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註冊方法
引導語:註冊安全工程師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在未來五、六年內,將達到不低於註冊會計師、註冊律師的水平,但是國家局沒有明說。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工程師註冊方法,歡迎參考!
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提交資料及辦理程式
一、提交材料
(一)初始註冊
1.初始註冊申請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影印件);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檔案(影印件)、聘用證明;
4.有效身份證明(影印件);
5. 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張。
(二)延續註冊
1.延續註冊申請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檔案(影印件)、聘用證明;
4.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執業期間履職情況證明材料;
5.註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6.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張。
(三)變更註冊
1.變更註冊申請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3.與原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影印件)到期或者解聘證明;
4.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檔案(影印件)、聘用證明;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張。
(四)補辦執業證或執業印章
1.補辦申請表及書面說明;
2.損壞的執業證、執業印章殘件, 或者在所在地省級主要報紙刊登執業證、執業印章遺失宣告原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張。
二、辦理程式
(一)註冊程式
1.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聘用單位同意後,由本人或聘用單位將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級、部門註冊機構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認可的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有關中央企業)。
2.省級、部門註冊機構受理申請材料後,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應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初審意見、申請註冊人員彙總表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安全監管總局。有關中央企業對本企業申請人的申請材料稽核無誤後,將申請註冊人員彙總表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安全監管總局。
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自收到初審材料20個工作日內,完成複審並作出書面決定。准予註冊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頒發執業證和執業印章;不予註冊的,書面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
(二)執業證或執業印章補辦程式
1.本人提出申請,聘用單位證實。
2.省級、部門註冊機構或有關中央企業稽核。
3.安全監管總局複核、補辦。有關表格可通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下載。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受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委託受理註冊、補辦申報材料(聯絡部門: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西街17號,郵政編碼:100029,電話:010-64937467,64897067帶傳真)。