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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全工程師的職業規劃

引導語:很多想要報考安全工程師考試的考生們都在擔心安全工程師證書的含金量,以及往後的職業規劃。小編整理了以下安全工程師的職業規劃,供大家學習參考:就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安全工程師的職業規劃

三年之後,將有相當一批註冊安全工程師隊伍,助理安全工程師、安全員隊伍也建立和完善起來,我們將在企業推行安全總監製度。

在國外,企業普遍設有安全總監的職位,級別較高,獨立行使安全生產監督權利。安全總監與國內企業裡安監部門的區別在於:級別較高,一般都是副總一級,主要負責監督工作,擁有很大的監督權和處罰權。且安全總監都要具備較高的安全專業技能,擁有較高的資質。這樣的安全總監在開展工作時,既專業,又權威。安全總監的主要特點一是專職性,二是專業性,三是權威性。相比安監部門,安全監督的力度會更大,效率也會更高。

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待遇將來會提高到非常高的水平。第一種人,是有能力、有作為的人,這些人的待遇將達到安全副總的水平,準確的說法叫“安全總監”。具體說來,這些人具備全面的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能夠確實提高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水平。這些人原先的待遇基本上已經達到了副廠級或正科(處)級,只不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辦法實施後,要求他們必須通過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安全工程師的職業規劃安全工程師的職業規劃。第二種人,是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員,他們的待遇將提高到安全科(處)長的水平。這些人的待遇,提高到了原來頂頭上司的水平,必然努力工作,想方設法保證所在單位的安全生產,這樣就實現了穩定現有的安全管理、技術人員隊伍的目的。第三種人,屬於安全生產領域的知名專家、博士或海歸派,成立註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相關的技術服務。這些人的生活最滋潤,實現了名利雙收。第四種人,從原來的單位跳槽到中介機構工作。這些人的收入隨政策、市場的變化而變化,可能比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員提高了,但相對來講不夠穩定。社會地位也不如第一、第三種人安全工程師的  我們實行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就是為將來企業裡的安全總監和安全科長提供人才支援。將來企業裡的安全總監和安全科長,都必須具有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企業所出具的安全報表和相關材料,都必須由註冊安全工程師的簽字認可,否則政府有關部門不予承認。我們強調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由企業簽署意見,就是要企業把那些有培養前途的技術骨幹選拔上來,將來勝任安全總監和安全科長的工作。我們的`考試實行三年過渡期,希望企業裡的安全副總、安全科長儘快通過考試,不要丟了將來的飯碗。實行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不是為中介機構提供技術人才,主要是為企業培養技術骨幹。你們的工作主要是在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崗位,這個定位一定要明白。今後的企業都將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由安全總監掌握使用,真正使管安全的有職有權,責權利相結合。不要想象外面的世界多精彩,其實外面的世界也很無奈,重要的是在本職崗位上做出貢獻。

  拓展閱讀:

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尚未公佈,請考生們參考2016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全科(4科)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具體指哪些專業)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安全工程師的職業規劃安全工程師。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階專業技術資格,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請按《關於轉發〈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蘇人通〔2005〕42號)檔案精神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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