職業道德,所以還望慎之。至於不可預知的掛靠風險,絕非個人意志能夠左右,望三思而後行。

TAG標籤:二級 風險 掛靠 建造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